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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筑牢个人信息安全屏障
范荣
//www.workercn.cn2016-05-11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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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高林在一场座谈会上透露,针对维护个人信息安全,信息数据采集的“行为准则”正在报批过程中。此举基于一个令人感到恐慌的事实:63.4%的网民通话记录、网上购物等信息遭泄露,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曾被泄露。

  过去,有人曾用“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来形容网络的虚拟。而如今,有人打趣“就算一条狗在玩电脑,也会有人知道它在干什么”。或许夸张,却道出了互联网时代个人隐私变得透明、信息安全风险剧增的现实。统观那些频发的电信诈骗案,犯罪分子之所以屡屡得逞,很大程度就在于获取了翔实的个人信息。从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到银行卡号、房产信息等等,堪称“知己知彼”。

  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刻不容缓,真正的难点在于,如何于互联网产业发展和个人信息保护之间取得平衡。无论是互联网+、物联网,还是大数据、云平台,种种新兴业态都是建立在对个人信息灵活多样的使用之上。想必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验,不论是新闻客户端,还是购物网站,似乎使用越久越合自己口味。这种贴心和“懂你”,正是基于大量用户信息的分析,其中就必然涉及如何获取用户信息,获取信息后如何规范使用并防止泄露等问题。因“信息裸奔”的恐惧而否定大数据的运用,无异于因噎废食。在营造一片信息共享“蓝海”的同时,清晰地划定个人信息使用边界,斩断各种兜售贩卖的利益链条,才是务实之举。

  就当下而言,破题的关键在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让蠢蠢欲动者无空可钻,让以身试法者付出代价,筑牢个人信息安全的屏障。眼下,我们在刑法上虽然规制了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相关部委也出台了不少保护政策与法规。但相较于互联网产业日新月异的发展,这些工作的滞后性明显,很多行为屡禁难绝往往就是打了一个时间差。补齐法治短板,发达国家的不少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比如,欧盟在1995年就制定了《个人数据保护指令》,对个人信息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保护;相关法律还提出了“被遗忘权”概念,强调用户有权删除不想留下的网络痕迹,等等。取其精华并结合实际为我所用,不断完善和丰富相关规则,我们完全有可能把握好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令其更安全、更可靠。

  上世纪80年代,未来学家阿尔文·托夫勒就曾预言,大数据将是“第三次浪潮”的华彩乐章。要让浪潮把我们带往远方,而不是拍在沙滩,法治不能缺位,法治必须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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