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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为引领推进平安建设
张丽
//www.workercn.cn2016-04-01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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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对于平安稳定的司法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群众既关心事解决了没有,也关心事是怎么解决的,这些最后都交汇成一条解决路径,通过司法改革,推进平安建设。

  与其他诸子一样,韩非子也描绘了一种理想主义的国家与社会图景,即“至安之世”。《韩非子·大体》言:“至安之世,法如朝露,纯朴不散,心无结怨,口无烦言。”

  他说,要建设平安社会,少不了像早晨露水一样纯洁质朴的法律,人们在法制的遵循下,心里没有积怨,嘴里也没有牢骚。古人的智慧穿越千年,依然闪耀。

  人们对于平安稳定的司法需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凸显。而且,由于纠纷类型及发生原因不同,矛盾纠纷呈现出主体多元化、诉求复杂化、类型多样化等诸多新特点。群众既关心事解决了没有,也关心事是怎么解决的,在矛盾纠纷的化解中,当事人对化解纠纷的模式、方法、手段亦有要求。这些变化最后都交汇成一条解决路径,通过司法改革,推进平安建设。

  不时发生的“医闹”“校闹”事件便是最好的例子。一些地方一旦出事,总是想方设法掩盖,或者“和稀泥”,或者“花钱买平安”,前者会导致原本一时冲动的情绪更加激化,犹如火星落进了炸药桶里;后者会吊高心怀叵测者的胃口,使事件本身变异成为讨价还价的借口。这两种维稳观一时之间可能会有效果,表面上看维护了社会稳定,但潜在危险是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遗祸无穷。说到底,解决“医闹”“校闹”的根本办法还是要依靠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只有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时时遵循法律、事事依靠法治,矛盾纠纷才能够得到最完美的解决。

  在以司法改革推进平安建设进程中,我省走在了前列。近年来,根据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盼,我省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分为“五大类”,其中一项便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调处项目。为此,我省研究制定了统一的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适销对路”、精准服务。

  但是我们也有需要提高的地方,“补短板”要成为司法改革中的应有之义。如在“平安浙江”建设过程中,依法办事是基本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带头信法、用法,才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敬法、守法。政法综治干部作为平安建设的骨干力量,既要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又要主动引导群众遵守法律、理性维权,自觉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以实际行动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

  我们要始终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作为平安建设的基础工程。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是平安建设的基础,只有夯实基础,平安建设才能驶入良性运行轨道。新时期的平安建设要以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倡导契约精神、树立规则意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政法干警、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行为惩戒机制,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唯如此,方能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方能为建设“平安浙江”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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