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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箴与预防腐败的关联度
刘建民
//www.workercn.cn2015-07-27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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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的“居官箴言”(局部)

  腐败是人类社会的政治顽疾。只要存在权力,就有可能产生腐败,古今中外莫不如是。因此,反对腐败也自然而然地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课题。从最古老的神话传说,到当今的制度、法律,皆可窥见世界各民族遏制腐败的努力。中华文明持续发展了至少五千年,与腐败斗争的悠久历史,无论积累的经验,还是获取的教训,都非常丰富。古代中国有种文献,称为官箴,在预防腐败方面,也曾发挥过特殊的作用。

  官箴的内容与预防腐败的关联程度,直接取决于作者的撰述动机

  写定官箴文书首先需要具备动机。例如,杨昱《牧鉴·序》曰:“牧鉴者,集经史百家之格言懿迹,有关于政者,为牧人者之鉴也。必曰鉴何?人欲修容者,则冶金为鉴以自见,况司牧者,可无鉴乎?修容者,鉴于金则容可正;司牧者,鉴于古则治可进……古固有恐过优游,将不堪事,朝夕运甓者,今出入经史,纂集抄录,将不可与运甓者方乎?”在序文里,杨氏开明宗义地指出,以书为司牧者鉴,且避免优游过度不堪事,是自己选辑《牧鉴》的目的所在。

  事实上,也有官箴文书不像杨昱那样明确交代撰述意旨,而是将其隐藏在文书的字里行间。吕本中《官箴》开篇即言:

  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然世之仕者,临财当事,不能自克,常自以为不必败。持不必败之意,则无所不为矣。然事常至于败而不能自已,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不可不察。

  他认为,当官之法无非清、慎、勤三事而已,之所以书于篇首,意在劝勉仕者“设心处事,戒之在初”。其资鉴之旨,虽未明言,却已昭然若揭。

  《官箴》的这段文字,还能反映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官箴的内容与预防腐败的关联程度,直接取决于作者的撰述动机。吕本中将清、慎、勤三事置于篇首,而“清”又列三事之首,足见其视清廉为宦者的首要条件。关于清廉从政的劝勉,占据了《官箴》的大部分篇幅。如,“当官之法,以直道为先”,“当官既自清廉,又须关防小人”,“徐丞相择之尝言,前辈尽心职事”,“当官者,凡异色人不宜与之相接”,“后生少年,乍到官守,多为猾吏所饵”,“孙思邈尝言……戒于近者,不侈于远”,“叔曾祖尚书,当官至为廉洁”,“当官取傭钱般家钱之类”,“当官之事,务求着实”,“前辈尝言,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诸条或晓之以理,或示之以例,皆在告诫官员洁身自好。《官箴》全文凡三十条左右,诫廉者多达十五条,是与吕本中劝清、劝慎、劝勤的撰述意旨是分不开的。与之相对的,一些官箴文书的撰述目的不在于提倡廉政,也就没有与之相关的内容。

  官箴能够发挥作用,原因就在于不少官箴文书里囊括了劝诫清廉的内容

  在古代中国的腐败预防体系里,官箴能够发挥作用,原因就在于不少官箴文书里囊括了劝诫清廉的内容。《臣轨》的“守道”、“公正”、“诚信”、“廉洁”诸章,《州县提纲》的“洁己”、“平心”、“专勤”、“奉职循理”、“节用养廉”、“勿求虚誉”、“防吏弄权”、“严内外之禁”、“戒亲戚贩鬻”、“燕会宜简”、“吏言勿信”、“事无积滞”、“四不宜带”、“三不行刑”、“奉给无妄请”诸条,《三事忠告》的“拜命”、“上任”、“听讼”、“御下”、“慎狱”诸目,《西山政训》的“清狱犴”、“平赋税”、“禁苛扰”诸条,《牧鉴》的“治本”、“心术”、“克勤”、“治体”、“宽严”、“上下”、“烦简”、“急缓”、“听事”、“刑罚”、“财用”诸目,《昼帘绪论》的“尽己”、“临民”、“事上”、“御吏”、“治狱”、“催科”、“理财”、“差役”、“用刑”、“势利”、“远嫌”诸篇,都是中国古代官箴的诫廉精华。

  这些诫廉的篇章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劝诫,侧重于义理的论述;第二类是指南,侧重于技巧的说明。

  《睡虎地秦墓竹简·为吏之道》就是一篇以劝诫为主的文字。据推测,《为吏之道》可能是学习做吏的人使用的识字课本。整篇文字在告诫官员修养品行,避免腐败也是规劝的重点。文中的“精絜正直”、“审悉无私”、“廉而毋刖”,即要求官员清白、廉洁、正直,详辨、周全、无私,尽职尽责、不可残暴;原文“临材见利”至“过去福存”一段,反复论述贪污的祸害,要求官员洁身自爱:“吏有五善”至“必有大赏”一段,要求官员忠敬、清廉、审当、善行、恭让。

