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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论坛:坚持问题导向 破解“瓶颈”问题
——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思考
戴震华//www.workercn.cn2014-10-14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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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服务职工的一切工作,要尽可能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职工,增进职工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统筹兼顾,在继续做好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的维权帮扶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满足最大多数职工的需求,积极拓展服务职工的工作项目和品牌,拓宽服务职工的方式和手段。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正式下发,进一步就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工会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作了全面部署。结合浙江实际,贯彻落实《意见》,关键要明确目标,把职工满意不满意、工会作用发挥充分不充分作为标尺;坚持问题导向,致力破解长期制约基层工会建设发展的瓶颈问题;务求重点突破,主攻乡镇工会这个关键环节,突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这个重点,努力以创新的工作理念、方法,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六有”标准的基层工会,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把握方向,搞清楚“我是谁”、“为了谁”

  这是一个事关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根本性问题,只有搞清楚这个问题,工会才能认清自己、定位自己,知道自己为谁立命、为谁谋利,明确方向目标和价值追求。搞清楚“我是谁”,就是要使广大工会干部充分认识到,中国工会是党领导下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要自觉肩负起重要的政治责任,团结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拥护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如果搞不清或者忘记了自己是谁,工会工作就会迷失方向、丧失根本,就会失职甚至犯错误。搞清楚“为了谁”,就是要使广大工会干部充分认识到,工会是职工合法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要创造性地把党的执政理念运用于工会具体工作,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扎实实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这是工会肩负的历史使命,如果搞不清或者忘记了自己是为了谁,工会就会失去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丧失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目前,在“我是谁”、“为了谁”这个根本问题上,部分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迷失,很多人没有认识到工会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党的阶级基础、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没有认识到工会工作的好坏关乎我们这个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也有部分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把坚持党的领导简单地理解为照章办事,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主动精神,特别是在协调利益问题的时候,不敢站出来为职工说话;有的工会则缺乏全局观念,没有深刻认识到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提出的维权主张超越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发展实际,或者片面强调职工权益维护,忽视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等等。加强基层工会建设,首要的任务就是解决这些思想认识上的模糊,使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全面准确认识工会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

  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理念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组织形式、职工队伍结构和劳动关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尤其是浙江,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成为工会组织的主体,农民工成为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工作要顺应这些变化,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规律,以理念的创新推进基层工会建设的实践。

  一是要有市场经济的理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尤其是劳动力市场化后,工会的作用更加突出,要求工会从过去的活动型、福利型中解脱出来,将工作重点放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企业上。同时,工会要用市场经济的理念审视我们的工作,放弃一些已经市场化了的服务职工、服务企业的项目,更不能做有悖于市场经济的事或活动。工会要学会运用市场规律和法则,冲破自我封闭、自我循环、自我完善的约束,学会运用购买外包服务开展服务职工的项目;要学会用市场经济的办法管理和发展工会企事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实现工会资产的保值增值。总之,工会的各项工作要与社会接轨,不能把自己置身于市场经济的边缘,更不能成为计划经济“最后的一个堡垒”。

  二是要有依法治会的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工会要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认真学法,严格守法,充分用法,促进立法,依法建会、管会、履职和维权。要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依法推进企业工会组建、农民工入会、职代会召开、工会经费收缴等工作。要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引导职工科学理性维权。要加强源头参与,代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推进基层工会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

  三是要有协商共赢的理念。通过民主协商、利益协调,实现企业与职工两者共赢,这符合劳动关系运行的规律。在保障职工经济权益问题上,工会要跳出零和博弈的思维,在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之间寻求共同点,团结带领职工共同推动企业发展,创造更多的价值,为争取职工利益奠定基础、提供保障。如果只关注利益分配,不关心价值创造,就没有企业的长远发展,也不利于职工利益的最终实现,尤其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下,甚至会导致“资本外流、经济低迷、职工失业”这样多输局面。如果将企业比喻为“皮”,职工为“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维护职工权益的方法上,要根据国情、会情选择恰当的维权手段,注重沟通、协调、协商,组织广大职工有序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开展集体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协商共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四是要有公平普惠的理念。工会服务职工的一切工作,要尽可能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职工,增进职工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统筹兼顾,在继续做好一线职工、农民工、困难职工等重点群体的维权帮扶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满足最大多数职工的需求,积极拓展服务职工的工作项目和品牌,拓宽服务职工的方式和手段。坚持区别对待,职工群众内部客观上存在不平衡,比如一线职工与管理层,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农民工与城镇职工等,工会都要为他们提供服务,但这种服务不是搞平均主义,不加区分、均等分配,而是要分清轻重缓急,区别对待,合理配置工会资源,该帮扶的帮扶,该救助的救助。要示范,更要带动,各级总工会有时候需要做一些示范动作,但惠及的只能是小部分职工,因此,示范不是目的,更不是工作的终点,关键还要引领带动基层工会共同跟进,惠及更多、更广大的职工,更要防止产生新的不公平。

