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时政撷英-正文
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力量
//www.workercn.cn2014-01-06来源:天津日报
分享到:更多

  

  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

  是天津建设北方

  经济中心的必由之路

  天津商业大学校长、教授 刘书瀚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做出了新的战略部署,提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这是我国35年来改革开放成果的自信彰显,也是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积极推进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的宏观战略。为实现中央对天津“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定位,我们要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力构建天津开放型经济体制,抓紧做好自贸区规划调整和申报建设工作,形成整体差异性优势,充分发挥港口聚集资源和经济辐射功能。

  首先,要积极申办自由贸易区,打造开放经济新天地。一是基于香港模式建设自由港型自由贸易区,充分发挥独特的港口资源优势。二是基于建设北方经济中心的目标,自由贸易区规模要足够大,或逐步扩大,使之有利于打造和发挥经济中心的资源集聚和经济辐射功能。

  其次,要强化港口功能,形成区域优势。港口是天津开放经济的基础,要想使对外开放空间更为广阔,就要首先使对内开放更加深入。要以开放的思路、开拓的举措,集中力量建设以天津为中心,连接北京,覆盖环渤海,贯通内陆腹地的陆运大物流圈。具体做法是:积极把产品出口和销往沿海地区的大型产品的组装环节引进天津港口加工区,使其在低成本地区完成加工或完成部分加工后,能在天津直接或经组装后送往沿海其他地区或海外,真正成为与制造业联动、跨地区特别是连接内地的专业物流园区。尽快建设通往北方内陆地区的专线铁路,形成大物流圈的专用铁路网,成为自由贸易区的重要依托。

  最后,要在法治环境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自由贸易区是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区域,法治环境建设是重要的软件条件,这个环境好坏不仅事关国家形象也直接关系区域功能的发挥。法治环境建设一直是影响我国建设市场经济秩序的短板,而自由贸易区建设则可能在法治环境建设上与发达国家接轨而成为一个“制度高地”。为了成功推进天津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进程,必须首先将自由贸易区法治环境建设列入日程,尽快制定一部统一调整自由贸易区各种社会关系的有关行政依法、经营守法、民众遵法的行政法规或法律。消除道德与法律、立法与执法、人治与法治之间的“灰色地带”,为自由贸易区的健康持续发展营造环境。

  混合所有制经济

  是新的发展“红利”

  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 阎金明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指出:“由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既是对自党的十五大以来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继承和深化,也是在新的条件下,通过体制机制的变革和创新获得新的发展“红利”的重大举措。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要在宏观上保持所有制结构的多元性,即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成分并存,体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企业微观层面上则表现为产权主体的多元化,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企业内部允许员工持股和对管理层的激励,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联合体。

  马克思指出:“一切所有制都经历了经常的历史更替、经常的历史变更。”改革开放35年的实践表明,产权主体多元化所产生的发展动力是巨大的,混合经济将是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动力和“红利”。首先,国有企业的实力加上民营企业的活力等于企业的竞争力。国有企业通过和社会资本相互参股、融合,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把国有企业的实力、诚信、社会责任和民营企业的创新精神、市场意识和活力相结合,其产生的“正能量”显而易见。其次,混合所有制可以有效促进国有资本的流动和优化配置,使国有资本的经营者更多地以市场为导向,提升经营才能和管理水平。第三,混合所有制有利于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尽管经历了放权让利、责任制、承包制、股份制等多种方式的改革探索,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同时,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存在一些弊端。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在一些行业,国有资本以外的成分很少进入,非公有制度经济面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障碍。实践表明,放开竞争性业务,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有利于实现国有企业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第四,有利于调动民间投资创业的积极性。全会提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势必会有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之中,共同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开展境外投资。

  近期深化国企改革的重点应是大力推进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以调动全社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并形成新的企业运行机制。要区分不同性质的国有企业,除对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军工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企保留国有独资形式外,其他一些竞争性行业应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同时应采用负面清单的办法,向全社会推出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和淘汰过剩产能的项目,用国有资产“四两拨千斤”的方式吸收社会资本,以新的企业运营模式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混合经济的发展繁荣。与此同时,还要形成新的国资管理架构,通过设置若干个行业性国家投资公司,用经济手段进行资源配置,实现产业均衡协调发展的调控目标。

