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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遗产必须求真务实严谨科学
//www.workercn.cn2014-02-20来源: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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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第12页倒数第2段:“运河水质污染最严重的地方集中在杭州、徐州、邳城等大城市段,”

  按:第一,这里的“邳城”不知指哪座城市,如果是邳州,那只是徐州代管的县级市,算不得大城市,更不能与运河沿岸的杭州、徐州并立。第二,按中国的城市分类,杭州现在应属于特大城市了,不应与徐州并立,更不能与邳州并立。第三,说徐州污染最严重,又与第3段中说徐州段运河水质符合三类水质标准的说法冲突。

  15.第13页表1-1:各类水质所占比例情况,天津段,Ⅲ占8%,Ⅴ类水<1%,劣Ⅴ类99%数据明显不对。另外,江苏段的水质,Ⅲ为零,Ⅳ占47.6%,,Ⅴ21.7,劣Ⅴ30.7。

  按:第一,江苏段三类水质竟然为零,显然与前面的文字列举徐州、宿迁、镇江段属于三类水质的说法不合。第二,基于第一条,表中四类、五类、劣五数字相加为百分之百的结论令人怀疑,有编造数据之嫌,让人怀疑其根本没有进行诚实的调查研究,有胡编乱造数据的可能。这是科学研究之大忌。

  16.第37页第1段:“江淮运河的开凿也反映当时江淮之间的地势是南高北低,运河的水源是引用的长江水,经过江淮之间众多湖泊群,最后注入淮河。”

  按:这段不知所云,第一,这里讲的邗沟,突然冒出一个江淮运河的名称,两者非同一时代,线路有异,并非一回事。邗沟人工开凿的,不过是后来的江淮运河的一段,古代江淮运河之水,来源很多,主要是运西湖泊之水,与江水何干?到江淮运河时,运口早就不再蜀岗,或扬州城了,因为扬州城已经远离江边。可在瓜洲,可在仪征,如何引长江水,难道古人有那么大的本事,能够像今天一样,通过抽调水机,将长江水引到运河?关于古代江高淮低,只是通过唐人李翱的《来南录》的记载才略知一二,具体情况实在不太清楚,即使引了江水,也只是开通江口后,江水的倒灌,在扬州蜀岗附近一小段,根本不可能将江水引到淮河。说古代(汉晋时期)引江水到淮河,或者说江淮运河是引用的长江水,经过江淮之间众多湖泊群,最后注入淮河,完全是信口开河的“历史神话”。

  17.第37页第2段:有5处“荷水”,倒1段有一处荷水,合计6处,均为“菏水”之误。“菏”、“荷”之误,是一个基本的历史地理常识,任何一个研究者都应注意的。今有地名“菏泽”,肯定不能写作“荷泽”。

  18.第37页倒数第1段:“雎”水,当为“睢”水之误。

  19.第39页第2段:“曹魏政权为伐吴打开运渠。”当为“大开运渠”。

  20.第40页第1段:“济州河的工程是先在今山东宁阳县东北古刚县附近的汶河上筑埕城坝,”

  按:当为“堽城坝”。埕,音陈,是福建、广东沿海养蛏类的田,与罡,音同“刚”,即古刚字。所谓古刚县是也,春秋战国即有的地名,与埕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字。

  21.第40页:“通州高丽庄(今通县东南)”。

  按:这类用今名注古地名,所谓今,应当是最新的地名,通县撤县改区,从1997年就改名通州区,但生活在北京的学者所著的最新研究成果,于2012年版的本书仍然注通县,这说明,这是摘录资料时未处理的痕迹。

  22.第40页第2段:“其间南旺地势最高,元代引汶泗两水在济州城下分水南北,在济周州之北,”

  按:“济周州”,是否是“济宁州”之误。

  23.第41页:“新河自沛县夏镇(今微山县)李家口引水,合彭、京、武、沂等水,至邳州直河口入海,全长260里。”

  按:新开的泇河,如何在邳州就入海,邳州距离海口还相当遥远。只能是入黄河。在清康熙未开中运河之前,黄河是漕河运道。

  24.第41页,第1、2段:一共有4处将泇河写成“洳河”。

  以上仅审查了两章,所罗列24条,从文字到史实,从逻辑到文句,从数据到常识,各种类型的问题都有,而且这还只是冰山一角。如果是在研究阶段,在提交报告审查阶段,出现这些错误,尚情有可原,还可以修改补救,但这已经是正式出版的成果,存在如此问题则令人无法容忍。此外,在文献的引用方面,基本上没有页码或书的卷、目,如《元和郡县志》之类的地理志书,只列个书名,很难查找核实。这都不符合学术规范。