  五是要有务求实效的理念。工会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靠有没有实效来衡量。要取得实效,首先,决策要从实际出发,一件事情值不值得做,要不要做,先要看看符不符合“党政所需、职工所求、工会所能”的要求,精心选择好工作、活动的项目。其次,执行要坚决有力,一抓到底,好的决策只有落到基层、得到职工群众认可才算是有成效,否则就是“空转”、“自转”、自说自话。最后,结果要有评估考核,工会工作要引入效果评估机制,不能做过就算。

  找准关键,打通乡镇(街道)工会和企业工会这“最后一公里”

  随着民营经济的崛起,乡镇(街道)成为产业集聚的重要区域,乡镇(街道)工会也成为工会组织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而量大面广的企业工会,则离职工最近、关系最直接。因此,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就要抓住乡镇(街道)工会和企业工会这一关键重点突破,打通工会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

  对于乡镇工会建设,近年来各地都进行了积极探索。以浙江为例,目前全省所有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都建立了总工会,特别是去年初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以来,以乡镇工会为重点的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乡镇(街道)工会之间情况千差万别,运行方式各异,工作发展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是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力量不足的问题要解决。为此,要推进乡镇(街道)工会领导配备和职级到位,向社会公开招用一批专职工会工作者,同时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如通过吸收优秀企业工会工作者,采取上挂锻炼、兼职等形式进入乡镇工会,再进一步可以让优秀的基层工会主席通过竞选、考核进入乡镇(街道)工会领导班子,让基层工会主席参与乡镇(街道)总工会决策;积极发展工会志愿者,建立工会“义工”队伍,让热心于工会工作的职工参与乡镇(街道)总工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二是工作经费不稳定的问题要解决。省级工会应在全省层面研究经费留成方案,省、市两级总工会少提一点,多留给县、乡镇工会,保障乡镇工会开展工作的正常经费;对较为困难的乡镇(街道)工会,上级工会适当予以经费支持。同时,试行“乡财县管”,由县级工会统一管理乡镇(街道)工会经费,乡镇不单设账户,这样既规范乡镇工会经费管理,也节约人力,便于经审。

  三是乡镇(街道)工会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要完善。围绕解决乡镇(街道)工会“无章办事”的问题,上级总工会要主动承担起上层设计的工作,省、市、县总工会层面能够做到的,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需要全国层面协调的,积极向全国总工会建言献策,在确立乡镇(街道)工会的法律地位、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业绩考核等方面,尽早制定出台政策性文件,努力使乡镇(街道)工会的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高效高质运行,更好地发挥领导、服务基层工会的“桥头堡”作用。

  对于建设什么样的基层工会,全总《意见》提出了“六有”标准,即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这为企业工会建设铺设了底线,指明了方向。

  一要明确基层工会工作内容。基层工会工作不能局限于搞搞活动,发发福利,而是要根据“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明确职责,确定工作内容,完成上级工会部署的工作任务,并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开展特色工作。

  二要发挥职工主体作用。一方面,基层工会工作要做到从群众中来,工会所有工作都要体现职工的意愿。另一方面,工会工作要主动到群众中去,工作时间要按照职工群众的“生物钟”来安排,比如现在很多职工尤其是年轻职工白天忙于工作,喜欢晚间活动,基层工会就要据此进行调整,在晚上多组织活动、多开放活动场所;工作方式要适应职工的需求,比如当前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线上工会”不能再停留在概念上,而应该进入实践操作阶段。总之,工会要去主动亲近职工,而不是让职工来适应我们。

  三要工会主席主动作为。工会主席是做好基层工会工作的关键。既要选好主席,又要培养好主席,同时要建设好团队。上级工会要配套好政策,既要鼓励企业工会主席热心工会事业,讲奉献精神,同时要关心关爱工会主席,落实好各项政策,保障工会主席的正当权益,帮助解决他们的各种顾虑,激励工会主席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要积极争取企业主对工会工作的重视支持。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主的宣传引导工作,使他们更多地了解工会、理解工会、支持工会工作;另一方面,要切实纠正工会工作过分依赖企业主的现象。老板支不支持工会工作,不是看老板开明与否,关键在于工会工作值不值得老板支持,企业工会要真正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上下功夫,以自己的有为赢得企业主的尊重和支持。

  五要全面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要以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双亮”活动、落实会员“四权”(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会务公开、会员评家等方面的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基层工会人、财、物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经费审查制度等,真正使基层工会工作有序、有为、有位。

  (作者系浙江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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