  总之,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发达国家的专利,其与我国现阶段的发展要求是一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对它有了全新的认识,作了新的制度性安排。

  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

  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标准化、均等化

  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张健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这对于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通过明确设施建设、管理服务、评估考核的适合、适应、适当标准,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利均等、机会均等、结果均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实现,需要以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室、农家书屋等组成的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为前提和基础。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载体和场所,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对于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具有基础性决定作用。

  当前,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不断夯实,一个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正在形成,但也出现了发展过程中的一些阶段性问题。如在建设主体上出现了条块分割现象,在建设体系上出现了类型单一、结构失衡、功能失调、管理失序现象,在建设格局上出现了城乡二元结构对立,在建设水平上出现了区域之间的不平衡现象。针对这些问题,要在服务设施网络建设方面做到“四个统筹”,以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

  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的组织机构。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单位为骨干,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中各级、各类组织机构的条块关系。纵向的条条之间做好协调,防止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失真问题;横向的块块之间做好合作,防止建设中出现“孤岛现象”。

  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的类型结构。要按照类型多样、结构合理、功能协调、管理科学的基本原则,不断完善省、市、县、乡、村等多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在标志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方面,要积极推进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文化广场等大型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其引领和辐射功能。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方面,要不断扩大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室、农家书屋的覆盖面,打造以图书馆、文化馆为龙头,以乡镇文化站为枢纽,以社区和村文化室为基础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统筹城乡之间的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在政策、资金、人才、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加大向农村地区的倾斜力度,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完善农家书屋、文化室、文化大院、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农村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打破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的城乡二元格局。

  统筹区域之间的服务设施网络建设。要全面、准确评估各区域建设现状,把不同区域作为有机整体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公共文化资源的区域流动、重心转移,不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的支持和帮扶力度,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从少到多、从欠缺到完善、从结构性失衡到动态性平衡。

  健全制度体系

  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南开大学教授 朱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地位,强调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以制度体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体制,在经济跨越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治理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还未能形成对粗放型、外延扩张型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制约,加上资源价格和环境成本形成机制长时间未能理顺、价格杠杆难以撬动节约集约发展、资源性资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分割等,导致传统的工业文明的弊端日益显现,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片面追求GDP增长的落后发展方式,使自然资源消耗越来越多,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越来越脆弱。这些问题与落后的发展方式、生活观念和缺乏健全而严格的制度体系约束等密切相关。因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科学规划、制度先行,否则,生态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计划性就无法保证。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靠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予以支撑。生态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贯穿生产生活消费等各个环节,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实践证明,要公平、公正、有效地调整和规范不同主体在资源环境领域的利益诉求,迫切需要以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作支撑,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增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协同性。《决定》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提出制度体系建设的框架,要求将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其他“四大建设”的顶层设计之中,用健全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使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各项制度相互衔接,成为一个完整的、无缝隙的制度体系。

  树立生态“红线”保护理念是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根本。《决定》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刚性制度约束,标志着在今后的生态文明建设中,我国将逐步确定空间开发控制范围、资源利用控制阈值、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总量等,完善生态文明的控制性指标管理;将会继续推进国家及地方生态红线区域的划定,全面落实生态空间控制。还标志着在今后的干部考核中将强化生态空间保护、资源利用、主要污染物减排以及环境质量改善等指标。恪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保护,以此反映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回应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呼声。

  用全会《决定》精神推动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天津市委、市政府多年来按照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在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循环经济、落实节能减排和促进低碳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特别是2013年做出的建设美丽天津“一号工程”,实施“四清一绿”行动,就是落实中央要求和群众期待的具体体现。今后,建设美丽天津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我们要按照市委要求,深刻领会《决定》精神,以《决定》为新的起点,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把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大力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开创“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而不懈努力。

1 2 共2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