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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党的群众路线理论指导实践活动
//www.workercn.cn2014-07-15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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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成功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我们党关于群众路线理论的最新成果,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专家学者认为,从理论的高度思考和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用党的群众路线理论指导实践,有助于夯实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创新新时期群众工作,把群众路线这个党的生命线永远坚持下去,把群众路线这个党的传家宝代代传递下去。

  巩固和夯实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

  中央党校副校长张伯里指出,把理论学习放在首要位置,重视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是历次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一条基本经验。实践表明,尽管不同时期开展的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背景、任务、内容、做法有所不同,但每一次都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解放思想、统一认识、振奋精神、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推进工作的总动员,使全党创造活力和奋进动力得到广泛激发;坚持党的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感情上真诚认同、政治上坚定信仰、行动上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使党的创新理论得到广泛普及。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是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鲜明特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最新、最权威的理论指导和学习内容。实践证明,各地各部门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自觉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丰富和充实于各环节和全过程,起到了凝心聚力、凝魂聚气的重要作用。同时,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重大主题,理论工作者们也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形成了一大批理论成果,丰富和深化了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对于群众路线、群众工作的认识。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

  教育部社科中心主任杨河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

  坚持群众路线是实践党的宗旨的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个人和少数人的利益服务是党的唯一宗旨,也是她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唯物史观,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坚持群众路线是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基本历史经验。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建党93年来的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好,党群关系密切,我们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得不好,党群关系受到损害,我们的事业就遭受挫折。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可靠保证。民族复兴凝聚着几代中国人的夙愿,体现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想。面向未来,只有坚持群众路线,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团结群众,充分调动起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把13亿中国人组织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新时期群众工作应突出四大要素

  吴朝武在《学习时报》刊文提出,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了“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正确把握时代精神,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人民”“法治”“民主”“创新”四大要素,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群众工作能力,以崭新的面貌、务实的作风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

  一、彰显“人民”分量。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人民”是强调最多的一个词,而语意与“人民”关联的如群众、民心、民生等很多。十八大之后一年多来,习近平同志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讲得最多、讲得最深的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问题。随着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利益调整进入深水区,人民群众对利益的诉求仍然是时代音符,维护群众利益仍然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点。我们对“人民”要有更新、更深刻的理解,要在工作理念、思想感情、服务态度、办事能力上有进一步提升,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二、运用“法治”思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的发生,必须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一方面,要坚持依法行政。当前要尽快在省、市、县三级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运用好“两种手段”,即宣传教育手段和依法维护公共秩序的手段,做到合理诉求依法解决、不合理诉求依法解释、违法行为依法处置。

  三、体现“民主”方式。针对人民群众主体意识日益增强的现实,新时期的群众工作方法,更应该体现一种“双向视角”:第一种是自上而下的视角,也就是带有单向性的干部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思路。第二种是自下而上的视角,就是学会如何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反思我们的群众工作和有关思路。从第二种视角看,就要更加有意识地强化对人民群众主体性的尊重,多探索如何引导、培育人民群众的主体能力,科学合理地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主体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

  四、增强“创新”精神。在群众工作机制、制度的创新和落实上,各级党组织要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要巩固落实好业已形成的务实管用的方法和制度。要突出制度的实践成效这一重点,用事实证明这些制度设计真正是为人民服务的。二是要完善群众工作的总体格局。建立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协调、统战部门和群团组织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做的党的群众工作总体格局。三是要完善工作机制。即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的社会活动机制、领导干部做群众工作的保障机制、群众工作的全党全社会参与机制、基层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资源保障机制等。

  提高群众工作的制度化水平

  中央党校党建部副主戴焰军提出,群众工作制度化,是执政党群众工作的本质要求。提高群众工作制度化水平,一是要在群众工作方面及时转变思维方式,改变思想观念。要看到,作为执政党,我们不仅越来越需要,而且已经有充分的条件把群众工作的要求更多地通过法律法规和社会管理制度的形式体现出来。

  二是要创造性地继承和弘扬党的群众工作传统优势,从制度层面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党在历史上形成的群众工作传统是非常宝贵的,特别是在群众工作方法和艺术方面,但时代已经发生变化,我们必须在新的整体思路和整体制度设计前提下创造性地运用过去的经验,简单套用已经很难取得预期效果。

  三是要把群众工作纳入到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水平的提高这一总体目标下通盘考虑和设计。如果不从整个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提高这一战略高度来通盘考虑,寄希望于通过一些具体方法的改进来解决问题,肯定是不行的。而提高群众工作制度化水平,则是实现国家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李 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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