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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强起来
王锁明
//www.workercn.cn2017-12-22来源: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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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年来,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总体平稳,但也存在落实不力现象。要扭转落实不力现象,我们就要打好“组合拳”,从提高思想认识、敢于动真碰硬、抓好方案落实、形成协同效应、提升政策水平和加大问责力度等方面发力,从而让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真正强起来。

  近年来,我国高校意识形态领域健康平稳,但也有薄弱环节,正如中纪委在第十二轮政治巡视29所中管高校党委的反馈结论中指出的,部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落实不力。这个问题值得深思,需要我们有针对性地予以解决,如此才能推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强起来”。

部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的背后因素

  部分高校出现的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问题,虽然各校情况不尽相同,但概括起来有一些共性因素。

  思想认识偏颇。现实中,有的高校领导缺乏政治敏感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出现淡化或弱化意识形态工作的现象。一是排斥意识形态工作。有的认为高校学科建设业务性强,与意识形态工作关系不大,各业务部门工作范围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沾边。二是片面理解学术自由。有的认为抓意识形态工作会妨碍学术自由,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学术自由绝对对立或割裂开来,不重视教学科研工作中的意识形态问题,孤立地看待意识形态工作。三是政绩观存在偏差。有的认为意识形态工作只是“务虚”,是出不了成绩的“虚功夫”,因而对意识形态工作不扶持,不愿意把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资金投入其中。这直接导致部分高校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出现“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严重边缘化现象。

  好人主义作祟。高校是传播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前沿阵地,理应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担当重任。但是,一些高校领导在遇到一些棘手问题时表现软弱,该坚持的原则不坚持,而是充当“老好人”。一是太过温和。对于违反师德师规的,有的高校怕“得罪人”,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要么“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怕“惹麻烦”。有的教师对马克思主义态度淡漠,借口“纯学术”排斥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有的教师在课堂或论坛上发表不当或错误言论,甚至以抹黑人民领袖、革命英雄和党的历史为时髦。对此,一些高校领导担心被指责为“左”“不开明”等,能躲则躲,勉强应付,而不是主动去批评教育和纠正引导。三是无原则迁就。有的高校领导顾虑他人讲“闹不团结”,怕“家丑”外扬,对于班子成员之间涉及是非原则的问题,一味退让,美其名曰“不争论”。当年邓小平从抓发展机遇的角度,主张在具体措施上“不争论”,但这是在不涉及改革方向和根本原则的大前提下,并非一切都“不争论”。现实中一些人借口“不争论”,实则是为自己的不作为开脱。

  工作举措不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很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和批示,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但在贯彻落实中存在“走样”:其一,“上情”下达不畅。有的高校对中央文件传达不及时或以保密为由不传达,影响了基层单位对中央文件的及时贯彻落实。其二,习惯于“纸上谈兵”。有的高校抓意识形态工作只是“唱高调”,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就是不见落地举措。其三,视作“权宜之计”。有的高校热衷于“一阵风”“走过场”式的集中行动,不能从战略上考虑问题,缺乏常态化的工作体制机制。这些都不能不影响高校意识形态功能的正常发挥。

  部门分工误解。在高校党政系统中,宣传部是高校承担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工作部门,其他部门各有各的工作范围,一般无需直接去抓意识形态工作。高校领导班子成员也有明确分工,各有各的工作职责。这种分工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但有的领导片面地将“分工”当“分家”,误以为意识形态工作只是党务工作的一部分,只是宣传部一家的事情,甚至只是党委书记和分管副书记的工作职责。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虽然也强调相互配合,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所以并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政策水平不高。近年来,我国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的学历水平、业务水平不断攀升,其中有不少成员有“海归”经历,甚至是“两院”院士。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的这种学术地位,对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然而也要看到,目前一些高校领导班子成员不太了解意识形态的基本理论、发展历程以及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论述,也不甚清楚当前思想理论领域的主要问题、存在原因及解决办法。总之,他们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还不太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快速发展的需要。

  硬性约束乏力。从历史经验来看,一个政权的瓦解常常是从思想领域开始的。在这方面,“苏东剧变”给了我们深刻教训和启示。意识形态工作是我们党的一项极端重要工作。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高校意识形态工只能加强不可削弱,只能前进不可停滞,只能积极作为不可被动应付。应该说,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是有成绩的,但从中纪委巡视公布的问题清单来看,一些高校落实不力、重视度不高也是不争事实。这必须引起我国高等教育界的深刻反思。

