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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乡村工作的总纲目总遵循
王立胜 刘岳
//www.workercn.cn2018-03-11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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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总纲目、总遵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应对新时代城乡关系结构变化,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以及实现农村地区内生性发展的战略举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着眼于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增加农村内生性动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多种实现形式,发挥集体经济综合功能;鼓励农民返乡创业,构建良性乡村治理体系;特别注意保护小农户利益,避免“平均数掩盖大多数”;更加重视新技术革命对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九大报告  乡村振兴战略  现代农业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明确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的总纲目、总遵循。

  一、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邃内涵乡村、振兴、战略,这三个关键概念是我们必须首先深刻理解的三个基本维度。

  1.何为乡村?

  从指称涵义上讲,农村与城市相对应,主要是一个经济概念,强调的是物质方面的内容差异;乡村与都市相对应,内涵更丰富,内容更综合,指的是更有情感色彩和人文关怀的生产生活共同体,更加强调精神价值、生活方式和归属感,本质含义是“家园”。正如总书记所指出的,农村是我国传统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总书记所关注的,不只是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的进步,而是要同时守护好中华文明传承物质载体的精神故土,农村不是暂时的栖居地,一定要建设好几亿农民的美好家园。

  2.何为振兴?

  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中央提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农村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农民总体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些政策语境当中,农村始终是作为被动的、消极的、弱势的一方。与作为主动的、积极的、强势的城市相对应,农村始终是作为城市的附属而存在。农村工作的重心是满足城市和工业所提出的特定要求,完成城市和工业发展对农村提出的任务,换言之,农村的建设发展主要不是着眼于农村本身,而总是指向城市和工业发展的目标,服从服务于城市和工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农村更多只是手段,不构成目的本身,这种状态可以称之为农村的“无主体性”或 “去主体性”。这种状态与长期以来“城市搞工业,农村搞饭吃”的城乡分治历史传统有关,与农村地区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生活方式落后的客观现实有关,同时也与头脑当中根深蒂固的农村作为城市附属物的主观定位有关。

  总书记所讲的“振兴”,不是片面强调以城市、工业带动农村、农业,也不仅是要在工作推进上实现城乡统筹,而是要使农村建设发展成为目的本身,要赋予农村与城市平等、对等的主体地位,将农村地区作为独立的而非附属的战略区加以看待,在此前提下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这是理解“振兴”涵义的重要维度,是农村定位的根本性重大变化。

  3.何为战略?

  战略即为总纲。纲举目张,才能建立内在统一、逻辑自洽、相互支撑、形成合力的农村政策体系。战略即为核心。在以往的实践当中,政策“打架”的现象屡见不鲜,重要原因在于战略不清,核心不明。各个具体政策背后都有隐含的理论前提,而理论的背后又有特定的价值前提。源于不同甚至相冲突的理论和价值前提制定的具体政策,不可能不是内在冲突的,政策之间、部门之间、层级之间也就难免各自为政、自行其是、内耗严重,从而效率低下。有了明确的战略,就有了明确的核心、明确的指针、明确的道路,据此才可以构建完整的政策体系。

  二、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1.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的战略举措。

  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总书记还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 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在农村地区体现得最明显。农村地区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主战场。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指针。

  2.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应对新时代城乡关系结构变化的战略举措。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为国家工业化、现代化做出了巨大贡献,形成了牺牲农村福利、以农村为发展代价的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开放后,发挥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独特优势,为中国成为“世界工厂”、实现“中国奇迹”提供了几乎无限供给的低成本土地和劳动力要素资源,释放出惊人的生产力,但是要素资源持续流出,城乡鸿沟差异仍然明显。近年来,随着户籍政策改革稳步推进,农业功能丰富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大幅提高,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深入,农村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农村生活环境不断改善,很多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而选择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向往农村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至今,二元结构依然客观存在,但是性质发生很大变化,正在从带有“剥夺”意味的城乡二元结构向学术界称之为“保护性二元结构”转化,城乡关系结构特点发生质的变化。总书记讲的“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就是对这一变化的形象归纳和前景展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是为实现这一愿景的战略举措。

  3.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适应经济发展新阶段的战略举措。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如果说,在经济高速增长阶段,城乡差距所导致的“推力”和城市二三产业快速扩张形成的“拉力”共同构成强烈的“推拉效应”,农村人口、资源、资金持续流出,许多地方“村庄空”、“产业空”、“组织空”现象突出,那么在经济发展新阶段,这种状况将会有明显改变。

