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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估家族对个人和社会秩序价值
叶匡政
//www.workercn.cn2015-11-10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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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家认为,家族中的宗祠和祖先代表了个人与天命的关联,这种力量不仅超越生命人世,甚至能超越天地万物,最终使人获得一种来自上天的终极关怀。

  中国自古以来,家庭长辈就肩负了向后代传递宗族历史和价值的使命。我能走向写作之途,与一些宗族故事的激励有关。在童年时,父亲就常常对我讲一些叶氏祖先的故事,仿佛这些遥远的先人仍生活在我身边。有这些宗族祖先的精神引导,个人无疑更容易找到自己生命的方向。中国传统文化是以生命和血缘为中心,展开对人生和世界的思考的,家族和祖先自然被看作个人生命与价值的源头。

  《礼记》中说:“人道,亲亲也。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所谓收族,就指家族的凝聚与延续。在儒家思想中,家族不仅是一种超越生死的力量,也体现为一种道德关怀和宗教情怀。因为只有在家族观中,个人才能被看作是家族血脉的一环,一个人生命即便逝去了,因家族还在延续,意味着他的生命仍存在世间。同时,家族观还有助于提升与引领一个人的精神与道德。个人如果只顾及自己,很容易产生“死后哪管洪水滔天”的念头。但有了家族延续观,自然会顾及后代的利益及后人的眼光,对历史和世人的评价多了一些敬畏。儒家认为,家族中的宗祠和祖先代表了个人与天命的关联,这种力量不仅超越生命人世,甚至能超越天地万物,最终使人获得一种来自上天的终极关怀。人们通过感受这种经血脉相传的关怀,体会到个人生命的崇高感和使命感,因此可以净化灵魂和慰藉心灵。

  《礼记》说:“立爱自亲始”,到孟子时,这种由近及远的家国天下观,已表述得非常明晰了,他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这种以己推人的社会认知原则,正是基于儒家对个人和家族的认知。儒家的个人观,不是只推崇自我权,更多地表现为对个人与社会关系的认知。儒家认为,个人只有存在于家族的传统中,才是一个完整的人。《大学》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呈现的就是这种理解世界方式,家族在这里体现为一种扩大的个人权利,而国家被想象成是一个扩大的家族。个人的修身从对家族的关怀开始,渐至邻里、亲人、朋友、乡里、社区,然后是整个国家和天下,最终实现与家族、国家的共通,完成个人在社会中的角色与价值。所以,家族在传统国人的观念中,是一个如宗教般安身立命的神圣处所。

  家族观在中国虽然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如西周的宗族制、魏晋之后的世家大族以及宋明之后的家族组织,但它的核心精神并没有太大变化,血缘始终是它的纽带,父子是它的中心,孝道和追远是它的原则。汉代的班固在《白虎通》中对家族的论述非常精辟:“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谓恩爱相流凑也。上凑高祖,下至玄孙,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为亲,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之道,故谓之族。” 需要特别指出,宋儒给国人的家族观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它主要通过强调“尊尊亲亲”,改变了先秦孔孟儒家对家族核心精神的认知。孔孟对“亲尊”的判断顺序,是先“亲亲”再“尊尊”,也就是说孔孟儒家更重视的还是家族“亲亲以睦族”的功能。

  宋儒对“尊尊”强化,使家族增加上了更多的威权和压抑的理由,也使很多人产生了对家族主义的反感,这肯定不是现代社会所提倡的家族观。但我们也应看到,在一个没有宗教基础的国家,一个个松散的个体,如果没有家族通过血缘、长幼、亲情、互助等观点加以联系和规范,民众要独自寻找到能让自己安身立命的寄托,明显是有难度的。人们常感到今天的社会礼崩乐坏、感情淡漠、腐败横行,一些人做起恶来无所顾忌,与我们丧失了家族观肯定有一定关联。日、韩等国,家族观念保持得很好,但从它们的社会现实看,并没有影响到它们现代化和民主化进程。家族对个人生命和社会秩序的积极影响和价值,是需要现代人重新研究与认知的。(作者系北京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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