  《空间信息技术在京杭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若干章节勘误商榷。

  《空间信息技术在京杭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应用》,著者主要由清华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承担。以下仅对第3章存在的问题加以辨析。

  1.第33页第3段:“公元前486年。吴王夫差为了争霸中原,利用长江三角洲的天然湖港汊,疏通了由今苏州经无锡至常州北入长江到扬州的‘古故水道’,并开邗沟。”

  按:将开邗沟之年与疏通“古故水道”合并,不知有何根据。古江南运河的线路,早有学者根据《越绝书·吴地传》记载考证,应在今无锡辖江阴市利港出江,并非在常州北入长江到扬州。

  2.第33页第3段:“公元587年,隋为兴兵伐陈,从今淮安到扬州,开山阳渎,后又整治取直,中间不再绕道射阳湖。”

  按:邗沟改道西线发生在东汉末,本书先是随意推迟到东晋,现在又推迟到隋代,不知有何根据。

  3.第33页第3段:“炀帝即位后,都城由长安迁至洛阳,经济要依靠江淮。”

  按:隋朝开运河,主要不是经济原因,而是控制东南和北伐辽东朝鲜。隋炀帝时经济重心还在北方,即黄河流域,当时并不依赖江淮,依赖江淮主要是在唐中期安史之乱以后。

  4.第33页第3段:“循汴水(原淮河支流),”

  按:汴水由荥阳附近的湖泊中的黄河流出,乃黄河支流而非淮河支流。

  5.第34页第2段:漕运量“最高达700万石(约合今11.62亿公斤)。”

  按:本页下注1,1石=50KG。700万石,应当是35000万公斤,即3.5亿公斤,何以计算出约合今11.62亿公斤来?

  6.第34页第3段:“1149年,黄河在今河南武阳决口,灌封丘南下,夺泗水,从今淮阴夺淮入海。”

  按:“武阳”,无此地名,当为原阳之误。古有原武和阳武两县,1950年合并改称原阳,属河南新乡市。今淮阴,当为今淮安。如果讲淮阴,可写作今淮安市淮阴区。黄河夺淮入海,地点并不一定在淮安,可以在山东、江苏淮河以北、安徽等不同地点夺不同河流如泗水、汴水、涡水、睢水、颍水等入淮。1194年这一次,一般认为是夺泗入淮,地点在徐州一带,并不是到淮阴才夺淮入海。

  7.第34页第3段:元代“初期漕运路线,是由江淮溯黄河向西北至封丘(开封北)县中砾镇,转陆运180里至新乡入卫河,水运经天津至今通县,再陆运至大都。”

  按:中砾镇,当为中滦镇之误。今通县,应改为北京通州。理由见前文。

  8.第35页第3段:1855年“大运河全线南北断航,清朝后期和中华民国时期,曾几度倡议治理运河,但均未付诸实施。”

  按:晚清至民国,特别是民国时期,结合导淮或单独对运河有过很多整治计划,汪胡桢制定了科学可行的整理运河工程计划,有些已经付诸实施,如疏浚淮扬段运河、开六塘河、新开淮河下游河道,入江水道,苏北运河上建设了三座现代化船闸,不能历史虚无,一概否认。

  9.第35页第4段:“她(大运河)是中国唯一的一条贯穿南北,联通钱塘江、长江、淮河、黄河和海河五大水系,纵贯华北平原、淮海平原和杭嘉湖平原的人工大运河,”

  按:本段描述第一,讲水系时自南向北,讲平原时自北向南,次序颠倒,条理不清;第二,用杭嘉湖平原,此处也不准确,大运河在长江以南为江浙段,古称江南运河,今为苏南运河、浙江段(浙北)两段,苏南段300余公里,浙江段100余公里,浙江段经过杭嘉湖地区,而置苏南段于何地?所以,用太湖平原比较合适,包括了苏锡常及杭嘉湖。

  10.第36页倒数第1段:“目前大运河现状河道宽度各不相同,江南运河目前仍然在使用之中,中运河部分地段也发挥航运功能,因此河道较宽。但河北、山东等地运河由于废弃已久,现在的……”

  按:本段对现状的描述,是说的“京杭大运河本体”,什么叫本体,没有解释,是古运河?还是新运河?如果说是古运河,应当明确,叫“古京杭大运河河段”。况且,这里的古运河中,也不见至今仍然保存较好的淮安“里运河”段?按词义应为大运河的主河段。这里所谓的“现状”,可能还停留在近代或民国时期,绝不是现实的情况。第一,“江南运河”一词,早就不使用。什么目前仍然在使用,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航运。现在江南运河都是四级以上国家样板航道,目前在实施四改三。第二,什么叫“中运河”部分地段(地段当为河段)也发挥航运功能,中运河,指的是邳州至淮安一段,或者指淮安至山东台儿庄段,1949年以后,经过多次整治,早就成为全线通航的二级航道。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部分不发挥作用的中运河河段。第三,说河北、山东等地运河废弃已久,而实际上,山东济宁以南至台儿庄运河早就拓宽建设成为三级航道,怎么能说山东段废弃已久呢?真的难以想象,这样的描述难道是经过一个来月实地考察所得出的“真实现状”?

