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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反家暴法断好家务事
//www.workercn.cn2016-03-08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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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网筑起家庭“安全岛”

  随着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的出台,杜绝家暴变得有法可依。但能否真正捍卫家门内的弱势群体的利益,以坚固的法网筑起守护家园的“安全岛”,还需各方共同努力。

  家庭暴力中,有一个绝不可忽视的元素便是“习惯性家暴”,即被动接受和麻木不仁。刚开始挨打时,女性会吃惊,然后感到百般恐惧,最后演变成不停地自责。在经历了丈夫百般讨好之后,又心软地舍不得离开。久而久之,挨打变本加厉,成了“习惯性家暴”。

  杜绝家暴,需多方配合。首先,完善教育。促使父母转变“不打不成才”的传统观念,采取“非暴力”的方式塑造子女。同时,在学校中开展性别教育,普及反家暴观念。其次,融入社会监督,提升社会责任感。《反家庭暴力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其他单位,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不报告的情形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应该看到,“不举报将担责”并非苛责,教师和医务工作者有义务保障学生、患者的身心健康。而赋予法律义务和责任,也能为教师和医务工作者的举报解除后顾之忧。最后,政府和媒体应发挥作用,告知大众对家暴说“不”的正确方式和途径,为女性提供施展才能的平台,尊重妇女成果,创造相对平等的就业空间。

  “众人拾柴火焰高”,执行好、落实好《反家庭暴力法》,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宣传,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参与。(子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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