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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新特点
曹海峰
//www.workercn.cn2017-12-04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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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健全我国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确立了新的要求和部署,标志着党和国家对公共安全工作的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均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归纳而言,新时代我国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主要体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新特点:一是突出公共安全体系作为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组成部分的战略性;二是突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模式的创新性;三是突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要推动风险治理、安全管理与应急管理全面融合的系统性;四是更加突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是为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根本性。

  公共安全体系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应有之义。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之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被明确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具体领域的安全,大大拓展了国家安全的内涵和外延,强调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在11种具体安全形态中,多数与公共安全紧密关联,密切交织。例如,在公共安全领域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威胁到政治安全(暴恐活动、涉外突发事件)、经济安全(金融突发事件)、社会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食品安全事故等)、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事件)、核安全(核事故)、生态安全与资源安全(突发环境事件、巨灾类自然灾害)等具体领域的安全。可以说,在新时代,公共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的应有之义。这提示我们,在新时代看待公共安全问题,一定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用系统的思维和全局的眼光加以审视;一定要更加重视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的系统性连锁反应和对整个国家安全的全局性影响,从战略高度上加强对公共安全体系的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应更重视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统一纳入到创新社会治理格局的总体框架之下,充分体现了公共安全从“管理”向“治理”的理念转变,更加突出了政府、社会、公众三方共治的创新思维。一方面,“治理”模式能够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在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准备、先期处置、善后恢复等诸多环节,社会力量的参与都是不可或缺的。三方共治有助于改变以往在公共安全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域政府“一家独大”的情况,有助于充分吸纳公共安全领域的社会组织、智囊机构、安全评估机构、应急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的风险防范、安全监督以及应急救援等各项活动,充分激活社会组织的活力。另一方面,“治理”模式有助于推动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心向基层下移。社区、村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和个人在社会风险防范、防灾减灾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将扮演“第一响应人”的重要角色;通过引导基层组织与群众积极参与公共安全相关的各项事务,可以夯实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体系的基础,打通“最后一公里”,从而全面提升全社会的风险防范与灾害响应能力。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应更重视风险管理、安全管理与应急管理全面融合的全流程安全治理思路。党的十九大报告从不同的视角,按照不同的领域,全面融合了风险管理、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等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核心构成要素。在加强风险防范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既包括社会安全领域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严密防范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和宗教极端三股势力的颠覆破坏活动,又包括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还包括公共卫生领域的疾病预防机制建设、食品安全战略实施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此外,还包括自然灾害领域的防灾减灾机制建设,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流域环境和近海海域治理、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地震灾害防治等方面的机制建设。这些重要论述高度契合了现代安全理论中重视风险、强化源头治理的先进理念。

  在此基础上,报告还对不同领域可能面临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提出了严格要求,如做好自然灾害的救灾和救助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依法打击社会治安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各类暴力恐怖等威胁国家安全的破坏活动;做好各类污染排放的行政监管、行政执法和污染治理工作,强化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做好重大疾病疫情防控,确保群众健康。这些应急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作为“兜底”,从结果控制的角度进一步强化了公共安全体系的可靠性和稳健性。其与风险管理、安全管理体系共同构筑起从事前到事发、事中及事后的全流程公共安全治理体系,为全面提升我国的公共安全水平提供了坚实的机制基础。

  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根本目标是为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涉及公共安全的相关内容在各自领域进行了表述,并将公共安全目标融入到各自领域建设和发展的目标之中。应当指出,这些目标中均大幅提升了对“不出事”“保安全”的硬性要求,这与以往应急管理追求“事后快处置”的初级目标相比,要求更为严苛,实现过程也将更为艰难。

  应急管理是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最后一道防线”,将应急关口前移,并与风险和安全管理有机融合,不但体现了安全治理理念的发展变化,更体现了党和政府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公共安全体系建设还体现了目标与主体的高度统一。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为了确保公众安全,同时又需要公众的深度参与。公众在其中既扮演了“上帝”的角色,又扮演了“主人翁”的角色。可以想见,今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中公众的地位将越来越受到重视,也必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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