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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儒林传校读记》举要
陈祖武
//www.workercn.cn2018-04-09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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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清史稿儒林传》数十年,近日,幸成《清史稿儒林传校读记》一帙。谨掇举大要,先期刊出,敬请诸位读者指教。

校读前言 

  《清史稿儒林传》凡四卷,卷一至卷三,大致以学术宗尚区分类聚,略依年辈先后为序,著录一代儒林中人近三百家生平学行。卷一专记理学诸儒,二、三两卷分记经学、小学、史学及诸子学中人。所录各家,人自为传,或独领一篇,或诸家共席,首尾一贯,自成体系。凭以知人论世,可得一代学术演进大要。卷四则沿《明史》旧规,专记入清以后,历世衍圣公之承袭,惟无以附丽,乃置诸《儒林传》末。由于《清史稿儒林传》前三卷所具学术价值,因之自1928年刊行以来,一直以治清代学术史之基本史籍,而为学人所重视。

  然而清史馆开,正值民国肇建,军阀纷争,社会动荡,并非史家潜心修史之时。故而蹒跚十四载所成之《清史稿》,错讹甚夥,争议不绝。诚如上世纪中,点校《清史稿》诸位专家所言:“《清史稿》成于众手,编写时很少照应,完稿以后,又未经复核改定,匆忙刊行,校对也很不认真。因此体例不一,繁简失当,往往发生年月、事实、人名、地名的差误,遗漏颠倒,以及文理不通的现象。此外,还有史事论断的错误。”同《清史稿》全书相比,《儒林传》本来基础很好,既有《清国史》旧文可据,又有晚清国史馆耆硕缪荃孙先生提供之初稿,理当脱颖而出,独步全书。缪先生过世,在其后的八九年间,如果后继者能够勤于比勘,精心校核,则不难订讹正误,去非存是,编就上乘信史。恰恰相反,由于史馆管理无章,统稿乏人,加之后期急于成书,斧铖随意,以致酿成《儒林传》的过多失误。

  《清史稿》成书之后,迄今曾经有过两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整理。第一次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自五十年代末起,国家集合四方专家,对《二十四史》及《清史稿》的系统点校。第二次则是七八十年代,台湾地区众多清史专家合作完成的《清史稿校注》。《清史稿》的两次整理,于《儒林传》用力重点各异。前者系具有开拓意义的创举,做了可贵的传文分段,并施加新式标点。后者乃采“以稿校稿,以卷校卷”原则,利用存档史稿及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校勘,出有校记476条。之后,以传主著述、碑传、年谱及《实录》《会典》《起居注》等官私史籍为据,从历史学与文献学相结合的角度,逐传精心校读,遂成前辈师长交给后起学人的为学功课。

  1978年10月,笔者有幸负笈京城,考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追随先师杨向奎先生问清儒学术。从此,恭置《清史稿儒林传》于案头,作为入门史籍而随时检读。光阴荏苒,转瞬四十年过去,当初所购《史稿》,而今装帧已多破损,然从中所获教益,则受用终身。犹记拜读之初,每有疑问,往往录之专用卡片,置诸纸质硬盒。久而久之,苦于卡片盒无处放置,便径记于各传天头、地脚,乃至字里行间。岁月流逝,字迹漫漶,早年之所记竟有难以辨识者。因之晚近以来,遂生将历年所记整理成帙之想。2016年4月,《清代学者像传校补》竣稿,未作停歇,旋即开始《清史稿儒林传校读记》之整理。历时两年,粗见眉目,所成校记居然已逾千条。抚卷冥思,百感交集。

  清代乾嘉史家钱竹汀先生有云:“史非一家之书,实千载之书,去其疑乃能坚其信,指其瑕益以见其美。拾遗规过,匪为齮龁前人,实以开导后学。”恪守“实事求是,护惜古人”宗旨,先生究心历代史籍,撰成不朽名著《廿二史考异》。笔者之从事《清史稿儒林传》校读,实乃遵循竹汀先生教诲,沿着前辈史家之艰苦跋涉而学步向前。古往今来,关于中华学术之世代传承,前哲屡有教言:“先创者难为功,绍述之易为力。”《清史稿儒林传校读记》之幸成完帙,皆仰赖二百余年来,先辈史家一代接一代的辛勤耕耘。其间,既有嘉庆中叶以降,清代国史馆《儒林传》之创编及迄于清亡的数度重修,亦有民国初年,《清史稿儒林传》之据以成书,还有二十世纪中,前辈史家的两次系统整理,以及晚近数十年,众多专家的勠力精进。饮水思源,不忘根本,唯有无尽的缅怀和感恩。只是学殖寡浅,识见孤陋,桑榆景迫,病痛缠身,凡所校读,多有错讹,敬祈方家大雅不吝赐教。

校读凡例 

  一、本书秉持乾嘉史家钱竹汀先生倡导之“实事求是,护惜古人”宗旨,以中华书局1977年12月版《清史稿》点校本为依据,对该书《儒林传》著录之近三百家传记进行整理。逐家校读,订讹正误,以期得一可据可依之读本。

