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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姿娘”:在审思历史中实现时代价值
蔡洁
//www.workercn.cn2017-10-25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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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良淑德”标签在使“潮汕姿娘”美誉四海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独立人格的培育和发展。这与潮汕的移民历史、封闭的地理环境、近代不完整的女性启蒙教育等密切相关。对于新时代“潮汕姿娘”进一步实现自我解放的出路,本文作者认为在继承潮汕优秀文化遗产的前提下,应当汲取新型的、现代的、平等的文明元素,从而在现代社会的演进与发展中实现超越。

  “娶妻当娶潮汕女”的民间俗语经久流传。潮汕主要指广东潮州、揭阳、汕头三市,“姿娘”则是潮汕方言对女性的称呼,其因崇尚并保留中华传统女性“贤良淑德”的品质,得以与当地的工艺品、潮州菜并称“潮汕三宝”。

  历史视角下的“潮汕姿娘”

  “贤良淑德”的标签固然使得“潮汕姿娘”美誉四海,然而其自觉担任丈夫贤内助、延续夫家“香火”、继承传统工艺和节日礼俗等内涵,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独立人格的培育和发展。探究这一文化生态背后的历史迷思,当追溯潮汕的移民历史、封闭的地理环境、近代畸形的女性启蒙教育及新文化运动传播的局限性。

  秦汉时期,由北方入迁岭南的移民带来了正统的中原上古文化,并在潮汕得以生根发芽。秦始皇灭六国后,在岭南设立了揭阳戍,并留戍南征士兵与迁入移民。至汉武帝时期,随着揭阳县的设立,独尊的儒家学说向潮汕传播,逐渐同化了本土越人,酝酿了潮汕文化的雏形。由此,地理上处于中华版图边缘的潮汕,却随同两股移民,移植了规范女性的传统礼教和道德伦理。而潮汕地理环境的封闭,亦维持了传统文化的纯正性。由于潮汕与北方少数民族文化交流甚少,加之物产自给自足,且长期远离中原战乱,在成为“世外桃源”的同时,也孕育了“潮汕姿娘”坚守“贤良淑德”的习俗。

  随着明清时期潮汕“下南洋”浪潮的掀起及其与东亚儒家文化圈的交流,产生了与粤省广府地区截然不同的文化特征。自元朝始,处于广府文化中心的广州便作为对外通商口岸,尤其是清朝广州十三行设立后,成了西洋文明与中华文明交融的桥头堡。至于向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移民的潮汕男性,为确保家中妻女的顺从和忠诚,有意强化了“男女大防”“三从四德”的传统性别伦理,致使绝大多数留守的“潮汕姿娘”在望眼欲穿的孤独岁月里度过了漫长的一生。甚至直到北洋政府解除女子出洋令,并规定三年未得丈夫音讯者,可自行解除婚姻关系,这一现象依旧未能得到改变。

  近代传教士、传统士绅和知识女性相继在潮汕地区兴办新学,尽管为“潮汕姿娘”接受教育提供了契机,但“新女性”的形塑却因“旧道德”观念的长期桎梏,未能养成现代女性精神。一方面,19世纪中期,传教士进入潮汕后,兴办教会女学,主要以教徒与贫苦家庭为招收对象,开启了“潮汕姿娘”接受近代教育的先河。然而,传教士的办学目的并非为培养独立人格的“新女性”,而是着重训练丈夫和教会的贤内助,使得进入教会学校的“姿娘”未能萌发男女平权的现代意识。另一方面,至1900前后,在各地“废旧学兴新学”思潮的影响下,潮汕亦兴起了传统士绅与知识女性自办女校的热潮,然而,强调女德及“男女大防”,依旧是课程的核心内容,这同样使得传统的性别秩序难于打破。无独有偶,知识女性所办女校,则侧重刺绣等“女工”的训练,尤为注意的是,女校的教师和管理者几乎由“姿娘”担任,甚或不乏因师资性别限制及匮乏而被迫停办者。

  五四新文化运动倡导的“娜拉出走”在各地传播的不平衡,表现在潮汕地区则是未能充分提供妇女解放的思想源泉和动力。清末民国时期,“潮汕姿娘”除了在本土接受“新女性旧道德”的中小学教育以外,还存在着另一条路径,即从潮汕走向广州、上海等大都市,通过接受系统的现代高等教育,孕育出了一批“左翼”女作家,如被“左联”誉为“中国新诞生的最出色最有希望的女作家之一”的冯铿等。她们凭借书香门第或富商之家的优势,沐浴着新文化运动的春风,培育了独立自主的人格。然而,尽管大多数融入了民族解放浪潮,但鲜有将新文化的火种带归故土者。虽有部分“潮汕姿娘”在“白色恐怖”后返乡,如左翼女作家许心影等,却仅以教书及写作维持生计,崇尚旧体诗词创作,并逐渐偏离了“新文学”的主潮。此外,加之潮汕地区距离北京、上海等新文化运动的中心较远,特别是抗战期间的沦陷,使得萌芽的女性启蒙事业纷纷停办,甚至是1919年在北京大学掀起的“男女同校”的争论,到20世纪40年代在该地依旧是新鲜的话题。

  除了历史原因,潮汕地区社会性别角色分工则是影响家庭权力关系的根本性因素,这种长期稳固的“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文化结构,使得“姿娘”始终难以获得与男性平等的权利。由于男性作为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故琐碎事务的料理完全由女性包揽:未出阁的“姿娘”聚集在“姿娘仔间”,与邻家同龄少女同居及“绣花”;出嫁后的“姿娘”奔波于日常繁杂的祭祖和拜神活动以及家族内外的礼数交往。社会性别分工模式直接导致了潮汕男性长期控制家庭的财产权和决策权,女性充当从属和依附者的角色则为必然。

  “潮汕姿娘”应进一步实现自我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推行,“潮汕姿娘”真正意义上获得了教育平等权。特别是改革开放汕头成为经济特区,以高等教育为实现女性经济和人格独立之途者与日俱增,但多数仍属经济富裕及书香门第之家。来自普通家庭的“潮汕姿娘”或主动或被动地仍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让位于“男丁”,即便有幸成为中高级知识分子的女性,在潮汕传统文化的惯性作用下,一旦归乡,则依旧充当了“贤良淑德”的规制对象。

  这主要源于长期保存在潮汕地区的祠堂文化、庙会、传统节日、上古传说以及潮剧、歌谣等艺术,在现代社会则通过节日仪式和日常生活,不断地形塑并凝固“潮汕姿娘”传统的性别规范。例如,生男孩的家庭对于在祠堂“点灯笼”这一仪式的独占,端午节“赛龙舟”活动对“姿娘”的排挤等,难以彻底瓦解传统的生育观念、“男尊女卑”的性别伦理以及“姿娘”在“续香火”中的责任。

  对于新时代“潮汕姿娘”进一步实现自我解放的出路,笔者认为在继承潮汕优秀文化遗产的前提下,应当汲取新型的、现代的、平等的文明元素,从而在现代社会的演进与发展中实现超越。

  一方面,“潮汕姿娘”应以弘扬中华女性传统美德为基础,通过接受高等教育,提升女性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合一,促进家庭和社会中性别分工角色的平等。

  另一方面,提倡“姿娘”走出潮汕,实现跨地域、跨文化语境的交流与通婚,完善人口结构,促使现代潮汕文化的多样性发展,并将多元的性别文化内涵带入其间,从而建构并丰富“潮汕姿娘”的精神世界和生活图景。

  (作者为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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