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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公立学校权利边界
陶西平//www.workercn.cn2014-10-09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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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立学校权利问题是教育法学研究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同时也是学校管理实践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实际问题。

  罗朝猛博士的专著《我国公立学校权利研究》(广东教育出版社)从我国公立学校管理及其自身发展的实际困境出发,紧扣学校权利这个核心问题,详尽分析了我国公立学校的权利性质和权利结构;运用法律关系理论,通过对公立学校权利主体、客体和内容的深入分析,厘清了公立学校的权利边界;从专属权利的视角,对学校办学自主权所涉及的学校运营和办学自主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

  本书具有明确的研究对象与问题意识。研究对象直指公立中小学,公立学校“是指由政府举办并由公共财政经费维持的公立中小学校”,作者把“公立学校权利何以成为一个问题”作为第一个标题,紧接其后对此问题做了回应。基于公立学校权利研究的理论困惑与实践困境,公立学校权利问题的确是个真问题,决不是一个伪问题。

  本书的理论意识比较强烈。作者以行政法为视角,从法人分类理论出发,得出学校是公立公益机构,具有公法人性质的结论。进而作者以霍兰德和萨尔蒙德权利结构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尝试构建自身公立学校权利结构研究的理论框架,通过分析与论证,指出了公立学校具有公权力的整体属性,并对我国《教育法》第二十八条中第一至九项权利的内容进行了多维度分析,可以说,这是本书理论性的一大亮点与最突出的贡献。校长们可以深掘此处。

  作者的学术背景与工作经历决定了他的研究有别于大学教授与教育研究机构学者的那种“象牙塔式”的研究,作者具有留学背景和多次出访国外考察学校的经历,又有在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进行理论提升、接受专业指导和参与课题研究的专业修炼,更重要的是他在中学从事管理与教学工作有近30年的经历,所以说,他的研究是接地气的研究。他对公立学校权利的研究缘于他对身边问题的思考与探索。学校如何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学校权利与校长权力如何行使、校长与其他行政是什么关系、学校与教师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学校与学生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教师与学生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等等,这些都是需要直面与回答的问题。

  我们的学校要发展,要创新,首要的是建立起现代学校制度,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根本前提是落实与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这是世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潮流与趋势。为保障公立学校权利的行使,在我国,当务之急就是政府与学校要建立起一种新型的政校关系,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确保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其实,学校内部治理更为关键,学校权利的落实与扩大,更需要学校自律。

  (作者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会世界联合会副主席、国家总督学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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