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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群众路线要增强“四种意识”
//www.workercn.cn2014-04-25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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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阳春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党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我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进行之中。笔者认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增强“四种意识”。

  一、始终不忘宗旨意识。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一切以人民利益为最大是每一个党员干部的最高准绳和行为准则。习近平强调,“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天职”。强化宗旨意识,就是要求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真正履行人民公仆和勤务员的职责,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把为民惠民尊民爱民亲民的情怀化为具体行动,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得民心的好事实事,经得起“四大考验”,努力克服“四大危险”。

  二、坚持为民务实意识。习近平强调,党的各项工作,“关键在于落实”。增强务实意识是考量领导干部政治品质、执行能力的重要因素。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就是坚持“务实”为要,把群众路线走“实”;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以身作则,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不搞形式主义;坚定不移把群众路线走“实”行“直”,党员干部特别是在经济建设第一线和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更要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克服浮躁情绪,抛弃私心杂念,切实把思想和精力聚焦在工作上,创造出实实在在的业绩。最近,长沙市委提出要带着“三个问号”,联系长沙实际,把践行群众路线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率先建成“三市”、践行“六个走在前列”的各个方面,切实把群众想干的事变为党委政府要干的事,把党委政府在干的事变成群众积极支持参与的事,把党委政府干成的事变成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利益的事,努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实现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既是要求,更是检验。

  三、着力强化清廉意识。清正廉洁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党的宗旨、永葆政治本色之要,也是共产党人修心为政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清正廉洁意识,就是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做到艰苦奋斗、克己奉公、严于律己、不沾不染。始终坚持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官、扎扎实实做事,自重自警自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

  四、积极树立法治意识。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化法治意识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体现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要求,也是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客观需要。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推进政法工作;坚持公正司法、严格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着力弘扬法治精神,着力培养法律意识,着力培育法治文化。(作者系中共湖南省委直属机关党校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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