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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把握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战略机遇
实现中国经济由单极的“海岸经济”向 “海岸经济”与“陆桥经济”双极并举转变
//www.workercn.cn2014-07-21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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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务院批复了《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的批复,标志着地方发展诉求正式成为国家意志,不仅表征了国家在区域发展方面更加注重跨行政区域、跨流域协调发展的新方向,更体现了国家对华南、西南、中南地区在国家经济地位的肯定和期盼。积极把握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国家战略的机遇,对于广东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加快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具有重要意义。

  把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珠江是我国三大水系之一,珠江—西江流域作为国内仅次于长江的第二大流域,涉及粤、桂、滇、黔四省,覆盖人口约1.2亿,经济总量约占全国的1/4,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城镇化发展格局和面向东盟开发合作,以及在保障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珠江—西江经济带提升为国家战略,连同先前规划的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未来的中国经济地理版图和城镇化格局将由“两横三纵”变为“三横三纵”。“三横”以我国的三大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为起点,向西沿三大经济带——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珠江-西江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向中国内陆地区纵深推进,西部向外与中亚经济区、东盟经济区对接,实现中国经济由单极的“海岸经济”向“海岸经济”与“陆桥经济”双极并举转变。因此,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珠江—西江经济带规划建设纳入国家行动的大笼子,是国家对未来经济蓝图布局的一次战略性微调,其意义非同凡响。

  应把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与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对于如何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国家虽然指明了大方向,但具体推进仍在探索与实践中。历史上,珠江水系的内河航运本身就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沿珠江水系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本质上为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空间和载体,是在现代交通背景下赋予了其新的发展内涵。换句话说,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不能仅仅囿于“海”字来做文章,沿珠江水系面向大西南的内陆水道和陆路通道建设,同样也应当作为其重要任务来谋划。

  不难看出,珠江—西江经济带的建设,是国家战略的大手笔之一,其发展规划和政策设计应当从国家意志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

  通过构建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型制度体系,以“有约束力的共同行动”让蓝图变为现实

  在《规划》的批复中,国家提出了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要为区域协调发展提供示范的要求,这是一篇棘手的文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方市场分割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对于提升内部需求水平、减少国外需求的波动风险、增强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来说具有不可言喻的重要性。事实上,如何化解由行政壁垒所引致的资源、资本、技术、劳动力等要素流动以及商品流动受阻的市场分割问题,一直是我国推进经济区(带)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理论上,交通设施改善、税费统一、管制标准统一、共同行动等市场一体化措施,通过规模经济、市场扩大和竞争加强等正向“空间溢出效应”所带来的效率和投资变化,最终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有利于提升区域整体经济的发展水平和质量。然而,现有的行政管理和考核体制往往催生了“诸侯经济”格局,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区域的协调发展和一体化进程。同时,在我国现阶段人口具有较高流动性以及人口单向流动的背景下,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改善会使人口加速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出现抑制落后地区经济增长的负向“空间溢出效应”。因此,区域经济带的建设,必须通过构建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型制度体系,妥善处理好行政区域间的利益协调和共同行动问题,解决“跨界治理”的难题。

  目前,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跨界治理机制,有区域行政协议、区域性组织、区域协作立法、区域行政规划和区域行政指导等形式。毋庸置疑,现有的区域合作机制往往形式胜于内容,真正具有约束力的共同行动并不多见。如何创新区域协调发展和合作发展的机制,让规划出来的经济带真正具有活力并为全国提供示范,需要发挥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大胆借鉴,积极探索。比如,美国州际法制协调中的州际示范法经验,其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进行清理并协同立法的做法就颇具借鉴价值。又比如,辽吉黑三省签署的《东北三省政府立法协作框架协议》中一些协同立法、共同分享的做法也值得学习和参考。

  把黄金水道变为“生态廊道”

  为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示范,是《规划》批复中提出的另一新要求,即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要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建设珠江—西江生态廊道。西江是珠江下游地区的重要水源地,保护西江水质对下游数千万居民的饮水安全和三角洲城市群安全至关重要。珠江流域尤其是中上游地区本身又是生态敏感区和环境脆弱区,生态环境容量低,开发要求高。珠江—西江经济带的建设必须牢牢把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绝不可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让前期生态守望的艰苦努力付之阙如。应树立“低冲击开发”的理念,致力实现经济生态化和生态经济化,着力在区域体制机制协同创新方面作出探索:探索流域环境的协同治理机制,把协同立法、共同执法、流域生态补偿作为环境协同治理的突破口;探索流域空间的协同规划机制,在空间开发建设过程中严守生态红线,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发展战略,加速实现国土开发、城乡建设、生态保护等“多规合一”;探索产业协同发展机制,牢牢把握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这两条标准,重点和错位发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赵细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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