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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一系列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创新之举相继出台,既释放社会活力,又造福亿万群众。
新举措频出 多项改革提速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系列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创新之举频出,犹如春潮浪涌。
教育方面:《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逐步减少。
计生方面:浙江、江西、安徽、天津、北京、上海6个省市正式施行“单独两孩”政策。
社保方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公布,201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创业方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出台,降低创业门槛,激发创业活力。
医疗方面:大病保险试点今年6月底前实现全国覆盖。
国家层面的政策密集出台,犹如风向标,带动引领各地相继推出社会领域的改革创新之举。
促公平正义 提升幸福指数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系列旨在营造公平社会环境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
为推动教育公平,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制定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将用3到5年的时间,使这些地区的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满足基本办学条件。
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稿,正在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此外,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消除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等相关改革举措正在研究制定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陈飞说:“可以预期,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人们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这个美好愿景将逐步实现,群众的各种社会权益将得到进一步保障。”
改治理方式 释放社会活力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围绕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等,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2月份,《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出台,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这四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工作在国家层面和地方各级层面逐步试点和铺开,《社会团体管理条例》正在修订。
鼓励社会办医。1月份,《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出台,对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新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意义重大。
(据新华社北京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