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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方不同的人性理想
//www.workercn.cn2015-12-24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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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礼”是主流的“人—文”

  中华文明本质上是农耕文明。在这片相对封闭但又适合农耕的土地上,中国先人发展出了成熟而又稳定的农耕文明。这在世界各民族中都是独特的。诚然,人类进化的一般历史都是从旧石器时代走进新石器时代,而新石器时代的根本特征就是定居和粮食生产,也就是所谓农耕文明,但不同的民族进入农耕文明的时间和程度是不一样的。中华农耕文明特别典型、特别成熟,以至于压抑了其他文明类型的发育。比如,中国有漫长的海岸线,但中国没有发达的海洋文化,这是农耕文化有意抑制的结果。比如,中国的万里长城,表达的是典型农耕社会的防御思想。比如中国传统社会人分四等,“士农工商”,手工业者和商人地位低于农人,也表达了农耕主导的思想。

  农耕文明的一个基本特点是安于一地、少有迁徙,安土重迁,定居、安居意识很强。那些离开家乡在外面工作的人被认为是很不幸的。人们与土地高度绑定在一起。中国人常说,“父母在,不远游”,“树高千丈,叶落归根”,“离乡不离土”。中国人特有的“籍贯”概念就是对这种情况的一种反映。如果像美国人那样频繁迁徙,籍贯是没有意义的,所以美国的护照上只有“出生地”,而没有“籍贯”这样的项目。

  对于有籍贯概念的人群来说,地缘即是血缘:住在一起的人都是熟人,拐弯抹角的差不多都是亲戚,都有或近或远的血缘关系。因此,中国的文化是一种典型的熟人文化。中国人在与熟人打交道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但不知道如何与生人打交道。对待生人只有两个办法,要么把生人变成熟人,所谓“一回生、二回熟”,要么生人变不成熟人的话,就只有持敌对态度,人们常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种熟人文化延续到今天。

  人们群居在一起,需要建立秩序,依照这个秩序,人们分配各式各样的资源、处理各式各样的社会关系。这种秩序就是文化秩序。对于农耕文明而言,地缘人群实际上就是血缘人群,因此,农耕社会很自然建立了以血缘关系为主要依据的文化秩序,即血缘秩序。

  血缘秩序成为其他一切社会秩序的基础和范本,许多重要的社会关系都被看成是某种准血缘关系。比如把皇帝与下属的关系,政府官员与老百姓的关系,甚至教师与学生的关系都看成是父子关系。中国有句常用语,叫作“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以看出,在中国文化里,政府官员和教师是最重要的两类人。事实上,这两类人是相通的。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中国的政府官员都是优秀的知识分子来担任的。

  传统上,中国人认为有五样东西最需要敬重,它们分别是天、地、皇帝、父母、教师。在这五样东西中,父母虽然排名第四,但却是最容易被领悟的。天人关系、人地关系、君臣关系、师生关系都最终要通过“亲子”关系来理解。直到今天,现代中国人在与陌生人打交道的时候,往往首先会问及家乡,以便建立某种地缘-血缘认同。一些原本互不相识的人要短暂地组成一个共同体,比如集体旅游,也会首先按照年龄排序,确立称许,并且通常会选最年长者当领队,以此建立一种临时有效的秩序。这都是血缘文化的基因在起作用。

  血缘文化的核心是血缘感情。所谓“亲”就是“近”,而所谓“近”并不是物理距离上的远近,而是在血缘谱系中的近。比如相同父母的儿子比父亲兄弟的儿子要近,父亲兄弟的儿子比母亲兄弟的儿子要近。最亲近的是父母与子女。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孟子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就是把血缘亲情文化的逻辑出发点定在了父母与子女之间感情上。一切血缘感情都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爱的扩展和外推。不孝敬自己的父母而孝敬别人的父母,那一定是别有用心,比方图谋人家的房产。不爱自己的孩子而去爱别人的孩子,很可能那个别人家的孩子其实就是他自己的孩子。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是古代中国人关于“爱”的最纯粹和最基本的理解,其他一切“爱”其实都是这种爱的某种外推和变种。男女两性之爱并不被中国文化所看重,相反,最终都通过婚姻关系而转化为亲情之爱。