  指南类的诫廉篇章,也被称为行为类。例如,《政学录》曰:

  州县监仓,切近掌印正官,下情既易通闻,群小犹知忌惮。驿递之设,半不同城。官同吏卒,情同猫鼠,不惟禁约为难,亦且贪虐同术。籁天之声,何由上达,又朝夕在其掌握,有冤亦不敢闻。以后发驿徒夫,除徒夫牢头不许擅自殴打外,其驿官以法钤束,其应得责治者,不得过十板。

  州县之中,官与吏的关系是很微妙的。一方面,官要依靠吏办理具体事务;另一方面,吏也容易借机为非作歹。如何处理两者的关系,上述文字提供了指导性的方法。

  官箴的传布主要有三种途径:官方的推广、私人之间的馈赠、作为商品的流通

  官箴写定之后,需要传布才能授予读者。官箴的传布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官方的推广,二是私人之间的馈赠,三是作为商品的流通。

  第一种途径是由某些主政者的命令实现的,《臣轨》、《大诰》和《御制人臣儆心录》皆属此类。《明实录·太祖实录》记曰:“上以中外臣民染元之俗,往往不安职业,触丽宪章,欲傚成周《大诰》之制,以训化之。乃取当世事之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著为条目,大诰天下。久之,又虑《诰》条所载,未能尽天下之情,续为一编,以申其意,使民观感,知所劝惩。自是,民之作非者鲜,从化者多,故又作三编。”朱元璋不仅亲自编定大诰,而且还采取行政命令强行推广于全国。《大诰》第七十四条“颁行大诰”曰:“朕出是诏,昭示祸福。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若犯笞杖徙流罪名,每减一等,无者加一等。所在臣民,熟观为戒。”

  与官刻的官箴不同,家刻的官箴通常以第二种途径传播。中国古代的官吏素有交游的习惯,他们会彼此交换书籍,分享同好。例如,汪辉祖的《学治臆说》、《学治续说》等,在家人的鼓动下交付刻印之后,在关系甚好的交游之间传播开来。河南夏邑令慎习严在赴任之前,老师送给他一册《佐治药言》,随时学习求教。据汪氏的叙述,慎习严正是他的同门,他们的老师就是宰相王杰。乾隆五十八年(公元1793年),汪氏记载王杰书信:“寄来家刻四种,皆有用之书,必然可传,将《佐治药言》及《续编》重刻装订。俟同人出仕者来见时,人授一编,以广年兄之惠。”信中言及《佐治药言》重刻、馈送之事,慎习严得书,盖即由此途径。

  清代以后,官箴的传布越来越依靠商业活动。这种情况,一方面归因于当时人数众多的胥吏、幕友的需要,另一方面也由于印刷技术的革新和书坊的出现。根据学者的研究,有的官箴文书通过市场,传播非常广泛,譬如潘月山的《未信编》和黄六鸿的《福惠全书》,尤其是后者,几乎至于初仕者人手一部的程度。

  官吏们学习官箴的方式是多式多样的,有时甚至会把关键的文字置于最为醒目的地方,可以随时警示自己

  官箴经过传布,从政者得到书籍,进入学习和践行阶段。官吏们学习官箴的方式是多式多样的,有的时候,甚至会把最为关键的文字置于日常最为醒目的地方,可以随时警示自己。

  《全唐诗》所载王周《和程刑部三首·公会亭》诗云:“官箴居座右,夙夜算难忘。”诗文反映,王周将官箴放在平时就坐的座位旁边,便于学习。类似的做法,还有宋高宗赵构和明太祖朱元璋。“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是著名的《戒石铭》,赵构令各府州县将铭辞刻石,立于各衙门大堂前,新官上任之时,需率众拜碑,并大声颂读,以示公心。朱元璋则命令将此戒碑立于通往衙门的甬道中,并建亭保护。到清代的时候,又将戒石碑改为“公生明”牌坊。这些措施都是在耳提面命,深化学习效果。

  有的官员学习官箴,态度是非常诚恳的。官箴所授的内容,的确亦可以弥补仕人的不足。阮元写过一篇《重刻〈学治臆说〉〈佐治药言〉序》,有言曰:

  此二卷反复数万言,无非上重国事,下济民生,乃极有实用之书。初仕者读之,胜于十年阅历矣。

  彼时的科举考试以传统儒家经典为主要内容,选拔出来的人才缺乏实际从政经验和技能。阮元所谓“初仕者读之,胜于十年阅历”,即在强调官箴能弥补仕人在这方面的缺陷,并在预防腐败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作者为湖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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