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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三三四四”模式律师接待工作效果良好
翟洪江 李思//www.workercn.cn2014-05-16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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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打造文明、规范、便捷、高效的阳光检务窗口,东丽区检察院立足于律师接待工作实际,探索建立“三三四四”工作模式,即以三个建设为基础、三项机制为保障、四项举措为抓手、四个提升为目标的接待机制,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取得良好效果。工作以来,先后接待律师270余人次,安排阅卷200余人次,收转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相关事项申请70余次,案件信息查询240余人次;满意率为100%,并且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天津政法报》等媒体报道刊载。

  以三个建设为基础,打造阳光检务窗口

  院党组高度重视律师接待工作,把律师接待作为检察机关“对公”工作的阳光检务窗口,从工作实际出发,尽最大能力做到硬件齐备、科技优先、人员到位,实现律师接待工作规范开展。一是加强硬件建设,优先配齐配强。安装配置高速彩色打印一体机、高速扫描仪、阅卷专用电脑、刻录机、录音电话等先进办公设备,完善案件管理硬件配备,为做好接待律师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加强软件建设,注重科技投入。为方便辩护人阅卷,引进先进电子文档处理软件DocuWorks。该软件具有对扫描文件直接进行编辑、检索、查阅、输出等功能,极大地提升了电子阅卷文件处理效率。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干警科学配置。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专人负责律师接待工作。同时选派多面手到案管部门工作,要求业务实践经验与综合管理能力齐备,发挥干警一职多岗、一岗多能的优势,缓解律师接待人员紧张、工作量大的压力。

  以三项机制为保障,创建为民服务平台

  律师接待岗位是检察机关内外联系的窗口,承担收转、协调、衔接等工作,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操作规则,保证律师接待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前台式”接待构建为民窗口。受理接待大厅内设案件受理、案件查询、案件阅卷和阳光会见等接待窗口,用于律师查阅案卷、会见等工作。制定《接待工作行为规范》,对接待工作从执法形象、工作态度、文明用语、办事效率、工作纪律等七方面做出详细规定,要求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十字接待语”,严厉杜绝推诿、拖延、刁难等行为的发生。并提供座椅、饮水机等人性化服务设施,营造文明规范、功能完善、周到细致的接待环境。二是“一站式”服务畅通便民窗口。通过前台登记、受理、联系、预约、约见、接待等工作,让每位来访人员享受到阳光、便捷的服务。并在显眼处设置《接待律师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做到制度上墙,一次告知,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自助式”平台延伸利民窗口。为进一步加强检务公开,不断扩大律师与检察机关的联系渠道,切实方便、保障律师的诉讼权益,制定《律师预约接待规定》,建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预约平台。通过区司法局有关部门向律师公开案管预约电话、专用QQ账号“丽检案管”等途径,将律师预约接待工作触角延伸至院外,为律师提供电话、网络渠道的查询、预约服务。

  以四项举措为抓手,铺设律师接待绿色通道

  为保障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区检察院多措并举构建、畅通及延伸律师接待通道,优化窗口服务。一是制作“绿色联系卡”搭建桥梁。制作绿色联系卡注明案管部门的具体职能、接待电话、接待地址及案件查询、预约网上接待联系方式等内容,对律师办理查询、阅卷等业务应出具的证明材料,尤其是容易遗忘的手续进行了温馨提醒,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便捷服务。二是“一条线式服务”省时高效。建立律师电子信息库,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一条线式”服务,对曾来院办理过阅卷等申请事项的律师做信息登记入库,为库内律师提供电话和网上查询、预约服务,经过预约后来院能即时阅卷,省去律师来院查阅、预约时间,不必二次来院,从律所到检察院一条线紧密相联。三是“电子化阅卷”安全规范。提供电子阅卷服务平台,利用DocuWorks电子文档处理软件,工作人员将需要电子阅卷的卷宗扫描后按一案一档进行编辑处理,批量加设水印,设置阅卷密码保证电子卷宗安全性。阅卷律师经案管部门查验三证后可通过输入案管部门提供的阅卷密码进行电子阅卷,如果需要拷贝副本,可以拍照、打印或者刻录成光盘。自2013年底开展电子阅卷工作以来,已扫描电子卷宗140余册。四是“全天候接待”周到便捷。对律师来院时间不设限,工作时间均可到院查询、阅卷,接待人员全天在岗;电话、网络预约不限时,畅通律师接待通道,录音电话、网络平台,使律师在任何时间都能留下查询要求,接待人员会在收到信息的第一时间与律师联系,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四个提升为目标,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律师接待是检察机关执法为民、提升公信力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阳光检务窗口,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一是提升执法理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执法观念、执法方式、执法作风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改变工作作风,细学、深学、精学岗位业务知识,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二是提升规范意识。将接待律师阅卷工作分成“资格确认—案件查询—预约登记—接待阅卷—台账录入”五部分,同时细化律师接待工作台账,将查询、阅卷、申请会见、要求听取意见、变更强制措施申请、提交材料等信息分门别类,详细、准确地记录各项接待工作信息,注重各工作环节的精细化和规范化,使律师接待工作始终保持规范、有序、高效运行。三是提升服务水平。采取专人管、专人审、专人办的服务模式,对来院办理业务的律师问清其来院的目的,办理哪一个类型的业务,能及时办理的立即办理,当时办理不了的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办结。因检察院文明规范热情周到的服务,收到律师事务所赠送锦旗一面。四是提升工作实效。在依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通过“四查三审一备案”严格规范接待程序,“四查”即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律师执业证书有效期;“三审”即接待人员审核、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核;“一备案”即对律师职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进行备案。通过审查驳回不符合规定的律师阅卷申请2次,杜绝同一律师代理同案多人等律师违规执业现象2次。实践证明,律师接待工作是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主要职能之一,是体现案管职能作用,展现检察机关对外良好形象的重要渠道。我院在案件管理工作开展初期,认真履行各项职能,积极主动为律师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创新招法,积累经验,不断推动我院案管工作上新水平。

  (作者分别系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干部)

  ■ 翟洪江 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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