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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让官兵忠孝两全
蓝鹰//www.workercn.cn2013-11-08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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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有句老话叫“自古忠孝难两全”,常常用来形容一些民族英雄在国家存亡的危机时刻,公而忘私、为国弃家。这里的“忠”指的是对国家的奉献,“孝”指的是对家庭的责任。在今天的中国军队中, “忠孝难两全”也是广大官兵会遇到的情形。

  在媒体的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为了执行任务,有的官兵家中老人病重不能照顾,有的官兵亲人病故无法见最后一面,有的官兵妻子孩子无暇顾及,他们的行为诠释了什么是中国军人的无私与奉献。

  但这种观念不可过分渲染,甚至倡导。不可否认,在特殊的情况下,军人这个职业有时的确无法做到忠孝两全。但更多的时候,我们要努力让官兵做到忠孝两全。很多先进人物报道,目的是让读者向主人公学习,但如果媒体对这种“父死不归、母病不回”的做法过分渲染,显得不近人情,让人望而生畏,因此也很难学习。

  实际上,这种无形的“提倡”,于部队管理、军队建设无益。从更深层次来看,它是生硬地将“国”与“家”分开。一旦形成习惯与风气,会极大损坏官兵关系,对官兵个人也是一种伤害。因为这些正当青壮年的官兵或为人子、或为人夫、或为人父,他们不但是军队的主体,更是家中的顶梁柱。如果长此以往,可能会使一些官兵个人的家事由“小”积“大”,最终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后顾之忧,反而影响工作。

  笔者曾经赴德国留学,亲身感受了外军的训练与管理,最深的感触之一就是他们对官兵个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与保障。比如,在日常工作中,不提倡带病工作;在军事训练中,既确保训练的强度、难度和效果,也注重对官兵身心健康的保护。在官兵的休假制度上,严格按照计划和规定执行,不随意侵占官兵正常的休息日和探亲假。

  在他们那里,保证官兵个人的合法权益是维护部队规章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凝聚军心士气的一种有效途径。因为,既然“合法”,就一定“合规”,两者不应冲突,而是一致的。

  因此,我们对于“忠孝难两全”应该有一个理性认识。军人是一个特殊的职业,要强调姓“军”和为国奉献,但也不能忽略军人作为“人”的社会属性,尤其是在家庭中的地位和作用。目前的青年官兵大都是独生子女,也是家中妻儿老小的希望和依靠,我们不能弱化其理应承担的家庭义务和责任。

  然而,要使官兵由“忠孝难两全”转变为“忠孝能两全”,还不仅仅是部队自己的事情。一方面,部队各级领导从爱护官兵的角度出发,要尽可能地为其排忧解难。特别是在官兵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时,应更主动体恤他们的难处,让官兵们努力做到忠孝两全。在这方面,我们也看到了很多令人欣慰的例子。

  另一方面,各级政府也应更好地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核心就是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诸如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等问题,切实贯彻好军人家庭的优待政策,这实际上就是在帮助广大官兵解决后顾之忧。我们相信,只要尽力创造确保官兵“忠孝能两全”的环境与条件,换来的将是部队更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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