  11.第37页第1段:“目前台儿庄以南的大运河仍可通航航运,北方的运河已经失去了航运功能。”

  按:台儿庄以西(北)有韩庄运河,有南四湖航线,达济宁。济宁以南算不算台儿庄以北?怎么能够说只有台儿庄以南的大运河仍可通航?那么济宁至台儿庄一段难道也丧失了航运功能?

  12.第39页第6段:“在管理体制上,大运河一直被认为是商货运输的航线,始终由水运局或交通局管理,行业形成的壁垒使运河管理体制处于分散状态,航道管理只重经济效益而轻历史文化积淀,因此,至今没有一个文物部门主动介入到大运河的管理与监控过程中。”

  按:这里批评的应是具备航运条件的山东、江苏、浙江段运河管理体制,应当说,作者对各省的运河管理体制完全不清楚,信口开河,无的放矢。第一,这一段似乎自相矛盾,既然始终由水运局或交通局管理,何来行业形成的壁垒使运河管理体制处于分散状态?难道各省、市的水运局或交通局都是各自独立割据的管理模式?作者表达的意思,似乎是要加入文物部门来管理来打破这种行业形成的壁垒就不是分散状态?这在逻辑上是不通的,运河的管理,除了交通部门外,还有水利、海事、公安等多个机构,并非交通部门一家。对运河沿岸的文物,文物部门早就介入。第二,目前交通部门对运河的管理,主要在航道维护和整治,船闸管理等方面,在苏北运河,早就建立了统一的管理机构,由江苏省交通厅航道局和苏北运河管理处统一管理404公里航道和10处船闸(仅蔺家坝船闸由水利厅管理)。在苏南运河,因为只有镇江谏壁1座船闸,所以按市属管理,航道规划建设由省航道局负责,从来并没有处于分散状态。对文物遗产的保护,都曾经采取过积极措施,如苏州对寒山寺、宝带桥的保护等。至于建立统一的运河整体管理和保护的专门机构,早在民国时期就有建议,但从实际情况看,缺乏可操作性,因为运河全长近2000公里,历史内涵不同,现状差别很大,各方利益不同,很难协调统一。即使像长城,比运河相对简单的遗产形态,国家也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更何况运河。

  13.第41页第2段:南水北调“东线明清大运河贯穿6省(直辖市)沿途18个中小城市,……”

  按:东线明清大运河,本丛书一直强调元代以后形成的京杭大运河,此处突然变成明清大运河,不知为何“漏掉”元代。6省市沿线18个中小城市,让人摸不着头绪,不知是指哪18个中小城市?中国城市的一般划分,按人口划分等级,100万以上为特大城市,50万以上为大城市,20万以上为中等城市,真不知作者以什么为标准?

  以上对毛锋教授主编的“空间信息技术与文化遗产保护丛书”(以京杭大运河为例)丛书中两本的3章作了一些商榷性勘误,也属急就章,不一定正确,也会有错误。笔者同时也赞同“金无足赤,书无完书”的说法,学者不是万能的,科学家是有学科边界的,任何一项成果,一部书,都不可能完全没有错误。但是,作为代表国家学术水平的成果,还是应当慎重,仅3章中就存在如此众多的可商之处,实在让人对本丛书的学术价值表示怀疑(这样说,或许殃及了其他几本也许是质量上乘之作),至少应当尽可能将错误消灭在未出版之前,这是主编的义务和责任,这样的成果,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对得起领导的重托和丰厚的资助,也对得起权威出版社的信任,这应当是学者的底线,也是严肃科技出版物的底线。一旦丧失了这条底线,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经费、成果、荣誉,“神马都是浮云”。

  编后:2014年是中国大运河申遗结果的揭晓之年,美好的结局将是中华民族各族人民的期待。回首申遗路,社会各方付出了艰辛的努力,硕果累累,但细加盘点,也有不少遗憾。由中国大运河文化研究院、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王健撰写《保护遗产必须求真务实严谨科学》一文,指出了申遗过程中学术研究存在的些许瑕疵,这种求真务实、严谨科学的态度,既是学术发展的精神所在,也是大运河永续长流的不竭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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