扭转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软弱不力现象,使之得力起来

  提高思想认识。高校党委要从战略高度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首先,深刻领会中央文件精神。高校党委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从国家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来认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自觉,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常委会议,定期研判形势,部署相关工作,一刻也不放松。再次,纳入高校工作总体布局。结合“一岗双责”的要求,把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与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管理。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教学科研中的意识形态问题管控不严的漏洞,另一方面也可以消除意识形态工作被边缘化的不良现象。

  敢于动真碰硬。在处理意识形态问题上,高校管理层中的“老好人”现象,一定程度上与校园正气不足、邪气滋长有很大关系,为此要在涵养校园正气上下功夫。一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党委一班人要以身作则,规范好自身言行,做遵纪守法楷模。这是营造良好校园舆论环境的关键因素。二是加强阵地管理。要充分依托校报、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强化各种校园文化阵地建设,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校园思想舆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话语权和管理权。三是敢于“拔钉子”。面对歪风邪气,所有党员干部都不能“袖手旁观”,而应该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尤其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党委一班人更是必须公开发声、表明立场,敢于亮剑、勇于斗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当然,也要把握好斗争“分寸”。

  确保措施落地。切实推动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需要解决“挂在嘴上、写在稿上”的不良现象。其一,加强思想教育。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为了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必要加强对高校管理人员的大局观、纪律观和法治观的教育,促使他们“令行禁止”。其二,加大执行力建设。一方面,通过相关培训,提高执行人员的能力水平;另一方面,与绩效考核相挂钩,推动有关人员贯彻落实好中央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其三,从战略上考虑问题。为了避免“一阵风”现象,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层面的高度来把握,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建设,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

  形成协同效应。一直以来,高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同志主抓意识形态建设,这是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但是,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也不能当“甩手掌柜”,而要提高政治站位、通力合作。首先,弄清责任内涵。高校党委常委必须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校长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重要责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校长开展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或业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次,明确协调机构。党委宣传部作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承担部门,也是协调管理部门。因此,为加强高校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要构建由宣传部牵头、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动机制,随时通报情况,研判形势,布置任务。同时,宣传部应该细化意识形态工作举措,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形成责任清单,指导和督查各职能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再次,严格考核工作。一方面,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自身分管工作,把其中的意识形态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为了推动校内各职能部门携手合作,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考核管理,特别是对落实不力、不予配合者,坚决实施“一票否决”,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分工”不“分家”。

  提升政策水平。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思潮纷至沓来,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变得日益复杂和艰巨,以致一些高校领导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出现不同程度的不适应。如何解决这一“短板”现象?这就需要“补课”。一方面,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对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系统培训的力度,另一方面,高校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也要注重自身的学习积累,当前特别要学通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中央文件要求和上级工作部署,不断提升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自觉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便理解好、执行好现阶段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推动高校做好“立德树人”和“服务国家”这两篇大文章。

  实施督查问责。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大任务。所以,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扭转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力方面义不容辞、大有可为。一是建立动态考核机制。逐条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内容要求,对各高校定期排查、不定时摸查、集中普查相结合进行督查,如有不力或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督促各高校党委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二是加大问责力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问责制度特别是“失职追责”的体制机制,加大对各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监督监管力度,尤其对造成严重负面社会影响的,必须严肃追究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领导责任。否则,不具有威慑效应,也起不到警示教育意义。三是抓住“关键少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好关口,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严格按照政治家的标准遴选和配备各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确保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高校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高校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马克思主义的巩固,事关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后继有人。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发表讲话,他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办好我国高等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使高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因此,高校党委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应有之责、应负之责和应尽之责,努力使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强起来”。

  (作者为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注: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竞争力研究”(项目编号:15BKS030)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赵秀红:《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公布14所中管高校巡视反馈情况》,《中国教育报》,2017年6月20日。

  ②《审议“关于巡视31所中管高校党委情况的专题报告”》,《人民日报》,2017年6月29日。

  ③王岐山:《巡视彰显中国民主监督优势》,《人民日报》,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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