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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城镇化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
杨洁//www.workercn.cn2013-11-09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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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球经济低速增长的背景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新型城镇化。县域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和重要生长点,必须以全新思维构造新型的城乡关系,加紧实施县域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形成县域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有序推进农牧民市民化,重视和完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

  加快形成县域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自古以来,县域就是我国最基本的行政单元。从现有的行政区域设置看,城镇化的重点应放在以县域为核心的小城镇发展上。因为,县域的中心镇是城乡公共政策的连接点,集聚和辐射能力强,有利于城乡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等方面实现政策融通。在实践中,县域经济的发展往往打政策擦边球,套用城市发展的做法,县级政府往往通过经营土地的手段经营城镇,用行政手段使产业向园区集中、农牧民向城市集中、土地向规模集中,结果是政府和开发商成了县域城镇化的主体。推进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县域新型城镇化,必须充分重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加快形成和完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将县城及中心镇作为新型城镇化的生长点,发挥县城在市与乡之间的产业、要素、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衔接功能;制定县域城镇化战略,统筹县域城镇产业、经济结构、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快农村征地制度改革,增加农牧民的土地自主交易权利,既盘活农村牧区土地资源,又保障农牧民就业和持续增收,使农牧民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产业城镇化同步;围绕产业功能分类把农村牧区人口分类聚集在县城或县域小城镇,使小城镇产业和公共服务功能扩展;促进农村牧区土地要素聚合,形成农牧业规模经济效应,发展机械化农牧业和现代高效农牧业,最终形成县域城乡一、二、三产协同发展,城乡互动、互惠、互促共进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稳步推进农牧民有序市民化。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实现人口城镇化,但必须清晰地认识到,人口城镇化绝不是简单地让农牧民离开土地进城,而是要最终使绝大多数的农牧民转变成真正的市民,结束城市农牧民工在城乡之间的迁徙生活。因此,农牧民向城镇的转移必须要统筹安排,要从主攻方向、实现路径等方面进行顶层设计,要将农牧民向城镇转移与农牧民就业、转移后生活改善等联系起来,积极稳妥地推进农牧民市民化,防止出现以土地城镇化和户籍城镇化为表象的农牧民“被城镇化”。今后,必须改变城镇化的原有发展模式,提高城镇化的质量,让农牧民市民化的整体成本下降,使其更容易在城镇安居落户。

  完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新型城镇化是使乡村相对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向城市先进的生产方式和文明的生活方式趋同。以县域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就必须按照十八大报告的要求,以农村牧区为重点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坚持把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牧区,加大对农村牧区的基础设施投入,改善农村牧区的水、电、路等居住生活条件。城乡社会事业的发展是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县域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任务。今后,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必须加快实现城乡覆盖的社会保障事业,做实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促进形成资源集约、产城互动、生态宜居、文明和谐的新型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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