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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在赣南兴学
龚文瑞
//www.workercn.cn2016-03-14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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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书院图,选自同治十一年(1872)《赣县志》

《阳明先生文录》书影,明隆庆六年(1572)刻本

  赣南是王阳明“文治武功”的实践之地

  王阳明的一生与赣南有着不解之缘。王阳明自正德十一年(1516)临危受命为南赣巡抚,次年正月到任,到嘉靖元年(1522)回到故乡浙江,在赣时间有五年,其中有些时间是在南昌度过的,算起来他在赣南的时间其实只有短暂的四年,但赣南是王阳明立德、立功、立言之地,是王阳明“文治武功”的实践之地。嘉靖七年(1528),57岁的王阳明从广西梧州东归浙江老家途中,病逝于大余县青龙镇赤江村,赣南也是王阳明生命的最后一站。或许可以这样说,赣南成就了王阳明的理想,而王阳明也深刻影响了赣南。

  正德十三年(1518)正月,王阳明领兵进入广东龙川三浰(今和平县域)时,途中给学生薛侃写了一封信,信中说平定三浰贼只是时间问题,但“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此刻王阳明早已明白“心中贼”之祸远大于“山中贼”之恶,他认为“若诸贤扫荡心腹之寇,以收廓清平定之功,此诚大丈夫不世之伟绩”。

  四月,三浰贼被剿灭后,王阳明班师途中,路过太平堡(今赣州龙南县杨村镇)。自古以来,“太平堡太平,天下太平。”杨村远离县城,位于九连山麓,山多田少,山民多不能自足,因此世代多有“乱民”出现。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王阳明大为感慨:贼与民之间当真只是一道坎呵!内心有良知则为民,内心失良知则为贼。如何将山贼转化成良民?王阳明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如何“破心中贼”?必须从教化百姓入手。如何教化百姓呢?必须办书院、兴社学。

  兴办书院培育学者

  书院教育主要面向士大夫阶层。在赣南,王阳明以古本《大学》为基础教材,结合自己的“致良知”与“知行合一”学说,亲自设帐讲学,赣州通天岩、于都罗田岩、龙南玉石岩、瑞金县学、南安府学等许多地方,都留下了王阳明讲学的身影。

  正德十三年九月,王阳明整修了城内的濂溪书院。濂溪书院本是为了纪念北宋理学家周敦颐在虔州讲学而建的,而今成了阳明讲学的地方。有意思的是,这所书院最终更名为阳明书院。明末这所书院更名为廉泉书院,清末赣州知府王藩在郁孤台下重建这所书院,为纪念王阳明在赣南的卓越贡献,更名为阳明书院。

  最积极响应王阳明兴办书院号召的莫过于赣州知府邢珣和赣县知县邹守益了。因为南赣巡抚衙门与赣州府衙、赣县县衙同城共治,他们两人因此成为王阳明南赣活动期间最重要的助手。特别是赣州知府邢珣,王阳明对他礼遇有加,邢珣提出的建议,王阳明也多有采纳。邢珣在王阳明指挥的历次战役中都是重要的辅佐者,王阳明指示整修濂溪书院,邢珣也是直接实施者。可以说,邢珣是王阳明在南赣立下“文治武功”最好的见证者与参与者。出于对邢珣的尊重,多年以后,王阳明的大弟子邹守益还把邢珣像摆进虔州报功祠,配享王阳明,并写《虔州报功祠配享记》专门记载此事。

  王阳明主政南赣期间,邢珣受命在赣州府城中一次性立了五家书院,这五家书院据记载“东曰义泉书院,南曰正蒙书院,西曰富安书院,又西曰镇宁书院,北曰龙池书院”。如此,以中心城市带动县里乡村,以正规书院带动民间社学,很快整个南赣地区便形成了一股非常浓厚的办书院、兴社学的热潮。在此情形下,江西省内外许多学者纷至沓来,王阳明聚徒讲学盛况空前,以致形成之后著名的江右王学。

  王阳明主政期间及之后较长时期,赣州、南安二府各县邑也涌现了不少书院,如于都县龙溪书院、罗田岩濂溪书院、龙门书院、雩阳书院,信丰县桃溪书院、壶峰书院、崇正书院,兴国县安湖书院、鸿飞书院、长春书院、南山书院,会昌县湘江书院,安远县濂溪书院、太平书院,上犹县兴文书院、东山书院等。

