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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理不是花架子
王珂
//www.workercn.cn2015-06-26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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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小区的公共区域管理难题,不仅需要明确的管理方比如物业公司,及时制止不守规矩的居民;更需要物业公司接受来自居民的监督,防止出现管理不到位

  公共草坪的一侧,随意停放着小汽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各种车辆;另一侧,堆放着生活垃圾和装修建筑垃圾。一些居民,在公共绿地围上了栅栏,开垦成菜地……类似场景,不少小区都能看到。这些顽疾背后,其实涉及一个共同话题:小区如何有效管理公共区域?

  小区公共空间谁来管?一些居民向居委会、物业反映情况,盼着能有一方出面解决问题。不曾想,先是居委会把责任推了个干净,声称小区管理由物业负责。等居民找到物业时,却得到“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居民自行走法律程序”的答复。居民虽然关心绿地,但为了这事要和邻居打官司,代价毕竟不小。最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热心维权的居民不再较真,绿地被占用和破坏的情况愈演愈烈。

  有人说,小区公共区域管理的难题,可以用“公地悲剧”来解释。英国学者哈丁提出的“公地悲剧”理论认为,当一项资源或财产有许多拥有者时,每一个拥有者都有使用权,却没有权利阻止其他人使用。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倾向于过度使用,从而造成资源枯竭的悲剧。在我们的生活中,森林过度砍伐、海洋过度捕捞及空气河流遭遇严重污染,都是“公地悲剧”的例子。

  拿绿化带来说,小区绿化虽是共有,可对于单个住户来说,多占一些,自家的面积就大一些;用作停车,就不用再开车寻找车位;开垦成菜园子,不仅能有“收获”的喜悦,还有“劳动”的快乐……在公共利益面前,部分居民只想着自己方便,抱着“能捞一把就捞一把”的心态,在小区里上演了一幕“公地悲剧”。

  管理公共区域,离不开第三方的介入,应当对占用公地的行为及时亮红牌,必要时做出相应惩罚,才能规避“公地悲剧”的出现。当然,作为第三方的管理者,同时要接受来自委托方的监督。

  实际上,小区管理从来不缺第三方:业主大会、业委会、居委会、物业等机构或者组织,都在对小区行使着管理权。但这些第三方没有形成合力,反而往往各自推卸责任。个中原因,在于居民的反向监督没有对第三方形成有效约束。在不少小区,不论居民如何提意见、怎么不满意,小区管理方依然只管收钱,不管办事,成了没用的花架子。

  所以说,解决小区的公共区域管理难题,不仅需要明确的管理方比如物业公司,及时制止不守规矩的居民;更需要物业公司接受来自居民的监督,防止出现管理不到位的情况。如此,居民和物业公司在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下,形成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生态系统,公共区域的管理难题才有可能解决。

  古人云: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作为小区居民,也要增强公德意识,尊重他人,克服陋习,学会维护、爱惜社区公共绿地,共同参与到小区规范建设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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