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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向法治体系迈进
姜明安//www.workercn.cn2014-10-28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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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用法治实现中国梦 依法推进社会治理

  南京市委党校教务处长郝继明教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要走好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那么,如何走好道路、弘扬精神、凝聚力量呢?最根本的就是要做到四中全会所指出的那样: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这个角度上看,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部署,提示我们:一是用法治中国凝聚复兴力量。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首先是法治的中国。要凝聚复兴力量,党和国家建设的各层次各领域,都要在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上,靠着制度化、法治化的不断推进来实现。

  二是用法治观念夯实执政根基。法治成为根本遵循,执政方式才能更加规范、更加有序。中国共产党只有能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引导全社会守法崇法,树立法治信仰。

  三是用法治精神推进改革大业。把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用法治精神推进改革大业,才能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全面深化、行稳致远。

  四是用法治思维推进反腐倡廉。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推进反腐倡廉,必须用法治思维,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逐步实现“不能”,并最终实现“不想”。

  五是用法治方法划清权力边界。划清权力边界是法治政府最重要的切入点。制约权力的运行,必须按照法律规范,通过程序的公开透明,通过决策的终身追责来实现。

  六是用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要解决现实生活中“越维稳、越难稳”的怪圈,必须用法治的方式,通过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等来实现。

  七是用法治手段解决突出问题。当前,我国前进道路上还有发展中不平衡对等不少困难和问题,解决群众关注关心的这些突出问题,必须善用法治手段。

  八是用法治文化培育核心价值。人民权益要靠法律去保障,但法律权威更要靠人民去维护。所以,法治社会的形成,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副主任李菁怡:中国正值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也是社会大转型期,社会治理面临方方面面的挑战。这个时期,倘若不能用法治思维来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处理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秩序,那么,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或将成为空谈。显然,四中全会公报提出的“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是对三中全会提出的“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具体落实。

  社会治理的核心内容,是公权力的运行与行使必须法治化和规范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面临“治理主体不到位”的严峻挑战。因此,我们一方面必须通过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来规范政府的权力和行为,强化政府的政治责任、自律机能,确保政府为全社会创建安全、平等和民主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另一方面,还需要通过更为深入的政府改革来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通过市场竞争来打破政府对公共服务的垄断、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根据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明确界定政府的职能范围,合理设置组织机构,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配置自身掌控的社会经济资源。

  可以说,四中全会对于依法治国的部署,将促进政府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利益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现代化水平,确保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国梦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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