  广立社学淳化风俗

  明朝初年,朱元璋曾下令“天下五十家立社学一所”,但这一制度并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社学远未达到这样普及的程度。正德十三年四月,王阳明在平定三浰贼后,积极推动南赣地区社学的建立。《王阳明年谱》详细记载了此事的前因后果,读来令人激赏:“先生谓民风不善,由于教化未明。今幸盗贼稍平,民困渐息,一应移风易俗之事,虽未能尽举,姑且就其浅近易行者,开导训诲。即行告谕,发南、赣所属各县父老子弟,互相戒勉,兴立社学,延师教子,歌诗习礼。出入街衢,官长至,俱叉手拱立。先生或赞赏训诱之。久之,市民亦知冠服,朝夕歌声,达于委巷,雍雍然渐成礼让之俗矣。”

  为推广社学,王阳明颁发了十余道牌谕,其中专为南安、赣州两府所颁发的牌谕就有《兴举社学牌》《颁行社学教条》和《行雩都县建立社学牌》三块。

  第一块牌谕是正德十三年四月颁发的《兴举社学牌》。牌谕云:“看得赣州社学乡馆,教读贤否,尚多淆杂;是以诗礼之教,久已施行;而淳厚之俗,未见兴起。”王阳明认为当时赣州的社学乡馆还不规范,没有为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发挥应有的作用。他认为当务之急是提高教师的待遇,形成尊师重道的风尚,他要求地方官府“将各馆教读,通行访择;务学术明正,行止端方者,乃与兹选;官府仍籍记姓名,量行支给薪米,以资勤苦;优其礼待,以示崇劝。”这种以官府名义设于乡社间的学校,官府承担教舍建设、师资费用,并对入学生员给予免差役的待遇及一定的学资补助,一时在赣南极为昌盛。

  王阳明主政期间及之后较长时期,几乎每个县邑的人口主要聚居地都建有社学。仅据清同治版《赣州府志》记载就有赣县章水乡社学、长兴乡社学、大由乡社学、爱敬乡社学,兴国县城南隅孝行坊社学、城北隅新安坊社学,长宁县黄乡司故城社学,南康县顺化乡社学、南良村社学,崇义县养正社学、志通社学、徙义社学、广业社学等。受官府办学影响,民间义学也随之兴起,如于都县奎星阁义学,信丰县宾兴义学、养正义学,兴国县冀林义学、王原义塾等。

  第二块牌谕《颁行社学教条》再次强调要对延聘的教师“礼貌优待,给薪米纸笔之资”。与此同时,王阳明对教师也提出了要求,他希望教师对学生“尽心训导,视童蒙如己子,以启迪为家事,不但训饬其子弟,亦复化喻其父兄;不但勤劳于诗礼章句之间,尤在致力于德行心术之本”,最终达到“使礼让日新,风俗日美”的目标。

  第三块牌谕是《行雩都县建立社学牌》。王阳明为什么特别为于都建立社学颁发一道牌谕呢?正德十二年(1517)五月,王阳明自漳南回赣州的路途中,在于都罗田岩与一批来自本邑和吉安的弟子们相聚。于都罗田岩这批弟子中好几位后来成了王阳明南赣巡抚时期最得力的谋士与学生,比如何廷仁、黄宏纲长期跟随在王阳明身边,稍后相识的袁庆麟则是被王阳明看重的另一位于都籍学人。袁庆麟曾接受江西督学邵宝曾的邀请,主持白鹿洞书院,赣州知府吴珏也曾请他为郡学施教。正德十三年四月,回到家乡的袁庆麟携所著《刍荛余论》到赣州专程拜谒王阳明,两人交谈甚欢,王阳明称其文章为“从静悟中得来者也”,于是聘请他督导本府社学。这年六月,袁庆麟为王阳明《朱子晚年定论》作跋。七月,他又率先在于都刊刻了这部重要的著作。起初,王阳明对这部著作的印行并不开心,但“士夫见之,乃往往遂有开发者,无意得此一助,亦颇省颊舌之劳也。”

  有感于于都文化学者之昌盛,王阳明在县邑层次推行社学时,首先选择了于都县。正德十六年(1521)十二月,王阳明颁布了《行雩都县建立社学牌》:“本院近于赣州府城设立社学乡馆,教育民间子弟,风俗顿渐移易。牌仰雩都县掌印官,即于该县起立社学,选取民间俊秀子弟,备用礼币,敦请学行之士,延为师长;查照本院原定学规,尽心教导;务使人知礼让,户习《诗》《书》,丕变偷薄之风,以成淳厚之俗。毋得违延忽视,及虚文搪塞取咎。”其中“敦请学行之士,延为师长”,即指于都学者袁庆麟等。

  总之,王阳明在赣南推行书院与社学,教化了当地百姓,改易了好斗逞凶的民风民俗,南赣风气为之一变。今天,南赣客家人普遍热情好客、知书讲礼,或许与当年王阳明的善政不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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