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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宽进严管”方针激发市场活力 维护市场秩序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海福//www.workercn.cn2013-12-23来源:天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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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天津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孙春兰强调,要以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全面深化改革,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实,努力实现民营经济大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以“宽进严管”为指导方针,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市场经济的理念,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激发社会经济和市场创新活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一、科学设计和把握宽松平等的市场准入制度,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万木丛生

  (一)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转职能增活力。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对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做出了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目标和要求。这次改革对我国整个市场准入制度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是一次重大的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对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创造活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一是有利于扩大市场主体,活跃市场经济,增加国民收入和社会财富。市场主体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市场经济的细胞,是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源泉。市场主体的活跃程度,是市场经济发达与否的重要标志。市场主体的数量和质量情况,可以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活跃程度及增长潜力。这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将从体制和环境上保障市场经济中最活跃的成分得到快速发展,必将培育发展更多数量、更高质量、更具活力的市场主体,促进社会整体财富的增加。二是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次改革以市场化为导向,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的理念和方式,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权、行业的约束权、市场的监督权,突出政府在公共产品和服务中的作用,促使政府、市场、社会各司其职,共同治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协调运转。三是有利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这次改革注重发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的基础性作用,有助于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引导市场主体重视信用和加强自律,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倒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各职能部门转变职能,强化协同监管,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制。

  (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按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确定的工商登记制度的改革方向,改革主要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行“先照后证”。对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外,推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市场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无需审批的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取消注册资本限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三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股东(发起人)对认缴出资额、方式、期限等均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发起人)对注册资本缴纳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四是放宽经营范围管理。登记机关依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门类或者大类登记经营范围。五是放宽经营场所条件。申请人办理登记时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无须提交权属证明、使用功能等文件。允许“一照多址”,住所与经营场所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可申请经营场所备案;允许“一址多照”,允许以物理分割地址或集中办公区登记为两个以上企业的住所。六是改革年检制度。将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市场主体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事项、备案事项、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等信息报送登记机关,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七是推行市场主体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对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或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市场主体进行记载,列入异常企业名录,通过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建立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被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吊销营业执照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列入“黑名单”,通过向社会公示予以信用规制和规范。八是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注册资本实缴验资信息、年报信息,以及相关违法违规记录等内容进行公示。对以上改革内容,天津市工商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天津市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的配套工作,完善法制保障,制定实施细则,调整优化工作流程,确保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前后工作平稳过渡、顺利推进。

  二、加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市场监管制度,着力提高市场秩序治理能力

  (一)加强市场监管的迫切性和必要性。随着市场主体的“宽进”和准入的便利化,对市场主体要不要管?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这是摆在各级政府和工商部门的重大课题和重大实践。一是目前我国社会的趋利性要求必须加强市场监管。改革开放30多年来,极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由于等价交换市场规律的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场主体经营过程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现象不时发生。这种社会状况要求必须加强市场监管。二是中国市场主体的无限大和激烈市场竞争,要求必须加强市场监管。截至2012年年末,我国市场主体5500万户,2012年新增市场主体946万户,每天平均新增2.6万户。市场主体平均寿命6.09年。这种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不加强监管,竞争秩序将很难维护。三是目前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社会公民法律意识淡薄,要求必须加强市场监管。我国改革开放后,法制建设有很大进步,但依然落后于经济基础的发展。加之“人情大于王法”的传统文化对人们的影响,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任务很重。在这种情况下,不加强市场监管,也很难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二)加强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深化改革目标,加强市场监管总的原则是:只要企业能管、社会能管的,政府都不要管。只有有限政府才能服务到位;只有减少行政干预,才能推进市场经济。关于“谁来管”的问题,行政许可法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谁审批谁监管,谁许可谁负责。行政许可部门不但要管审批,还有监管的职能。当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行政审批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工商部门势必成为市场主体监管的主力军。

