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实践与思考-正文
司改背景下加强民事审判的路径选择
王萍
//www.workercn.cn2016-08-31来源:海南日报
分享到:更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高度,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系统化的顶层设计,把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到了新的历史阶段。2014年,经海南省委主动请缨,中央批准海南成为第一批七个司改试点省份之一。海南一中院辖区两级法院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海南省高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推进司改试点工作,各项审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重要“门户”和“主战场”的民事审判,是检验人民法院司改成效的重要标尺。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打造具有海南特色的民事审判“升级版”,是摆在海南法院司改探索者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就此,笔者拟结合工作体会,谈谈自己的看法。

  理顺“三个关系” 加强队伍建设

  当前,随着司法改革的纵深推进,人民法院审判队伍建设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各种新的问题和挑战。就海南一中院辖区两级法院而言,目前亟需理顺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要理顺院庭长监督管理与“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关系。司改要求“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这是审判工作“去行政化”的必然选择,但这并不是否定院庭长对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必要的监督和管理。坦率地说,司改以来我们在“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上落实较好,但在发挥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上却存在不足。管理的缺位,也一定程度地反映到了审判工作作风和审判工作质效上来。这一局面必须得到扭转。首先,院庭长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要勇于担当。其次,对法官和其他审判工作人员要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他们主动接受院庭长依法、依规所进行的监督管理,做到步调一致,良性互动,管理有序。

  第二,要理顺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之间的关系。当前,法官助理责任不明、法官助理与书记员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还比较突出。针对这一现象,下一阶段需要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既要保证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配比与数量,也要对不能胜任的人员进行适当调整。同时,要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细化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

  第三,要理顺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我们应当从提高司法能力和着眼人民法院长远发展的高度,处理好法官及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学习与工作之间关系。在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要尽量多地安排他们学习。要注重丰富学习形式,公平分配学习机会,积极分享学习成果。用良好的学风带动作风的转变,向学习要司法能力,通过学习促进审判工作。

  狠抓“三个关键” 提高审判质量

  司改以来,海南一中院辖区两级法院民事案件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与司改提出的高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相当的差距。提高民事案件质量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非一日之功,需要我们把握重点,抓住关键,持之以恒。

  第一,要狠抓庭审规范不放松。提高案件质量,必须狠抓庭审规范。首先,坚持以庭审为中心,认真执行海南省高院下发的《民事审判庭审规程(试行)》,以规程保规范,以规范求质量,确保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公正形象的展示,让庭审真正成为法官查明案件事实、形成裁判理由、导出裁判结果的依靠。其次,要强化庭审督查和考核。把庭审督查纳入院庭长对法官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院庭长旁听庭审、点评庭审制度和法官庭审考核制度。

  第二,要狠抓裁判文书质量不放松。法官对待每一份裁判文书,首先应当心存敬畏。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必须坚决杜绝裁判文书的低级错误和常识性错误;要规范裁判文书格式和语言,避免裁判文书的随意性;要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特别是对争议事实进行认定的说理、对证据是否采信的说理、对案件适用法律的说理;要加强裁判文书写作培训和裁判文书质量评查。裁判文书与庭审一样,要纳入法官考核的重要内容,与法官的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相挂钩。

  第三,要狠抓统一裁判尺度不放松。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往往经由司法裁判的一致性来体现,而司法裁判的一致性除了依靠裁判规范的明确性,更重要的是靠个案裁判累计起来的同案同判这一公正印象来支撑和证明。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必须多管齐下,要通过完善审委会工作机制、统一裁判标准的职能,发挥法官会议的智库作用,汇编下发典型案例,加强对发改案件的汇总分析和讲评,不定期就民事审判中较为集中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研讨等措施,达成裁判共识,统一裁判标准,努力避免同案不同判现象。

  力争“三个突破” 打造工作亮点

  打造民事审判工作亮点,一方面是为了激发活力,示范带动,促进民事审判工作的整体提升;另一方面是为了提升民事审判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让民事审判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功能。

  第一,要在提高当庭宣判率上取得突破。提高当庭宣判率,对于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大有裨益。经研究,海南一中院决定把提高民事案件的当庭宣判率作为下一阶段辖区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逐步提高的原则,计划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民事案件的当庭宣判上取得明显突破。

  第二,要在民事审判改革上取得突破。一是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构建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二是加强诉调对接平台建设,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三是研究探索案件繁简分流的工作机制,提高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率,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破解“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四是严格执行诚信诉讼提示和诚信诉讼保证制度,切实防止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滥用诉权行为。五是进一步挖掘民事审判工作亮点,培育更多具有海南法院特色的民事审判工作品牌。

  第三,要在民事审判宣传调研上取得突破。我们要立足审判工作实际,聚焦民事审判的重点、难点、热点,选择社会关切、领导关注、法官关心的问题,进行研究和攻关,用高质量的智力成果助力民事审判工作的发展。要加强对民事审判工作的宣传,主动策划重点报道和专题新闻宣传,抓住典型案例和法官典型事迹,整合宣传资源和平台,增强报道的力度、深度和广度,为法院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作者系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零容忍党员干部追求低级趣味

  趣味属于人的心理和精神上的选择,党员干部远离低级趣味,关键是要管住自己,不但筑好“防火墙”,还要备好……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