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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需把握六大原则
//www.workercn.cn2014-06-27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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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人大常委、经济学家辜胜阻认为,推进我国户籍改革需要把握六大原则。

  因城而异。有序推进符合条件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要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落户并享受平等的市民待遇。

  因人而异。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可以优先把“沉淀型”流动人口转为城市居民,使其获得城市归属感。对于非“沉淀型”流动人口,则需逐步提升其融入城市的能力。还要加快城镇安居工程建设,让进城农民工能够安居乐业。

  存量优先。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充分考虑能力和可能,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在充分考虑能力和可能的前提下,优先考虑解决1亿转移人口存量落户城镇,是处理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关键问题。

  自愿选择。要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对不想落户或不能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要通过人口管理制度创新与改革,建立居住证制度,让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以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为基础。对于不能落户和不愿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要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改变过去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独享的局面。

  保障转移者权益。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保障农民享有土地是否流转的决定权和土地流转形式的选择权,维护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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