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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容错”为创新壮胆鼓劲
黄琳斌 厉晓冬
//www.workercn.cn2016-04-28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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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广东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王衍诗日前说,近年来,他们查处涉嫌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中,没有一个因改革创新失误而受到追究。

  我国的改革事业发展到今天,剩下的多数是“硬骨头”和“急险滩”。改革艰难、创新不易。社会现实错综复杂,市场情况千变万化,人的力量和工作条件又有限,改革创新并不能保证每次都能成功,特别是那些没有先例的“第一个吃螃蟹”行为,要冒相当大的风险。即使一开始尝到甜头,也不意味着接下来的道路就很平坦,可能还有长期曲折反复的过程。可以说,改革创新有成功有失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如果都不容许改革创新者出错、失败,遇到挫折就不再给予支持,甚至一棍子打死,那么必将大大挫伤改革创新者的积极性,阻碍全社会创业创新的步伐。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提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这是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容错机制”,富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发展方式和新旧动能转换关键时期。要完成艰难繁杂的改革发展任务,尤其需要一大批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冲锋陷阵。然而,一些干部在反腐倡廉的高压态势下,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消极心态,不作为、慢作为,必然影响改革创新大业。为此,要通过不断清除制约改革创新的各种政策和体制障碍,建立健全合法合理、既能支持改革创新又可防止被不当利用、具有可操作性的容错纠错机制,推动全社会形成适度容错的宽松氛围,为改革创新者撑腰壮胆。

  正如王衍诗所说的,要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没有了后顾之忧,不会担心因失败而失去合理的继续支持,广大干部才能专心致志,放开手脚,大胆探索,推动改革创新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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