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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资协商,“工资指导线”指导难
王传涛
//www.workercn.cn2016-07-13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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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北京市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出炉。记者梳理发现,今年已有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等多地发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北京工资增长下线由去年的3.5%提高至4%(7月12日中新网)。

  每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部门都会发布一个当地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这个工资指导线,每年都保持高速增长,看后让人感到信心满满。不过,需要明确的是,这不是政府权力在干预市场和企业,这对各企业也没有任何的强制效力,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意义仅仅在于提供一种参考。

  问题在于,即便企业主遵纪守法,他们也没有义务将剩余价值主动放到职工腰包里。如果没有约束老板的权力和制度,如果企业职工在老板面前仍然弱势没有话语权,没有平等的谈判平台,给多少工资的权力更多取决于一方,那么,指望员工收入像工资指导线那样每年都上涨,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在企业层面,如果有健全的薪酬体系,职工的收入可以随着企业效益的好坏而波动。效益好,则收入高。而在薪酬体系不健全的企业里,职工收入绝大多数取决于老板个人。而现代社会就需要约束老板们的任性权力,让老板们给予员工和付出相对价的收入,有必要提供具有一定约束力的薪酬机制。这也是为何在成熟的市民社会中,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持了蓬勃的升级,同时还有替职工们维权的团体不可藐视地位的存在原因。没有工资集体协商,工人维权团体也仅仅是发发福利、组织组织活动,没有一个和老板们从容谈判工资的机会,则企业工资指导线就是空中楼阁,被自动忽略不计。

  过去几年,收入分配改革一直被公众广泛呼吁。可是,《工资条例》在2012年搁浅,而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也迟迟没有出台。这也导致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长期处于缺位的状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诸多收入分配改革的任务和目标,比如,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橄榄形分配格局……但具体到落实层面,仍然任重而道远。而政府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能否真正具有指导意义,也关乎着上述目标能否实现。

  政府的工资指导线每年都会保持较高的增长率。但要让政府指导的工资水平变现,则不应该仅仅发布指导线,而是必须有配套的措施、配套的制度去为工资指导线保驾护航,毫无疑问的是,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工资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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