  一方面,二三产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民工年龄结构与产业就业结构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越来越突出,城市生活成本也上升很快,近两年我国农村转移劳动力增幅都不超过0.5%,达到历史低点,城市“推力”开始出现;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大量农村人口流出并稳定工作生活在城市使一些农村地区人均耕地面积显著增加,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可能,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使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农村的“拉力”也开始显现,形成新的“推拉效应”。

  由此分析,农村将会快速“消亡”的认识是不正确的,采取政策手段加速农村“消亡”的做法,无论其初衷如何,也有很大的片面性。即便我国城市化水平达到70%,也还有超过4亿人口生活在农村,我们必须牢记总书记所强调的那句话:“要有历史的耐心”。也正因为这样,必须要精准预判短中长期城乡人口、产业发展变化趋势,在利远害近和利近害远诸政策目标之间做出尽可能准确的战略权衡,并据此制定实施精确的政策安排,而不是事到临头被动应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在我国城乡关系结构变化节点上做出的重要战略安排。

  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农村地区内生性发展的战略举措。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更多着眼于基础设施方面,在很多地方被简化为“新村”建设,甚至是“新房”建设,忽视了农村特点和农村社会建设,巨额投资未能实现与乡土因素的有机融合,未能实质性促进农村内生性发展,未能有效实现农村良性社会变迁。一方面,农村的精英在大量流出,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不快;另一方面,一相情愿地将城市治理思路和逻辑简单化移植到农村,在“水土不服”的同时,还破坏了原有社会网络体系和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剧了农村衰落。

  总书记语重心长地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村落会积聚更多人口,一些村落会逐步消亡,这符合村庄演进发展规律。关键是要做到规划先行,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都要经过科学论证,不要头脑发热,不顾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赶农民上楼。”这其实就是在提醒我们,乡村自有乡村的逻辑,要按照乡村的规律、根据乡村的特点来办好乡村的事情。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改变以往单纯的“输入性”乡村建设模式,形成“内生性”乡村建设力量和治理结构的关键举措。

  三、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理论和政策创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完成全面实现小康决胜阶段任务的重要举措,又是对全面实现小康之后农村发展建设的新的总体战略布局。所谓新,不是指时间序列上的先后,不是说后出现的事物比先出现的事物新,而是指具有了新的质的规定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九大报告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照这两个“五句话”总要求,可以更深刻领会中央新时代农村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一是逻辑关系不同。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中,将主要反映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生活宽裕”列在第二位次,而在十九大报告的表述中“生活富裕”列在最后,彰显出这样一种理念,即生活富裕不是一个孤立的要求,只要“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要求达到了,生活富裕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结果。或者说,前面的四个要求是实现生活富裕目标的先决条件,生活富裕取决于前面四个目标的实现。总书记反复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推进乡风文明,去除陋俗鄙俗,也可以大幅度提高农民生活和福利水平。因此,这五个方面的要求具有更加严整的内在逻辑一致性。

  二是强调重点不同。“生产发展”更多针对农业生产,强调的仍然是农村—城市、农业—工业二元对立的传统认识和思维定式。“产业兴旺”则超越了这种二元对立,立足于城乡融合发展的时代定位,着眼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实要求,呈现出更为广阔的视野和宏大的战略思维。

  三是要求标准不同。受限于当时农村地区的现实条件,“村容整洁”在空间范围上局限于村庄内部,不能涵盖更加广阔的农村地区,在标准上只是强调了环境卫生,没有对作为“家园”的美好生活所应有的整体环境提出期望和要求。“生态宜居”是对整个农村地区提出的要求,体现了新时代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和期盼。既包括搞好村庄环境卫生,也包括治理农业生产带来的面源污染,以及农村二三产业产生的工业污染;既包括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也包括赏心悦目、舒适祥和的较高要求。“生活宽裕”指的是农民家庭摆脱贫困,脱离捉襟见肘紧张情况的生活水平,也是中央根据当时农民收入状况提出的实事求是的要求。2016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363元,“宽裕”已经不能再成为对今后一段时间农民生活水平的预期。十九大报告提出“生活富裕”的要求,是对全面实现小康之后农民生活水平的总体概括,体现了对未来发展的高度自信。

  四是政策导向不同。对于乡村社会治理问题,“管理民主”倾向于发挥村民自治功能,过于凸显农村基层民主制度作用,强调治理手段而非治理结果,这与解决当时农村基层干群矛盾紧张、村庄治理混乱问题的迫切要求有关。十九大报告提出“治理有效”,在政策导向上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目标,要求打破思维定势,突破概念束缚,综合使用多种手段,调动传统与现代、政治经济文化多方面资源,整合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农村经济组织、新型社会组织力量,重视和有效利用乡村文化网络系统,构建更加完备的中国特色乡村治理体系。这是我国社会治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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