  二、订正范围,拟包括人名、地名、时间、史事、职官、制度、著述及学术主张等。

  三、凡有订正,一般不改动原文,概见之于各传篇末之校记。唯避讳改字一类,则径予改回,并酌出校读。

  四、诸家传记,原文过录,依通行规范,施加新式标点。原点校本偶见之疏忽,则随文酌改,并出校记说明。

  五、中华书局1993年6月影印之复旦大学图书馆所藏嘉业堂抄本《清国史》乃本书梳理《清史稿儒林传》史源之主要依据。该部《清国史》之《儒林传》,凡存三稿,一为吴格教授所称之《儒林前传》八卷本;二为作上下区分之七十三卷本;三为不分卷之《儒林传后编》。

  六、逐传附录中华书局1987年11月版《清史列传》之相关传记。一则可存《清史稿儒林传》之史源,见清史馆当年删削《清国史》旧文之痕迹。再则凭以补《清史稿儒林》各传所记传主籍贯,不录行省名之缺失。三则意欲竭尽绵薄,为已故王钟翰先生早年之辛勤劳作,做些许文字句读的校对工作。既以报先生的知遇之恩,亦以备他日先生后学修订《清史列传》点校本之参考。

  七、《清史稿儒林四》,专记一代衍圣公承袭,不涉二百数十年间学术递嬗,故校读从略。

 校读举例五题 

  一、黄宗羲是否著有《明史案》

  《清史稿》之《黄宗羲传》,源自《清国史》宗羲本传,合全祖望《梨洲先生神道碑文》而成。关于宗羲一生著述,其子百家撰《梨洲府君行略》有云:“《明儒学案》六十二卷,此有明一代学术所关也。《明文案》二百一十七卷,《明文海》四百八十二卷,此有明一代之文章也。”其中并无《明史案》一书。数十年之后,全祖望补撰宗羲《神道碑文》,擅改百家旧文,臆增《明史案》,遂成“辑《明史案》二百四十四卷”之说,而《明文案》之卷数则悄然抹去。嘉庆中叶以后,江藩、徐鼒纳全说入所著《汉学师承记》《小腆纪传》,《文案》不存,俨若定论。《清国史》及《清史稿》沿讹袭误,更以《明史案》取代《明文案》,乃成谬种流传。

  二、《顾栋高传》编次释误

  《清史稿》之《顾栋高传》,源出《清国史》,一载《儒林前传》卷八,一载《儒林传》下卷卷七。所见二稿,文字大体相同,唯记传主著述,前稿以《大儒粹语》为先,后稿则先记《春秋大事表》。据考,《大儒粹语》二十八卷,并非顾栋高著,乃出江苏吴江顾栋南手。乾隆间修《四库全书》,馆臣所撰《总目》,误将作者名之“南”字写作“高”,遂以讹传讹。《清史稿》不察,竟据《总目》语而论栋高为学,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且栋高及附见之陈祖范、吴鼎、梁锡玙,皆为乾隆十四至十六年间,经学特科所拔擢,四人同以经学名,并非理学中人。《清史稿》不尊重传主为学实际,仅据误植栋高名下的《大儒粹语》而移花接木,强四家入理学诸儒之列,紊乱编次,不伦不类。

  三、《丁晏传》误读文献致张冠李戴

  《丁晏传》有云:“宴以顾炎武云,梅賾《伪古文》雅密,非赜所能为。考之《家语后序》及《释文》《正义》,而断为王肃伪作。”粗读一过,似无不妥。殊不知,校以传主原文,则实系混阎若璩与顾炎武为一人,大谬不然。据晏撰《尚书余论自叙》称:“乡先生阎潜丘征君著《尚书古文疏证》,抑黜《伪书》,灼然如晦之见明。……顾征君每云,梅赜作《伪古文》雅密,非梅氏所能为也。愚考之《家语后序》及《释文》《正义》诸书,而断其为王肃伪作。”文中之“顾征君”,本与顾炎武毫不相干。“征君”乃专指《叙》首阎若璩,而“顾”字不可作姓氏读,系句首发语词,当训作“惟”,亦可训作“但”。

  四、“有清讲学之风倡自顾亭林”不能成立

  《清史稿》之《黄式三传》,并所附传主子以周、从子以恭二传,皆源出《清国史》,载《儒林传》下卷卷四十。《黄以周传》有云:“有清讲学之风,倡自顾亭林。”此语不见《清国史》,乃《清史稿》撰文者之一家言,出之无本,似是而非。据考,顾炎武一生,于晚明讲学之风最是痛恨,始终以“能文不为文人,能讲不为讲师”自誓,至年七十辞世,从未登坛讲学。《清史稿》当年若将“讲”字改作“经”,抑或能得要领。

  五、《孙诒让传》擅改传主原文最不可取

  孙诒让乃晚清大儒,朴学殿军,望重学林。所著《周礼正义》《墨子间诂》诸书,学养精湛,冠绝一代,章太炎先生因之赞为“三百年绝等双”。《清史稿》之《孙诒让传》,有引述传主关于《周礼正义》的大段文字,语出该书卷首《自叙》。文中,谈及与贾公彥旧疏的比较,传主用的是“为略详矣”四字,《史稿》则擅改作“实乃淹贯”。文末,诒让谦称:“或以不佞此书为之拥篲先导,则私心所企望而旦莫遇之者与。”《史稿》复改为:“无论新旧学均可折中于是书。”传主原文,足见诒让为人为学之谦逊自律、严谨笃实。而《史稿》之所改,不尊重传主著述,已乖违中华数千年良史笔法,与孙诒让之为人为学,相去实在太远。

  (作者:陈祖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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