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理论频道时政撷英-正文
制度反腐重在建立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
田月华//www.workercn.cn2014-08-07来源:南京日报
分享到:更多

  

  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这一决定,体现了从严治党的决心,也加快了制度建党、制度反腐的进程,而制度建设最核心最具实质的问题是权力结构,健全有效制度的基础必然是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

  从反腐蚀到反腐败搞了30年,形势仍然严峻,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但主要是解决腐败滋生蔓延这一问题的方法远离源点。腐败滋生蔓延与制度漏洞、制度设计有关,与对马克思“议行合一”论断的教条式理解和运用有关。30多年前,邓小平同志就深刻指出,“权力过分集中是很多问题的总病根”。而解决总病根的治本之策,就应该而且必须从源头出发,实施党内分权,加快推进权力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的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党的建设。

  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破解权力结构难题上,又有新的认识和实践,中央采取自上而下的办法,从中央政治局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中央纪委巡视组加大巡视工作的力度,为解决“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问题,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勇气治理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严抓违反“八项规定”者,严惩贪腐者。这些治标的重大举措,就是要为下一步治本奠定坚实的基础。古今中外的执政史无不证明,权力结构靠得住,制度才靠得住。党内民主要能真正成为党的生命,党员要能真正成为党内的主体,党要通过长期执政来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党内权力结构的改革既是必需的,也是必然的。制度到底科学不科学,不能用书本引证,也不能凭权威认定,只有实践才能检验,才能证明。要有适合党情、国情、世情的制度,科学不科学,关键在于合不合客观规律。因为,制度的核心是组织体系,即权力结构。权力结构科学了,才能称得上是科学制度,才能实现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有了这些科学的制度即权力结构为根本、作保障,才能真正加强法治,才能真正“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明确权力的授受关系。权力只有来自权利,权力才会代表权利。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党内民主的实质是党员当家作主。党员是党内权力的本体和授予主体,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是党内权力的代理者和执行者。党的一切权力属于党员,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权力源于党员授予和委托。基于此,理顺党代表、全委会和党委会的关系,明确党代会对全委会、全委会对常委会的权力授受流程和委托代理关系,以此确认党内权力的授受关系。

  明确权力的制衡关系。权利只有制衡监督权力,权力才会服从权利。监督权是宪法和党章、条例赋予党员的一项重要法定权利,是党员权利体系的重要构成元素,又是党和国家监督制衡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方面,领导干部要切实纠正只把党员当作权力监督的客体,忽视其监督的主体性,导致监督主体不全甚至缺位的现象,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监督权;另一方面,广大党员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权利意识,打破党内监督的神秘化和封闭化,解决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明确党员监督权的重点指向、重点领域和价值目标,切实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明确权力的回归关系。权力只有回归权利,权力才会属于权利。党章作为党的权力结构和监督制衡体系的一项根本性制度,确立了广大党员在整个权力结构和监督制衡机制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了领导干部的权力为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存在。既然权力源自于党员的授予和委托,就必须体现委托之秩序,履行回归之要约,以保证实现权力的本质归依和价值原则。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0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