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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新思路做好城市工作
刘迎秋
//www.workercn.cn2016-03-28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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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城市工作 时隔37年,中央再次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对进入发展新时期的城市工作进行顶层设计,继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后,再一次彰显了城市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波澜壮阔的城市发展带动了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城市发展进入新时期背景下,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城市发展对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进一步高度重视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带动作用,进一步高度重视城市发展与城市治理研究,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病等突出问题。

  城市发展与城市治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其原发性动力就是人口结构变化和消费结构升级。近十几年来,我国城镇化进入加速期,几乎每年提高1个多百分点,这与发达国家城市化率超过30%达到70%前经历一个快速发展期、达到71%后进入平稳发展期是相吻合的。城镇化率大幅度提升,改变的不仅是人口结构,而且是消费结构,继之是产业结构,必然在更高水平和更大力度上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因此,当前经济活动要以城市为重要平台展开,以城市发展方式转变带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要深刻认识“城市发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集聚、农业用地按相应规模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过程”这一客观规律,坚持以做好城市发展与城市治理工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费能力以及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进而带动“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和城乡统筹发展,有效破解“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

  城市发展与城市治理要尊重城市发展客观规律。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是做好城市工作的基础前提。一段时期以来,诸多“城市病”的产生,根本原因就是忽视了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举例而言,一个城市的发展及其效率,与它的规模是高度相关的。城市规模小了不行,但也并非越大越好,必须以“城市合理规模”为前提,人口和用地要匹配,城市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这是预防和治理大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城市病”的前提。又如,很多城市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产业格局与城市功能,这就违背了“城市发展的高辐射性”规律。一座城市的主要产业依托和产业载体具有高辐射力,需要根据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生态状况等发展辐射力强的特色产业,实现不同城市的专业化分工,避免形成发展定位雷同、产业趋同的局面。在城市功能上,也要注意合理分工与相互协作问题,形成相邻城市的网络互动,形成并融入城市群这一科学的主体形态。城市的规划也好,建设也好,治理也好,经营也好,每一个领域的问题都与整个城市的其他方面密切相关,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城市工作要树立“系统思维”,在研究先行的基础上,推进“多规合一”、“参与性规划”,开展系统治理、综合施策,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城市发展与城市治理要把人放在第一位。作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城市工作首先要解决目标问题和支撑问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城市发展与城市治理的奋斗目标;政府、社会、市场的合力,就是城市发展与城市治理的力量支撑。只有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尊重市民、社会、企业对城市发展与治理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社会各界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种“城市病”,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才能真正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场无形之手、市民勤劳之手同向发力,提高各方推动城市发展的积极性,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真正实现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总之,城市发展与城市治理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科学认识城市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深刻把握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切实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市民的互动关系,才能不断创新城市发展新局面,不断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最终建成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作者为中国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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