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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监督性调研的几点思考
侯建民
//www.workercn.cn2015-12-09来源: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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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展监督性调研的启示

  监督性调研不同于一般性调研之处关键在于“监督”两个字。监督用一个“难”字可以形象表达。从一般意义上讲,监督方难在找问题、挑毛病,难在情况不明、是非难断,难在作批评、找难堪,难在被监督方不乐意、不配合、不接受。这也是民主监督工作长期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监督性调研把政协、监督、调研、协商这几个元素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破解了这一难题,提供一些启示。

  第一,注意把握政治监督的属性,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提意见作批评。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既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进行的互相监督。监督性调研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参加,体现政协的党派合作性;应按照共同的政治准则、一定的组织程序,就决策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监督,体现政治参与的严肃性;应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提意见建议,不站在对立面看问题,不局限于解决一事一地的问题,着力促进党和政府科学施策、避免决策在执行中走样。

  第二,注意发挥政协联系广泛的优势,尽可能组织有关各方一起调研,合力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需要监督的问题一般都是利益矛盾错综复杂,分管部门众多、推诿扯皮的问题。政协作为大团结大联合的政治组织,联系广泛,在开展监督性调研中能发挥独特优势。应围绕监督议题把具有不同代表性的委员邀请到调研组,把主管部门的具体负责同志邀请到调研组,把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学者邀请到政协,与各级政协组织及其对口单位、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开展座谈交流,深入到各种机构和场所进行走访察看。监督性调研像一根红线把各方面串起来,共同面对问题、寻求共识、寻找解决方案。

  第三,注意挖掘调研深入具体的潜能,理清头绪,找准对策。监督的问题因涉及部门和一些人的利益,常常会以伪装和假象的形式出现,如果走马观花,只听汇报就可能看不清真相,找不到形成问题的原因。因此,监督性调研需要采取多种方式,如集体调研和分散调研、座谈调研和实地察看、面上调研和蹲点调研、全国调研和地方协同调研、明察与暗访等相结合的方式。调研对象可以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也可以是社会组织和群众代表等。应调动委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本领域本界别中的代表性和专业方面的权威性,以较高的层次、超脱的地位、独特的视角和科学的精神分析研究问题、提出确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注重体现政协协商特点,充分沟通,凝聚共识,使监督性意见取得理解、能够接受。政协是专门的协商机构,监督性调研应把协商贯穿于调研全过程,调研组内部和外部各方面,使监督成为一种支持、一种帮助。这就要求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双方的政治地位不是居高临下,而是平等的,通过平等相待消除隔阂,真诚合作、协调关系。大家围绕监督问题开展对话,监督不再是监督者一方的行为,双方都能发表意见,监督者提出意见建议,被监督者认为合理就采纳,认为不合理就说明理由。对话是互动的过程、彼此影响的过程,监督者要善于和勇于提出批评或建议;被监督者应以愿听善言、忠言的宽广胸怀和真诚态度接受批评,接纳合理建议。在各方面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形成共识,通过畅通的渠道将共识性的意见建议报送给党中央、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成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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