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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小平:全力保障农民工春节前领工资
——专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邱小平
鲍丹//www.workercn.cn2013-12-31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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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又近年关,农民工工资问题又备受社会关注,请问当前形势如何?

  邱小平:随着春节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又进入了易发期和多发期,形势十分严峻。一是拖欠工资案件数量仍然处在高位;二是拖欠工资问题继续主要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但其他行业也明显增多;三是拖欠工资问题与拖欠工程款等经济纠纷交织在一起,增加了解决难度。

  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保障劳动者报酬权益。近年来,经过各级人社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记者:在严峻形势下,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邱小平:为做好今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11月7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公安部等8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12月19日,又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8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对这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作为春节前第一位的民生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为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重点领域排查,有关部门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实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并对举报投诉案件实行首问责任制,要求在24小时内采取处置措施。

  记者: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一旦查实,将受到怎样的惩罚?

  邱小平:有关部门将严格落实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责任,严厉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责令企业立即支付工资;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有关部门要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用工企业切实落实依法支付工资的责任。工程建设领域要由总承包企业对支付农民工工资负总责,分包企业或劳务公司负直接责任,不得将拖欠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与刑事司法联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尽快移送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做好侦查、起诉和审理等工作,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记者:对于劳动报酬争议,将如何处置?

  邱小平: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仲裁庭要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进一步畅通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对涉及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继续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挂牌督办。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可以根据农民工的申请裁决先予执行。

  记者: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上,用工企业负有支付责任,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有哪些责任?

  邱小平: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上,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有监管责任,必须严格落实。要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区)政府具体负责的治理欠薪工作责任制。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组织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问题引发严重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部分地区进行督查,并要求各地逐级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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