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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校园暴力应撕下“校园”标签
廖德凯
//www.workercn.cn2016-03-08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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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校园暴力问题受到全国两会代表委员的深度关注,全国人大代表、东南大学党委书记易红,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等都将目光投向校园暴力。结合近期出现的一些校园暴力事件及视频,校园暴力的治理问题成为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

  勿须讳言,当前确实存在不少校园暴力事件。这些发生在校园内外,特别是来自学生相互之间的欺凌,给受害者带来的身心伤害,其严重程度怎么评估也不为过。而校园暴力也成为教育所无法回避的问题。但是,治理校园暴力事件,必须准确认识校园暴力产生的各种因素,分析其中所包含的社会信息。而在当前,针对校园暴力的各种建议,却有对学校教育的标签化倾向。应当把校园暴力放在整个社会的视角下进行观察,而不是局限于“校园”一隅,才有利于校园暴力问题更有效的解决。

  在笔者看来,校园暴力的实质并不只是学校教育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社会的一些负面情绪,是一部分社会现象在校园内外和青少年身上的一种“镜像”。从本质来说,它是一个社会问题。由于校园暴力发生在具有学生身份的青少年中,我们往往忽略了其中的社会镜像,而将其简单归结为学校教育的缺失,这不利于究其根源,从而找到系统的解决措施。校园暴力事件中的主角,对他人施暴之后,主动将视频放到网络上进行炫耀。这种欺凌他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心态,大多是社会上某些负面情绪的传染所致。

  网上的青少年施暴视频,施暴主角手段之暴虐、心态之阴狠,反观受害者的无声相受,甚至不敢进行躲闪和阻挡,令人痛心。从这些视频中可以肯定,施暴者心理上一定有问题,施暴行为和手段都对社会阴暗面有极强的模仿性。恃强凌弱而不知耻,懦夫心态“专捡软的捏”,围观者笑语连声,甚至起哄……这些是不是社会其他暴力现象所具备的特征?而这些视频在网上以施暴者所希望看到的结果进行广泛传播,最终没有任何施暴者得到惩处的下文,又进一步对青少年形成了不良的示范效应。

  青少年暴力现象,严格来说称为“校园暴力”并不准确,甚至多数的严重欺凌行为发生在校园之外。“校园暴力”之说突出了学校的教育管理责任,但淡化了更为重要的社会责任,掩盖了“校园暴力”只是社会负面情绪一种镜像的本质。可以说,在这些“校园暴力”的主角中,有不少甚至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家长心中的乖宝贝,但他们在老师、家长的视线之外,所做出的恶行令人发指。这自然不能简单认为是学校教育的问题,不能指望仅仅依靠校园围墙内的捶胸顿足就能得到解决。

  对于青少年的严重欺凌现象,学校教育当然责无旁贷,但更重要的是从社会的整体视角来进行思考和治理。青少年暴力行为的主体固然是学生,但学校对其行为的惩处是相当缺乏手段和威慑力的,没有惩戒功能的学校教育、被污名化的学校教育及教育工作者,往往承担着超出能力范围之外的责任。再加上没有针对青少年暴力行为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惩戒,这些“有样学样”的青少年自然游离于治理体系之外。

  孩子眼中的世界其实正是成人的世界。他们眼中的成人是暴戾的,他们自然也学不会温顺;他们眼中的成人没有是非,他们也就没有是非观念。现实中,一些成年人一言不合就挥拳相向,对不让座的弱女子大打出手,不都是他们极好的“教材”吗?所以,治理校园暴力的原则,一是要以惩治所有暴力行为为基础,在社会上形成稳定而正确的是非观、荣辱观。二是要制定相应的法律进行制约,法律虽然不可能完全解决青少年暴力的问题,但没有法律的约束却只会纵容青少年暴力。在这样的基础之上,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治理的结合,才可能遏制校园欺凌现象的传染性,让校园欺凌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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