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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继龄:着力践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www.workercn.cn2014-07-16来源: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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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北师范大学教授 何继龄

  着力践行中国化的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历史和战略的高度,反复强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党性与人民性是统一的、“中国梦”与“人民梦”是一致的、人民生命红线不可逾越等观点,这是马克思主群众观在当代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如何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新论断并着力践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笔者谈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

  坚持人民主体观,切实依靠群众。坚持人民主体观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本要求和共同信念。人民主体地位是贯穿人类全部历史过程的客观事实,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历史反复证明,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体力量”,“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强大根基。在人民面前,我们永远是小学生,必须自觉拜人民为师,向能者求教,向智者问策;必须充分尊重人民所表达的意愿、所创造的经验、所拥有的权利、所发挥的作用。”这些重要论断,大大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全党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和共同信念,是全党更加自觉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保障。

  树立人民至上观,真正尊重群众。牢固树立人民至上观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价值取向和力量源泉。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首要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在价值观上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也告诉我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坚持群众路线,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需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首要的是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观。换一个视角来看,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观,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尊重群众。

  强化人民生命红线观,真心为了群众。强化人民生命红线观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道德旨归和实践标尺。人民生命红线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集中体现,践行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就必须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不断强化人民生命观,把人民的生命看得高于一切,在此基础上切实维护人民的主体地位,努力满足人民的利益需求。换句话说,只有让人民生命红线观固化在党员领导干部的头脑中,才能在实际工作中真心为群众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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