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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如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田树玉
//www.workercn.cn2015-08-21来源: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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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总体部署。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工会组织,如何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牢牢把握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做好新形势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个中心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理解、支持和投身改革,从而维护职工利益,凝聚职工力量,在构建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劳动关系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新形势下我国劳动关系新特点

  劳动关系互利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职工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企业更加重视加强与职工的关系,双方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从“互助合作关系”向“互助互惠关系”转变,保护职工的利益也就是保护企业自己的利益,损害职工的利益最终也是损害企业自己的利益。在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的时候,工会的一份调研报告中显示,金融危机面前,有81%的职工对国家应对金融危机所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抱有信心;83%的职工对企业发展充满信心;61.7%的职工对于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进行裁员、降薪、待岗表示理解;63%的职工盼望通过培训提高技能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38%的职工愿意降低收入保岗位,与企业共渡难关。

  劳动关系市场化。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是市场调节的产物,其主要是通过劳动力市场建立起来的,劳资双方体现出一种“供”与“求”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强调通过“人尽其才”来实现利润的最大化,而职工则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主张工资福利最大化,双方通过市场机制实行双向选择,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自由度更大,职工与企业一样,都享有自由选择权,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自主决定是否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而企业也可以根据契约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法律化。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制度,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了工资支付等一系列内容,双方关系更加明确规范。当双方关系发生矛盾冲突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当前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问题

  劳动关系的确立、变更、终止有很大的随意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颁布以来,加快了我国企业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也普遍推行了劳动合同制。对调整企业劳动关系起到了积极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更加侧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由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发育还不成熟,新的劳动关系的监督、协调、制约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传统的劳动用工机制还在发挥作用,致使企业推行集体劳动合同制遇到了不少阻力。有些企业虽然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却并不规范,实际上没有发生应有的法律效力, 一方面企业用人自主权并没有真正得到全面落实;另一方面,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简单,条件不对等,致使劳动关系的确立、变更、终止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使得一些企业无视劳动法律的有关规定,任意解除劳动合同,随意辞退职工,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极大侵害。

  劳动关系中利益矛盾摩擦日益增多。在我国劳动力资源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劳动关系双方主体利益的摩擦,大多发生在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企业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无视劳动法律有关规定,不顾职工的身心健康,最常见的就是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强迫职工加班加点却不支付加班费。企业生产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造成工伤事故增多。二是一些企业的管理者不尊重职工的平等人格,动不动就训斥,甚至打骂、污辱职工;滥用规章制度,随意克扣职工的工资,造成了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之间的对立情绪。三是一些企业工作条件差,劳动强度大、福利待遇低、生活服务设施简陋,以及缺失医疗、养老保险等待遇,使职工没有安全感,健康状况也受到很大程度的影响。上述劳动关系中的矛盾摩擦,已严重地挫伤了职工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成为诱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劳动关系机制不健全,劳动争议案件频发。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必须有健全的劳动关系机制来协调和规范。但是,由于历史、现实和法制不完备,以及我国现阶段的劳动关系协调、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等原因。造成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事件不断增多。如一些企业不从生产经营需要出发,搞内招外调,假招工、巧立名目集资招工等,使职工蒙受经济损失的同时,身心遭受极大伤害。

  工会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对策与思考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一是建立劳动关系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工会和企业组织的三方协调机构,规范运作程序,增强整体效能,并明确各自职责,形成稳定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二是增强三方会议协调内容的针对性、前瞻性和预见性,解决好职工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劳动争议案件中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形成监督与预防并重的协调机制。三是对尚未建立县级企业组织的应尽快筹建,逐步由企业主管部门代表企业过渡到企业自行代表企业。四是提高工会和职代会的维权能力。工会、职代会应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坚持和谐发展、互利共赢的维权理念,通过深入基层多方调研,准确掌握职工的愿望和要求,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是重点抓住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等关键环节,突出做好农民工及一线职工的维权工作,努力为职工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把矛盾打消在萌芽中。

  切实提高认识,摆正位置,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一是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且从思想上意识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二是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工会组织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认清自己的角色。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因此,作为工会组织,在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中只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身的角色。才能充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广大职工群众的信赖和拥护。

  结合实际,创新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要加强工会干部的作风建设。工作作风的优良与否是决定工作成败的重要条件,坚强、团结、勤奋是开展工作的重要条件,软弱、散漫、懒惰则是工作的大敌。二是要加强工会干部的自身能力建设。加强能力建设,是工会干部在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最根本保证,是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必须具备的重要条件。三是工会干部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市场经济的竞争观念、效益观念、法制观念、信息观念、人才观念和权利义务观念取代不合事宜的旧观念。四是工会干部要勇于开拓创新。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仅凭过去的老经验是难以应付的,必须在实践中坚持创新,用创新的思维去解决问题,完成任务。五是工会干部要熟悉和运用法律武器。要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做到言行必有法律、法规为依据。善于运用法律观点分析认识问题,用法律知识指导工作。

  加强职工素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各项能力。一是要积极配合企业把职工素质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并在参与培训计划的拟定、实施过程中,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各类文化和专业技能培训。二是对培训内容、培训重点和培训方式等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使培训方案更加切合企业发展实际,更加科学和规范。三是要通过多种途径,如读书自学、技能培训、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等让职工从中获取知识,增长才干,在实践中完善充实自己。提高职工素质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此项工作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并积极创新培训模式,努力建立规范的、长期的、有实效的培训机制,才能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有所作为。(作者系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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