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社会关注-正文
土地流转 全盘皆活
刘福海//www.workercn.cn2013-11-11来源:北京日报
分享到:更多

  

土地流转模式多样

  农村改革第一次“破题”,破解的是农民自农业合作化就有的消极怠工、不“真干活”的难题。人民公社解体,人称“散社”了,这个久治不愈的难题便迎刃而解了。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说这是改革“破题”,是农民的伟大“创造”。

  现在农村又有一个久治不愈的难题。就是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缓慢。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已经倡导多年,但农民间的土地有偿流转还少之又少。总体看是“有场无市”的状况。

  土地流转缓慢是某些制度缺陷所致。解决它的唯一办法是深化改革,任何非制度性措施都无济于事。真正实现土地流转,可以取得一举多得、全盘皆活的效果。

  首先是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经济地位。农民经济地位的变化会聚集巨大的社会力量,使政权更加巩固,更加促进改革开放。

  第二是有了家庭农场的发育生成机制。愿意经营土地又能够多经营土地的人可以多经营土地,从小农变成“大农”,进而生成家庭农场,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第三是专业合作和服务产业得以发展。家庭不能完成的农活由服务产业完成。农产品加工和深加工,家庭很难独立完成,于是,专业合作应运而生。农业合作由原来的生产领域回归正路,回归到农产品加工领域,即专业合作。农民既是个体农民又是合作农民。

  第四是给农民开辟一条致富的新路。现在农民致富主要靠脱离农业,走向二三产业,也就是不种地了。如果少数人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多种地,土地的规模效益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农产品比较效益普遍偏低的问题,从而实现富裕。和一些发达国家农场主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城市一般人收入水平一样。这样,农民致富就有了农业以外和农业以内两条路。

  第五是对农民最好的经济补偿。长期以来,我们的惠民政策虽然很多,但也很难弥补农产品统购销年代低价买走农产品的价格差。土地流转后,土地增值收益就全部归了农民。这是给农民的最好补偿。

  (作者为北京市政府原农林办公室主任)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