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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义
//www.workercn.cn2014-05-19来源:大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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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秀香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概括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中,落实公正的价值准则既关系到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实现,也决定着公民对“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的践行,在当下的中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公正的前提是人的平等

  公正也可表达为公道、公平、正义,基本含义是给行为的对象以所应得而不给其所不应得。所以,公正是一种对等的行为,前提是人的平等。这种平等表现在个体方面是个体间的以德报德、以直抱怨的行为,表现在社会方面则是社会对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分配。所谓权利,是个人自身的生存发展所需资源的获取即利益;所谓义务,则是个人为他人和社会生存发展所作的贡献即为他人和社会谋利。所以,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是最根本的平等。因此,公正最根本的是社会公正,平等则是公正的根本原则。

  社会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分配的公正,在人的基本权利即人的生存发展最低的、最基本的需要满足的权利方面遵循的是完全平等原则,在非基本权利即人生存发展较高的需要满足的权利方面遵循的是比例平等的原则。吃饱穿暖是人的基本权利,吃而求美味、衣而求美服则属于人的非基本权利。前者是关于人能否生存发展的问题,后者则是关于人如何更好地生存发展的问题,显然前者是基础。每一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分子都对社会的存在和发展作出了贡献承担了义务,所以应当同等地享有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而每一个人对社会的发展贡献大小承担义务多少又有所不同,所以贡献大的人理应多得、贡献小的人理应少得,按照贡献大小获得非基本权利。

  公正满足了个体的平等诉求、实现了个人的价值、维护了个人的尊严,因而提高了个体对社会的认同度,增强了履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价值准则的自觉;公正也有助于激发人的潜能和创造热情、积极性、主动性从而保证了社会的活力,所以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因此公正是社会必须的价值选择。

  社会公正实质是社会制度的公正

  所谓价值,是客体(对象)的属性对主体(人)的需要的效用。客体满足了主体的需要就具有正价值,阻碍了主体需要的满足就具有负价值。人的价值在于人的创造活动,即人的贡献,但人的创造说到底是为了人本身,是为了满足人自身的需要,所以人既具有创造、贡献的价值又有索取、享受的价值,是二者的统一,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分配就是对人的价值的肯定。

  社会对权利和义务的分配是由政府、社会的管理者进行的,而政府、社会的管理者对权利义务的分配是依照社会制度进行的,所以社会公正实质是社会制度的公正。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国哲学家罗尔斯在其所著《正义论》中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但是,社会制度并不必然是公正的。一方面,社会制度是由人制定的,而人总是有着自己的特殊利益,因此一定的制度往往存在着反映制度制定者的特殊利益、不利于或不是最有利于公共利益方面因而有失公正;另一方面,一定的社会制度总是受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有着局限性,有的在当时就是不合理、不公正的,有的则虽然在当时具有合理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条件的变化失去了合理性、公正性;而且社会制度是由人去实施的,即或社会制度公正,社会管理者为了谋取私利滥用权利违背制度规定的情况即所谓的权力腐败也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公正。一个人不能平等地得到自己应得的权利就意味他的价值遭到了否定,一个感到自己的价值遭到社会否定的人极易将自己置于社会的对立面而拒绝社会的价值准则,就容易对因分配偏向而成为既得利益者的群体心怀不满甚至仇视,导致社会矛盾加剧,影响社会的和谐和发展。

  以公正的理念进行制度设计

  要提高社会成员对社会价值的认同感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要求政府、社会管理者必须以公正的理念进行制度设计,公平地分配权利和义务。

  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累积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出现了群体性事件、仇富现象等,究其根源多与拆迁征补偿的不合理、官员以权谋私侵占公共资产、分配规则不完善等公平缺失相关。所以,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关键是要解决社会分配的不公。

  社会权利分配包括了影响人的生存发展的所有的社会资源,如工资、资金、社会福利、社会地位、权利、荣誉、机会、职务、住房、教育、医疗等,所以解决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从多方面作出努力,但一些社会高度关切、对民生有着直接影响的问题应优先得到解决,如农民工的市民身份问题、不同群体间养老待遇差的问题、房价过高的问题、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等,使农民工能够同等地享受社会的公共服务、从根本上弥合不同群体间的养老差别,让不同群体的养老都能获得稳定的合理保障,让中低收入群体也能够居者有其屋,使孩子们在任何一所学校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以此作为进路不断向社会公正的目标迈进,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到实处。

  (作者系辽宁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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