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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www.workercn.cn2014-03-07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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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大的自主权意味着更大的责任

  全国政协常委、华东师范大学校长 陈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部分,提出要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提到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对此我有三点思考。

  第一,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对高校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高校拥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将有利于学校按照自身的传统和学科特点办出特色,有利于高校更加从容地按照教育规律办学。但与此同时,办学自主权扩大后,在短期内高校也将会面临一定的挑战。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其中包括取消对国家重点学科的审批,这在高校中产生了不小的震动。取消国家重点学科这个指挥棒后,高校将可以按照自己所理解的规律来发展学科,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但究竟该怎样做,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进行建设,高校则未必完全做好了准备。由此我认为,办学自主权的扩大对高校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第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需要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提高学校治理水平同步推进。过去这些年里,中国高等教育至少有两个方面做得非常好,一个是使更多人有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另一个是高校整体的学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相比之下,高校的管理水平则是我们发展中的一个明显短板,特别是高校的人事和财务管理的水平,以及我们的薪酬制度存在缺陷。而中国高校在放弃了计划经济模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之后,始终没有形成自己清晰的内部管理逻辑。尽管这种状况与发展阶段有关,但对于高校的长远发展和内涵建设肯定是不利的。在我看来,建立这种内部治理的逻辑应该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关键内容。而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无疑将对高校内部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当然,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和高校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光靠高校自身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外部条件的支撑。例如,高校的人事制度改革就需要打破事业单位编制的限制,纯科研队伍的建设需要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改变,等等。

  第三,要尽快建立起高校发展的自我约束机制。更大的权力带来的是更大的责任。在与国外大学校长接触时,我经常会听到一个说法,他们在决定做某件事情的时候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保护学校的安全,无论是财务安全还是声誉安全。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大学领导者在这方面的责任也会不断加大,需要尽快建立一套完备的自我约束机制,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学校长期、安全的发展。

  教育改革要系统设计理顺关系强化保障

  全国政协常委、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和平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我觉得有三个问题比较关键。

  第一,要系统设计、明确任务。为什么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如果我们更多地把着力点放在教育系统内部,则站位过低,视野过窄。教育系统和社会系统的关系如何?教育发展的现状和经济社会系统发展现状之间的关系如何?当从这些关系入手时,我们就需要从理论关系、系统设计层面来思考问题。教育系统内部要构建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生态,而当前的教育生态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不适应。比如,工业化发展和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需要大量的高技能人才,而教育系统却提供不了。

  教育自身的很多改革没有找到正确的规律。比如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核心是我们还没有找到正确的方式和方法。比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深层次问题是确保质量。所以,一定要进行系统设计。教育系统不是独立存在的,还受到人事管理、编制管理、社会环境、道德水准、社会风气、法律保障等的影响。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有很多部,但是上位法和下位法有矛盾。比如,大家都喊学生负担重,可是学校一减负,就有家长找学校找老师,这是社会环境的问题。所以,进行系统设计,要根据现实状况明确综合改革的目标和任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首要任务是优化结构,其次要注意改革的方法,还要保证教育发展既遵从自身规律,也与社会规律相适应。

  第二,要理顺关系、明确责任。要厘清政府、学校、社会、教育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再明确各自的责任。要把责、权、利弄清楚。政府到底应该管什么?学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在优化结构过程中,承担什么责任?在推动改革发展中,承担什么责任?在促进公平中,承担什么责任?要想把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真正推动下去,就一定要把方方面面的关系理清楚。

  第三,要强化保障,构筑制度。一是法律保障,要从法律和政策层面保障各个主体的关系,保障教育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能够有效实现,保障教育按照规律发展,保障教育与社会系统、与经济发展规律相适应。二是环境保障,当前很多所谓的教育问题其实不是教育自身的问题,但都归结到了教育上。三是人力保障,不仅包括领导,还有其他人员,比如保障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要的教师、校长、管理人员等人力,建立一种人力资源保障制度。四是财力保障。五是监管保障,不能仅依靠自律,要建立一种强有力的监管和评价体系。

  综合改革需突破部门利益格局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 张志勇

  我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有以下思考。

  首先,要倾听老百姓的声音。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老百姓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老百姓对教育有什么期盼、对教育问题有什么看法,需要在改革中加以关注。在我看来,老百姓关心的是教育资源配置公平的问题、师德问题、学生负担过重问题、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其次,要倾听教师的心声。教育改革最终要落实到教师这一主体上,如果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教师没有积极性、不认同,改革很难取得成功。老师面临什么问题?第一个就是职称问题。第二个是绩效工资问题,还有教师合法权益维护的问题。我们有什么权力随意让教师加班加点?我们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到底能不能实现教师的参与权?这些都值得思考。

  再其次,要真正解决机制体制的问题。第一,解决教育基本秩序问题,到现在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个依法运行的基本教育秩序,在教育界,有法不依比无法可依更可怕。第二,解决教育改革内部动力机制问题,说到底是三支队伍的专业化问题:教师队伍专业化,这个问题我们正在重视;校长专业化,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没有真正入门,我们虽然有一个所谓的校长专业标准,但地方不一定执行,校长任职资格制度、准入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地方教育局长的专业化,一些局长政治素质没问题,但是没搞过教育,不掌握教育规律。第三,解决教育领域改革外部动力机制问题。我们要建立由学历本位向能力本位转变的劳动工资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否则,难以真正破除应试教育。第四,解决教育领域改革领导机制的问题。要突破国家教育职能部门利益格局的束缚,教育问题不仅涉及教育系统,还涉及人事、财政、发改等部门。部门利益格局的突破必须有上位的制度设计。所以,应建立一个超越部委的教育改革领导机制、跨越部委的教育领导机制。

  最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用好政策工具,包括法制工具、执行工具、监督工具、问责工具、财政工具这一套组合拳,只有这样才能将改革落到实处。此外,还要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上升为国家战略,应该上升到由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省委书记领导。

  (本报记者俞水整理,本报记者张学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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