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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反家暴法断好家务事
//www.workercn.cn2016-03-08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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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可有大作为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意义不言而喻,我们之所以在其他法律之外需要一部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就是因为家庭暴力的特点使得其他法律很难合适地介入,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失之于“硬”,婚姻法又失之于“软”,而反家暴法则做到了软硬之间的平衡,实现了“软硬适度”。但我们也要看到,家庭暴力事件往往具有相当强的隐蔽性,尤其是对于城市家庭来说,把自家防盗门一关,其他人很难知道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所以尽管媒体在最近几天集中报道了全国范围内一批有关家暴的典型案件,但这显然仍旧是所有家庭暴力事件的冰山一角。

  与此同时,“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观念仍旧根深蒂固,即便女性遭受家暴的事情在娘家、婆家这个大家庭中被知道,但亲朋好友仍旧会出于多方考虑而希望受害者一方息事宁人,最终导致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选择隐忍,殊不知这样的忍让只能让暴力的加害方变本加厉。所以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以后,首先需要广大妇女拿起法律武器对家庭暴力说“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人身伤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形式,精神暴力、经济控制等问题也在逐渐凸显。正如前面所说,《反家庭暴力法》确实有些姗姗来迟,但迟到总比缺席要好。法律的制定和颁布实施,最终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那么作为法律的受益人,就应该积极拿起最新的法律武器,以求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多更好更及时的保护,也避免他人对自身利益和人身安全造成的伤害更多更大更严重。(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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