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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信用体系实现社会全覆盖
尹传刚//www.workercn.cn2014-05-20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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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了明确的时间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根据规划,2014年6月底前,将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息,建立以公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代码制度。开展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社会信用全面覆盖,有何意义?哪些国家或地区的做法可以为我们所借鉴?本期“思与辨”展开讨论。

  ■ 主持人:尹传刚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 嘉 宾:刘国强 (四川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上官酒瑞 (上海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教授)

  舒 锐 (法律学者)

  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业无信不兴、政无信不威

  主持人:哲人说,生命不可能从谎言中开出灿烂的鲜花。社会诚信缺失,有何危害?

  刘国强:在现代化的市场经济制度下,诚信是现代社会的根基。诚信缺失的直接危害就是影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使良好的人际关系无法建立,危害他人的自利行为就会大行其道,当前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现象屡禁不止就是其体现,人们的身体健康、生活的稳定、安宁都会受到严重影响,社会运行成本和风险大大增加。总之,没有诚信的社会,就不会是文明的现代社会。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必须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牢固树立民众的诚信观念。

  上官酒瑞:人无信不立、家无信不和、业无信不兴、政无信不威。这是中国古人对诚信价值最集中的概括。但遗憾的是,由于种种因素的相互影响,当下中国社会的诚信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具体来说,在经济活动中,不诚信表现为商业信用、金融信用、产品信用的缺失,假冒伪劣、虚假广告泛滥成灾,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危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政务领域,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政策出尔反尔,政令不行、与民争利,一些官员不诚实,急功近利、搞假大空,浮夸造假、欺骗百姓,甚至是滥用权力、贪污腐化,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侵蚀着政府权威;在社会领域,一些人言而无信,使得人和人之间彼此不信任、相互欺骗,扭曲了人际关系,甚至使社会陷入怀疑一切、一切怀疑的局面,对社会和谐有序运行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舒锐:社会诚信缺失使得一些市场主体不注重所提供产品、服务的质量,让市场陷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也使得一些人对于自身违法、失信行为漠不关心。诚信缺失的危害已经渗透到社会发展的多个环节,成为社会肌体的癌细胞。

  像鸟爱惜自己羽毛一样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才能在经济社会中立足

  主持人:开展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社会信用全面覆盖,有何意义?

  舒锐:社会要确保良性运行,市场要激发有序竞争,人们要实现舒适、安定的生活,就更加呼呼国家层面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通过整合现有征信平台,开发新信息系统,实现各主体信用的国家权威认证,让无信者真正立不起来,也让善良的人们远离时刻担忧被骗的惶惶不安。

  社会信用全面覆盖,会让未来个人生活或企业运行中的任一信用污点,都有可能成为制约发展的因素,人们必须像鸟爱惜自己羽毛一样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才能在经济社会中立足。只有失信的成本远远高于守信的成本,社会氛围的诚信氛围才能塑造起来。

  刘国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就是建立信用记录,合理使用信用记录,形成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的机制。它涵盖了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主体,涉及经济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目前,我国银行、工商、税务、海关等都分头建立了相关信息平台,但部门之间难以实现信息共享。此次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打破地方和部门限制。每一个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将有唯一的信用代码,各项信用信息的整合也将具备可行基础,这样,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将初具雏形,信用查询、公示和奖惩机制将实现联动,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将驶上快车道。

  上官酒瑞:从国家层面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实现社会信用全覆盖,意味着集信用信息、信息组织、信用制度、信用机制等为一体的信用平台体系的建立健全,也就是构筑起现代社会的信用框架。如果这样的信用体系能够有效公正地适用,就可以对社会中试图背信弃义的行为进行预防,对已经发生的背信行为进行追惩或矫正,由此构造守信的激励机制和背信的压力机制,形成整个社会良好的制度环境与信用氛围。

  借鉴先进经验,制定出符合国情的顶层设计

  主持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还有哪些建议?哪些国家或地区的做法可以为我们所借鉴?

  刘国强:现代化转型成功的市场经济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很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可以为我们提供借鉴。当然各国信用体系的模式并不一样,如美国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市场主导模式”或“民营模式”,以较为完善的相关法律体系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重视信用中介机构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组织保障,信用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发达,可以为我们提供信任体系制度化方面的借鉴。台湾地区从传统人伦信用到区域信用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可以为我们提供社会转型发展的信用体系建设借鉴;而瑞士等国的金融行业,以其完备的信任机制吸纳了世界各国的巨额资金,则可以为我们提供行业和专业领域信用建设的借鉴。

  舒锐:可将一些人列入不诚信的“黑名单”,这在本质上是对其权利的剥夺、限制,需要将之看作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行为。而目前已有的征信系统还是主要依靠红头文件进行调整,并没有任何法律予以明确和规范。以美国为例,该国信用制度发展历经160余年,有十多部相关法律。要打造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首先就要通过民主、公开立法,展开充分公共讨论,协商出最大公约数,凝聚成最大共识,制定出符合国情的顶层设计。

  上官酒瑞:欧美发达国家及香港等地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都已经探索形成了一些成功的做法,这值得借鉴。当然,也要结合中国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非一日之功。有顶层设计,还看基层落地。各地各部门只有严抓落实,做好政策衔接、上下对称,用实际作为消除“信息孤岛”、完善奖惩机制,对失信行为出重拳、下猛药,让黑心商、老赖们一朝违规、处处受限,我们必将迎来诚信的价值回归,一个更加文明和谐的诚信中国将渐行渐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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