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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民市民化 好政策要用好
史玉根
//www.workercn.cn2016-08-15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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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也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途径,但进程十分缓慢,目前仍有两亿多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常住人口,还没有完全享受到与当地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市民权利,出现这一状况虽然原因很多,但在一定程度上与财政支持保障不健全有关。比如,以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主要以户籍人口为考量标准,以致许多城市的教育、医疗等基础建设有限,难以承担对包括农业转移人口在内的大量外来人员的公共服务。

  国务院此次下发《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提出十项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将持有居住证人口纳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中央财政将加快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无疑,中央政府这些政策的实施,将使以往让地方政府叫苦的“缺钱”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十项财政政策亮点纷呈,其中,“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更值得关注。显然,这项政策的直接目的在于以经济为杠杆调动地方政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积极性:“奖励资金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实际进城落户以及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情况,并适当考虑农业转移人口流动、城市规模等因素进行测算分配,向吸纳跨省(区、市)流动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和中西部中小城镇倾斜。省级财政要安排资金,建立省(区、市)对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

  这一政策可以理解为,地方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越多,得到的奖励资金就越多。笔者以为,其创新力度是前所未有的。以往,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奖励机制,各级地方政府对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特别是吸纳跨省(区、市)流动农业转移人口的积极性不高,以致包括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改革推进缓慢。国务院这次出“重赏”,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肯定会被调动起来。比如,国务院通知发布后不久,北京市政府随即发布了已酝酿了一年多的《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门槛很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可以申请获得居住证。可以预料,今后,地方政府在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都会有新动作甚至大动作,以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和奖励资金。

  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我们也要保持一定的警惕。事实上,在推进城镇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过程中,某些地方政府的作为虚实难辨。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不久前曾表示,有些地方在搞数字游戏,提高的户籍人口城镇化比重主要是来自改变行政区划和农村村改居,真正能够进城落户的农民工其实屈指可数;还有的地方,通过取消城乡两种户籍的办法,模糊城乡户籍人口的比例。凡此种种,恐怕都与地方政府追求表面政绩和局部利益相关,这些现象今后有可能还会发生。

  因此,一项好政策要发挥作用,关键还在不折不扣地落实。 笔者以为, 要真正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方面,地方政府要领会、贯彻好国务院通知里提到的两个“有序”:“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有序推动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对推动进城农民的市民化,既要有紧迫感,又不能操之过急,为了追求地方、局部利益和个人政绩而贪大求功,揠苗助长。另一方面,国家有关部委有必要出台配套的考核制度,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制度特别是奖励制度一并实施,防止地方政府套取财政补贴和奖励资金的现象发生,让中央财政补贴和奖励资金的每一分钱都真正用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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