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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息传播专业化助推司法公开
杜晓//www.workercn.cn2014-10-14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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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日趋复杂的新闻传播环境,最高人民法院适时选择以专业队伍和专业手段推进司法信息传播,具有十分积极长远的意义

  “司法信息传播策划专家”,顾名思义,可理解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信息传播的“顾问团”,为信息传播的导向、策略等提供参考意见。其目的,当然是为了更好地打通法院和百姓的沟通渠道,促进司法信息准确、广泛地传播。首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信息传播策划专家总计30人,其中,新闻传播界知名学者14人,主流媒体代表16人(10月13日澎湃新闻)。

  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信息传播策划专家名单来看,是一个纯粹的信息传播专业人士阵容,而非法学专业人士队伍,由此可以看出最高司法机关对于司法信息传播高度重视、认真务实的态度。司法公开之于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刻意义毋庸赘言,当前较为关键的问题在于,如何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传播手段千变万化的现实环境下,继续稳步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众所周知,司法与传媒的关系对于任何法治社会而言都是一道不易破解的命题。法学家陈兴良认为,“司法审判与新闻媒体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对立性”,并进一步指出“是由于新闻媒体的运作规律与司法的运作规律不同所决定的”。诚如斯言,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却偏偏又存在着大量的交集,尤其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随着新型媒体和传播手段的广泛兴起,经济利益对于媒体发展的介入和影响有加大的趋势。一旦看不见的利益通过媒体触碰到维护社会公平底线的司法,就容易引发一系列值得人们高度警惕,甚至是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比较危险的问题发生。

  面对日趋复杂的新闻传播环境,最高人民法院适时选择以专业队伍和专业手段推进司法信息传播,具有十分积极长远的意义。周强院长对此表示,“……以媒体融合发展为契机,不断提高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工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向全世界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周强院长的讲话点明了司法公开走专业化道路的两个重要方面,也将是司法信息传播策划专家能够发挥作用的两个主要领域。首先是要以媒体融合发展为契机。对于大量司法信息尤其是重要信息而言,要努力达成一种全媒体传播态势,适应新型媒体及传播手段,将生动、实时、交互、简洁作为司法信息传播的突出特征。随着媒体融合战略方针的深入推进,新型主流媒体及新型媒体集团将会不断涌现,并成为新时期信息传播的主流阵地。司法信息传播应该以此为平台和依托,互相促进、携手发展,牢牢把握网络时代的传播主动权。

  其次是共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法治的完善发展必然要经历一个较长的时间,宛若一幅徐徐展开、日趋精彩的长卷,其间交替上演着诸多跌宕起伏、激扬人心的故事,既是法治前行的见证亦可为未来指明方向。司法信息传播专业化的一个主攻方向,就是要善于发现并深入挖掘那些具有典型意义的法治事件背后的故事,包括作为故事主角的人的事迹和命运,并全方位运用专业化的方式和视角讲好这些故事。让大多数人都能看得见、听得懂,心为之动、神为之夺,由此深刻理解法治建设的内涵、法治完善的现状,为社会主义法治的点滴进步鼓与呼,积极投身于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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