  “理”也不是我们中国人行为做事的最后根据。正如中国常用语所说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理是相对的,不存在一个绝对的道理。中国还有一个有些让人费解的说法,叫做“不要得理不让人”,意思是说,虽然“道理”是某种根据,但绝不是最后的、最高的依据,相反,在许多情况下,你就是有“道理”,也不能只照着道理来做事情。为什么呢?因为人际关系的因素往往要起更大的作用。中国人当然不是根本不讲法律,也不是不讲道理,但是,法律和道理都在一定的范围内有效,超出这个范围就无效了。比如中国有一句常用语叫“法不责众”,意思是说,如果多数人都不遵守一个法,那么这个法就无效了。所以,法律和道理总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而“爱之情感”反而是最终的根据,居于某种绝对的位置。

  农耕文化、血缘文化和亲情文化在“人性”的认同方面有自己的独特性。儒家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占据中国文化主体地位,他们把“爱”作为人性的根本,以“仁”概而言之。什么是“仁”?这个字很难对应一个唯一的英文单词。我们这里把它译成benvolence,这是强调了仁爱的方面。《论语》中说“人者仁也”,就是把“仁”作为人性的根本,因此也有人把它译成Humaneness。什么是“仁”?简而言之就是“爱”。古代中国人误认为动物无情无义无爱,因此总是把人与动物相比较来突现人性,称那些坏人为禽兽。后来认识到动物其实也有情有爱,则称坏人是“禽兽不如”。总之,“人”的反义词是“禽兽”。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所谓“仁爱”,是奠定在血缘关系之上的爱。这种爱按照血缘关系的远近,是有区别的。越近的越爱,越远的则越弱。“仁爱”,不是平等之爱,而是差等之爱。因为所谓血缘秩序,本来就是亲疏有别的等级秩序。

  建立在亲子感情基础之上的“仁”的确是人的天性。中国人喜欢讲,“人之初,性本善”。但是随着年岁渐长,社会活动面扩大,人所面对的人群越来越多样化,所处的情境也越来越复杂,那种出自天性中的亲子之爱的“仁爱”需要扩大其外延。中国文化基本上是按照血缘文化准则对一切非血缘的社会关系进行血缘化处理。不仅比较重要的君臣关系、长官与下属关系、师生关系如此,一切人际关系都作血缘化处理,都纳入一套差等有序的关系之中。

  但是,我们经常碰到的是,在同一场合下,多种多样类型的社会关系同时出现。如何将它们统一纳入一个差等的序列之中,就成为一个重大的文化难题。为什么说这是一个难题呢?这是因为中国文化要求,对于某一个具体的人,你既不能亲近不够,也不能过于亲近。究竟应该多近,要视当时的关系类型而定。并且,这种关系类型是可以变化的。对于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场合下,亲疏远近的关系可以是完全不一样的。

  消除或减轻这种困难的唯一办法是发展出一套培养方案、教育模式,来使人们在后天教育中习得这种理想的人性,这就是训练“人”之“文”。儒家作为“仁者”的“人”之“文”是什么?一个字,“礼”。这个字跟“仁”一样,无法严格对应一个单一的英文词汇。我们这里勉强译成Ritual。礼是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用以规范个人和群体的行为方式,也是通达“仁”这种理想人性的意识形态。简而言之,礼就是让人意识到自己的身份,从而有相应恰当的行为方式。在礼节、礼仪、典礼中,每个人体会到自己在等级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角色,认识到谁亲谁疏,从而恰当地传达“仁爱”。《论语》中讲得好,“不学礼,无以立”。“学礼”,就是学“做人”。正是在丰富复杂的社会交往过程中,在后天学习“礼”的过程中,巩固和丰富了“仁”的内涵。

  “礼”无处不在,体现在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文化的主流就是礼文化。无论四书五经、唐诗宋词、琴棋书画,还是天文地理、农桑耕织,都属于礼文化的范畴。但礼并不是教条,并不只是明文规则。礼一方面服务于仁,是让人习得仁人之心,但另一方面,礼的本质是在具体生动的生活实践中训练人的适度感、恰当感,因为所谓仁人之心,不过就是明白自己的身份、地位和处境,从而以恰当的方式待人接物,既不能过分,又不能不及。学礼就是学习恰到好处地做人。

  “仁-礼”就是我国主流的“人-文”。“仁-礼”表现了农耕文化、血缘文化和亲情文化的人文内涵。在仁爱的旗帜下,中国精英文化的表现形式更多的是礼学、伦理学,是实践智慧,而不是科学,不是纯粹理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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