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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这对于目前正在进行的换届工作,既是及时雨,又是清醒剂。要做到不“带病提拔”,考察工作是关键。
考察干部,既是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常态化工作,又是换届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考察组的每个成员,肩负党和人民重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持立党为公,严守换届纪律,做好考察工作。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唯贤,不带任何私人感情色彩,更不能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通过公开、公平、公正,严密、严肃、严格的考察,把那些“健康”状况良好,勇于担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而又不出事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各级领导班子增添新活力。
考察工作要慧眼识才,善于选人用人。一个干部长期在基层工作,他的品行优劣、学识深浅、政绩大小、能力高低、作风如何,有“病”无“病”,老百姓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考察干部,切忌带条条框框,切忌带“有色眼镜”,一切结论都应该产生于调查研究、考察全过程的末尾。考察干部,既要重视民意,也要重视官意,因为他们所处的位置不同,看问题的视角不同,对一个干部的评价,有时往往会有不同的声音,因而必须兼听而不能偏听。
《意见》对强化任前把关提出了“凡提必审”“凡提必核”“凡提必听”“凡提必查”等关口前移的严格要求,这是为防止“带病提拔”设置了“防护堤”和“防护网”。然而,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言论,干部最怕任前公示,有问题的怕真告,没有问题的怕诬告。这是考察工作中应该引起重视的问题。
公示本来是好事,阳光作业,就是为了防止“带病提拔”。但不可讳言,现在社会上有的人心理不平衡,心态不正常,对组织耿耿于怀,对别人的进步也是耿耿于怀,不顺心则告、则闹。当然,我们的党组织旗帜鲜明地鼓励并且保护那些出于公心、刚正不阿、敢于检举违法违纪行为之人。作为被考察的对象,当然身正不怕影子斜,树直不怕狂风吹。但倒过来一想,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人生又有几个五年?因此,在干部考察过程中,对那些无事生非、无中生有、捏造事实、诬告他人者,一经查实,也应该党纪国法严厉惩之,防止任何干扰破坏换届考察工作的行为。(作者单位:琼海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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