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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打造军队高素质人才群体
许再华//www.workercn.cn2014-04-08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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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一支强大的军队关键要有大批优秀人才作支撑。但当前,军营吸引优秀青年人才仍显不够。我国征接兵时间从冬季调整为夏秋季后,确实实现了应征青年学生从校门到营门的无缝衔接,大学生士兵数量有所增加。但即使如此,仍未改变高学历、高素质青年人才应征入伍偏少的局面。某军区去年征召新兵时,毕业或就读于高等院校的应征人数并不尽如人意。

  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参军光荣感有所下降。革命战争年代,国民保家卫国观念强烈,当兵打仗成为最崇高神圣的职业。但近三十多年来我国没有发生战事,和平时期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地位作用有时不易被人感知,加之信息网络时代军队军人形象易被负面炒作,客观上影响了参军的吸引力。

  其次,军人退役后续发展趋难。由于我军还未实行军人职业化,团以下干部和士兵都面临退役后重新就业安置的问题。随着退役安置方式的深化改革,货币化安置比重加大,一些地方政府对复退军人安置重视不够,有的感到安置退役军人占编制、占位置,不给安排实职,有的退役士兵待遇很低甚至长期不安排上岗。在个别地方,复退军人非但没有择业优势,反而成为社会淘汰对象。军人的后顾之忧影响自愿入伍和长期服役积极性。

  第三,兵役政策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部分关于兵役政策的法规条文细化不够、过于宽泛,有些表述太过原则,操作起来随意性大。比如对不愿服兵役公民的惩处办法、退役人员优待标准等硬性规定不够,重点高校学生和优秀大学生应征入伍的政策措施还没有形成体系,导致我国虽然应征青年基数大,但实际符合征集标准的人才少,优秀人才应征人数就更少。

  强军必先强人才。对照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要求,解决兵员整体素质偏低的问题迫在眉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特别是对完善兵役制度、深化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想方设法征集优秀人才、留住骨干人才,从源头上打造军队高素质人才群体,努力为实现强军目标提供人才支撑。

  健全完善国防教育体系。改革国防教育制度,尝试设置国防教育独立学科,明确国防教育在大、中、小学教育中的比重,将国防教育纳入学生升学必考课目,纳入学校创先评优考评范围,建立奖惩机制,明确刚性要求。创新国防教育方式方法,借助现代传媒将国防教育融入群众文化生活,依托各类军事设施、纪念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爱军尚武的浓厚氛围。

  增强军人社会荣誉感。加大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维稳处突和重大演训活动的社会宣传力度,大力宣扬表彰英模单位和个人,增强社会影响力和感染力。进一步改善官兵工作、生活条件,健全落实军人就医、家属随军安置、子女入学等保障,营造拴心留人良好环境。大力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让军人职业广受社会尊崇。拓展复转军人安置渠道,制定退役军人安置、企事业单位招聘和自谋职业优待等刚性措施,从先从优安置复转军人,真正让当过兵、立过功、作出过牺牲奉献的军人被社会所赞誉。

  加强征召青年服兵役相关法规体系建设。可择机修订完善《兵役法》《士兵服役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增强执行力和操作性,使服兵役的责、权、利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真正让当兵者“香起来”、拒服兵役者受到惩戒。提高军人文化学历、身体条件等准入门槛,保持士兵队伍相对稳定,防止大进大出和战斗力缓升陡降问题,增强军人职业安全感。建立优秀士官轮换制度,可尝试对在作战部队服役15年以上的高级士官,一律轮换到保障部队或省军区系统工作直至退休,确保长期扎根作战部队的优秀士兵得到好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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