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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普及为科技创新夯实社会基础
——关于推进首都科普工作的一些思考
朱世龙//www.workercn.cn2014-10-16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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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十多年前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的一道配菜,到如今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普及的作用越来越被重视,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从高校院所到公众,都逐渐意识到科学普及是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主要途径,是整个社会科技创造活动不可或缺的元素。习近平同志在参加2012年全国科普日活动时指出,要坚持把抓科普工作放在与抓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我国公民科学素质。

  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北京的科普工作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近年来,借助首都的科技资源优势,北京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尝试:首先,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更好地发挥了政府在科普工作中规划指导、政策引导、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具体层面的引导作用;其次,着重加强科普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组织体系,为“科普工作一盘棋”提供有力保障。随着《科普条例》的实施,区县级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也陆续建立,形成了符合首都科普特点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第三,构建了多元化、多渠道科普投入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兴办科普,让社会力量成为北京市科普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2013年,北京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比例为12.44%,提前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首都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所确定的2015年“公众科学素质达标率超过12%”的目标,居全国前列。

  在欣喜于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的科普工作依然还存在科普活动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科普服务能力与水平有待增强、科普产业尚不成熟、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事业的机制尚需完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普品牌尚未形成等一系列的不足。要进一步推动科普工作纵深发展,更好开创科普新局面,需要我们做好以下“六个三”:

  首先,突出水平、手段和影响力的提升。针对不同人群建设不同类型的科普创新平台,力争形成“人人参与、层层争创、示范带动、整体提升”的逐级科普体系;创新科普手段,应用新的技术手段和新兴媒体开展科普活动;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普活动品牌,以品牌树立形象、扩大影响。

  其次,推进理念、方式和方法的创新。借鉴其他行业的经验,大力推动科普理念的创新,始终坚持以创新求发展;改变以国家投资、科普场馆进行展品保护与展示这一相对封闭的运作方式,推动科普活动的市场化、商业化运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展厅建设、科普展品研发、科普传媒制作等,增强公众对科普的黏性。

  第三,实施科技创新与科普、品牌活动与基层活动及部门与行业的结合。紧跟科技发展的脚步,将前沿的科学知识转化为科普内容;在做强做大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品牌科普活动的同时,深入社区、农村等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大力发展行业的基层科普组织,打破领域、区域和行业界限,形成一支高水平的行业科普队伍。

  第四,强调注重实效、宣传和科普队伍建设。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自觉参与的方式,突出科普工作的交互性和开放性;努力增强科普工作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和文化艺术的重要作用,营造科普宣传的浓厚氛围;建立科普人才集聚机制,大力培养基层科普人才、科普志愿者队伍及一批高水平的科普专门人才。

  第五,着力加强培训交流、能力提升和资源统筹。建立完善科普工作者培训培养体系、科普工作咨询服务体系和工作交流平台,强化培训的针对性,方便科普工作者不断学习和经验交流;合理布局并切实加强科普场馆建设,提高科普场馆运营质量,建立科研院所、大学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通过推动不同权属科普资源的集成共享,形成多方参与、协同合作的科普资源共建机制。

  第六,做好顶层设计、项目和经费及服务的支撑。牢牢把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线,设计好科普工作的整体规划、有效目标和实际内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紧迫需求开展科普工作;进一步细化科普项目投入,针对不同项目特点采取不同调控措施,保证科普的正常投入和增长;为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推出系列政策保障科普活动的开展、科普作品的出版、科普人才的培养。

  总之,在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征程中,大力推进科普工作是今后重要任务。北京市科委作为北京市科普工作的牵头单位,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科普法》,努力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升公众科学素质做出贡献。(作者系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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