  工商部门职能配置综合性强,从市场主体的准入到退出、从商品的市场准入到退出、从有形商品市场的监管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管、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到维护消费安全,涵盖经济社会管理的诸多领域。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形势下,工商部门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主要是两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市场主体资格监管。主要包括:1、异地经营。异地经营企业约占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的15%,今后随着放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异地经营会更多。对此,工商部门按照依法、合理、适度的原则,要研究制定《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不一致行为管理办法》,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2、骗取工商登记注册。3、无照经营。今后随着“宽进”的推行,无照经营会大量减少,但以逃避税收为目的的无照经营仍会长期存在。二是经营行为监管。包括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合同监管、网络交易监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反不正当竞争与反垄断执法、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以上七个方面监管任务都很繁重,需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实行科学化监管。

  (三)树立科学的市场秩序治理理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重要创新,体现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新高度。这一理念的确立,对工商部门正确处理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工商部门要树立科学的市场秩序治理理念。一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把多元化作为治理的基本方向,实现治理由单一、单向度向主体多元、多向度的共管共治转变,有效解决监管任务日益繁重和工商监管力量不足的矛盾。二是治理方式的法治化。把法治化作为实施有效治理的基本方式,将各项监管执法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以严谨规范的治理行为创造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三是治理手段的信息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成果,完善与现代经济和科技相适应的监管服务手段,建立信息化标准体系,实现信息化手段与市场监管业务的紧密融合、相互促进。四是治理过程的民主化。充分体现企业的主体地位和责任义务,善于调动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在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借助全社会力量实施民主化监管。五是治理结果的效能化。正确处理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与维护市场安全的关系,突出源头治理,推进工商注册服务便利化、均等化,推进市场竞争规则、权利、机会公平化,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四)推进市场监管机制创新的主要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工商部门要积极推动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化转变,监管方法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努力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监管体制机制。一是要实施科学监管。要实行差别化监管。建立分类抽查制度,按行业、企业性质、信用分类,盯紧高危敏感行业,放开一般常规企业,盯住信用缺失企业,放开信用良好企业。要实行信息化监管。依托电子认证等信息技术,实行网上注册、网上年报、网上办案、网上维权。二是要实施信用监管。树立以信用促监管、以信用强监管的理念,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相应的激励、警示、惩戒制度,实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推动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三是要严格依法监管。明确清晰地界定政府各监管部门职能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解决好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问题,依靠法律威慑力进行监管。要坚持刚柔并济,加强行政指导,实施“三步式”执法,降低监管成本和社会成本。四是要强化综合监管。“宽进严管”绝不仅仅是工商部门一家包打天下,而是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共管共治。因此,要在明晰各部门监管职责的前提下,建立行政审批部门和工商部门协同协作工作机制,整合资源,综合监管。

  三、大力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提供坚强保障

  (一)解放思想,提升观念。要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工商职能的核心就是对生产要素的配置和调整。必须树立还权于市场、还权于企业、还权于社会的观念,树立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监管的观念,勇于改革创新,坚持市场化道路,努力建设有效的市场。要树立调查研究的意识。针对实施“宽进严管”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具体地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首创的先进经验,掌握问题导向的发言权、指导工作的主动权。要树立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牢记天津城市定位的战略目标,明确工商部门市场监管主力军的历史责任,努力做到见贤思齐、勇于超越,全面上水平,全国争一流。要树立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改革创新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商职能转变与改革发展,从法制建设的层面回应和解决市场监管执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围绕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加强培训。督导各级干部全面掌握各项新的法律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规范行政监管和服务行为。围绕新兴领域、新兴行业加强培训。掌握网络商品交易以及金融、保险、通讯等重点行业的知识,把握应知应会,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围绕重点监管领域加强培训。找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房地产、卫生医疗、教育等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增强针对性,做到务实管用。

  (三)适应形势,提升水平。重点提升五个方面的能力:一是提升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服务发展、加强监管的能力。二是提升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条件下,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三是提升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条件下,坚持集体领导、驾驭全局的能力。四是提升在机构改革、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五是要提高在信息化条件下,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能力。

  (四)转变作风,提升形象。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地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边整边改,推进专项整治,抓好建章立制。要加强窗口建设,严格执行服务标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工商机关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尽心尽力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化服务。要深化工商系统面向社会“述职述廉”、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创建“人民满意工商局、工商所和工商执法人员”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清廉从政的各项规定,树立良好政风行风,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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