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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战略高度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食品安全战略与食品安全法治研讨会”在深举办
//www.workercn.cn2015-12-15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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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周国和)12月12日,由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大学规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食品安全战略与食品安全法治研讨会”在深圳大学举办。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深圳大学校长李清泉出席研讨会并致辞。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副司长张志强,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副主任黄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副司长陈谞出席研讨会,并发表主旨演讲。中华医学会党委书记苏志向会议提交了书面发言稿。来自立法、执法、司法机关,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机构、新闻媒体、食品行业、法律服务等不同领域的近百名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并围绕“食品安全战略与食品安全法治”分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张鸣起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部分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这对于全面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具有重大的指引作用。我国食品安全治理面临着数量安全、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和历史发展阶段等四大严峻挑战,应当充分认识挑战的严峻性,从食品安全战略高度完善食品安全法治,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之策。

  张鸣起副会长提出,应以社会共治为追求,探索食品安全治理新格局。社会共治意味着食品安全治理格局的重大转变,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格局,应注重建立健全五大机制体系,即以食品安全法为骨干的严密法律体系,更加严谨的标准体系,以集中监管为主线的更加高效的监管体系,以风险预警、信息追溯、执法装备标准化、人才队伍职业化等为内容的技术支撑体系,和以界定政府责任为重点的主体责任体系。

  李清泉校长在致辞中指出,深圳大学作为深圳市学科最齐全的大学,自建校以来,始终坚持创新创业,为深圳特区建设和国家发展培养了一批优秀人才,也将更加积极地投入食品安全战略的实施。

  张志强、黄薇、陈谞和苏志分别以“食品安全立法应坚持的三个原则”、“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思路和意义”、“食品安全战略与食品安全治理”和“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学习思考”为题,阐发了新形势下食品安全战略的定位与策略,食品安全法治的意义与原则。

  通过充分研讨,研讨会形成了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食品安全法治建设的很多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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