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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政改革 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第五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在京举行
柳霞//www.workercn.cn2014-06-20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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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5日,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在北京举办了第五届中国行政改革论坛,论坛主题为“创新政府治理,深化行政改革”。国家行政学院党委书记陈宝生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魏礼群主持论坛开幕式并全程参与论坛研讨。

  来自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部分省区市的负责同志,国家行政学院、地方行政学院、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学者350多人,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就深化行政改革、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进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

  在论坛研讨中,与会领导和专家普遍认为,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行政体制改革的进展和成效直接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影响到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只有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治理,才能更好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与会专家指出,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首先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两手”之间的关系,通过创新政府治理,实现政府和市场功能的准确定位,区分层次和领域范围,合理发挥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作用。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在市场准入上进行改革,让市场来决定价格。另一方面,要防止“政府去功能化”的错误倾向,该由政府履行的职责必须强化并履行到位,使政府和市场各就其位,各展其长。

  专家们还就政府治理能力的内涵,以及如何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探讨。一些专家认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必须转变观念,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领导干部作为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者,需要具备引导、激励、协商、服务、简约、法治等六大能力。

  专家们一致认为,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标志,政府治理现代化关键在于政府治理的法治化;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建立一个动态平衡的法律机制,衡量法治政府关键要看其是不是守法的政府、权威的政府、受监督的政府;无论是立法还是法律实施,都离不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这要求全社会对法治有共同的理解、共同的法治精神和共同的法治原则;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公务员的作用极为重要,公务员不但要有法治信仰,学会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还要具备法治定力和守护法律的能力。

  在论坛上,专家们还对过去一年多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评估总结,认为这次改革体现了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相结合、简政放权与强化监管服务相结合、创新政府治理与加强法治政府相结合、行政体制改革与树立行政新风相结合、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其他行政体制改革相结合,产生了多方面积极效果,包括:使市场作用得到更大程度发挥,使企业进一步“松绑”,使社会活力得到激发,使地方积极性得到更好调动,也使行政权力得到有效制约。不断深化的行政体制改革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动力和保障。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发达经济体和新兴经济体增长乏力的情况下,我国经济增速能够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与会专家指出了当前行政体制改革中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包括:改革力度有逐级衰减的趋势,下放权力存在放小不放大、放虚不放实、放责不放权、明放暗不放等现象,放管脱节,相关法律制度不配套等。下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必须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为指导,重点抓好以下任务:抓紧研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避免改革行动的盲目性、随意性和“碎片化”;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区别、分步骤地下放行政审批权,同时防止把放权的数量作为新的政绩指标,要加强对地方简政放权工作的指导、督察和评估,解决权力下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强政府能力建设,当前特别是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重视发挥法治作用,使政府的职责、行为、运行程序等都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加快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重视推进其他方面的配套改革,如适时调整和优化行政区划、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和公开化等,从而全面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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