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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位一体”践行“以人民为中心”
罗峰
//www.workercn.cn2018-01-09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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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年前,党的十八大刚刚闭幕,习近平总书记率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郑重宣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开篇就提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与使命,即“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并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定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的新年贺词,是党的十九大确认中国进入了新时代后习近平主席发表的首个新年贺词。其中,“人民”成为一个高频词。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中国共产党人治党兴国的一个基本遵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价值理念上得到极大张扬,而且制度供给、政策举措等方面都有扎实推进,形成了人民本位、改善民生、保证权利和厉行法治“四位一体”的实施架构。

人民本位

立党之基和力量之源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理念上可归于人民本位,其对国家和政党的生成、建构、发展具有基础性意义。

  对国家而言,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指出,国家制度不仅就其本质来说,而且就其存在、就其现实性来说,也在不断地被引回到自己的现实的基础、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民,并被设定为人民自己的作品。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国家及其制度是“人民自己的作品”,一方面被人民所塑造,另一方面当国家获得自主性后一定要反映人民的现实诉求,且唯其如此国家政权的根基才可能稳固。对政党而言,人民显然是立党之基、力量之源。中国共产党近百年来的风雨历程无可辩驳地证实了这一点。人民,作为人的集合性存在,其存在的组织形式就是社会。因此,无论是国家政权还是执政党,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就是要有效回应社会这个集体的变动的、多元的利益诉求。

  对以人民的利益为依归的中国共产党而言,无论是自身组织体系的运作,还是对国家政权、社会的引领,都要考虑民众的需求,注意收集、整合和反映民意,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注到领导、执政和行政等一切公共权力运作的领域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靠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

改善民生

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在革命战争年代,正是因为土地革命解决了广大农民对土地的渴求这一当时最大的民生问题,中国革命才有了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供给。改革开放以来,正是有了对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人们才从计划经济体制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社会生产力得到释放,民生有了显著改善。在农村,通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了农民的生产主体地位,从而调动亿万农民增收增产的积极性;在城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渐进,单位体制逐步解体,市场主体的自由活动空间逐步扩大,社会流动资源逐步增多,社会力量得到了显著成长与壮大。

  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哪个年代,中国共产党只有聚焦、关注和有效回应当时民众基本的利益诉求和民生问题,中国才能真正实现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跃升,党的革命与建设事业才能无往不胜。

  从政党的认同性资源上进行分析,正是因为政党对广大人民现实利益的回应与满足,以有效性来累积、增进合法性,政党的权威才能得以树立与增进,政党的力量才能得以体现与延续。正是基于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这里的获得感,同民生的改善紧密相连。在不同时期,由于人民需求的不断变化,从温饱问题的解决到小康社会的建立,从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执政党都需聚焦解决。新时代,面对人民需求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即期盼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中国共产党同样进行有效回应,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的基础。

保证权利

提供广泛的主体性力量

  人作为自然人,需要一定的物质资料来维持和扩大自身的再生产。同时,人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作为社会的人,需要一定的表达、参与等方面的自由和权利,以实现自身的价值与人生的意义。因此,保证人民实现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就有助于解决人民对自身价值的追寻。当然,作为自然的人与作为社会的人,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前者为后者的实现提供了物质基础,后者为前者的推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参与通道。

  人民所享有的各项民主权利,需要有一定的制度保障与具体的政策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以及人民内部在重大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相得益彰的两种重要形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国特色的民主实践中,这种制度安排和政策行动体现在选举制度、协商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上。同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的不断完善,还进一步保障了基层民众和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治权利。

  另外,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中,物质层面的现代化固然重要,但人的现代化同样不可或缺。这里面,法定权利的实现是保证人的现代化的制度性条件。人的主体性只有在权利法定的基础上才能切实得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保证人民法定权利的落实,可以为新时代党的目标实现提供广泛的、有活力的主体性力量。

厉行法治

推进依法治国执政和行政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其中,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实践的特色、前提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以人民为本的理念在政治领域的具体显现,依法治国则是党治国理政和人民当家作主过程中的基本遵循,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就此而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方略的确立,不仅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提供了法治保障,而且为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践行提供了基本框架和法律支撑。

  从规范层面来看,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社会是由人民所组成的社会,因而新时代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这为以人民为力量源泉的国家、政府和社会的建设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总而言之,人民本位是中国共产党抗争奋斗、开拓进取的基本价值遵循。它作为一种价值密码或文化基因渗透于党治国理政、政府理性运转和社会自组织中,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施框架中的深层要素。改善民生,通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回应与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诉求,使人民对执政党和政府的认同、支持有深厚的现实根基。它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施框架中的基础性工程。保证权利,通过保证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实现,来为人的主体性、价值的实现找寻到合法路径。在某种意义上,它的有效推进能为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施提供主体性力量。厉行法治,通过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能为人民权利的实现、利益的增进与民生问题的解决等提供法治手段甚至价值尺度。它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实施框架中的保障性工程。

  新时代,通过人民本位、改善民生、保证权利以及厉行法治“四位一体”的框架搭建和有效运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进一步成为政党、国家、社会以及民众推动国家、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生动实践。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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